江蘇基本養老金企業人均上調5.5% 機關事業單位不超4%

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迎來14連調。昨天,省人社廳發佈我省2018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不超過4%,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新增養老金本月底前落實到位。政策享受人員從去年的700萬人擴大到今年的820萬人。

江蘇基本養老金企業人均上調5.5% 機關事業單位不超4%

堅持兩類人群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又一次同步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進一步體現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的“並軌”。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我省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的框架結構與去年一致。這也是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14連調,今年的調整工作將在7月底前落實到位。

調整辦法框架結構不變,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覆方案,今年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採取去年的框架結構,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3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適度下調。

固定額部分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這一調整標準是在去年標準的基礎上按照調整總水平下降幅度進行了同比下調。這部分體現了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並對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和比例提供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保持去年的標準。在總水平下降的情況下,維持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的標準不下降,繳費年限在養老金調整中的權重得到提升,更有利於長繳多得的體現。具體辦法是: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7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9元;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6%掛鉤,這一比例因國家調控調整總水平而比去年有所下調。

按照今年的調整方案,全省企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達到5.5%左右,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調整幅度將控制在不超過4%,進一步縮小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對差距。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享受傾斜

根據國家的部署安排,多年來,我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均對高齡人員予以了傾斜。

考慮到對高齡人員給予適當的照顧,今年對於高齡人員的傾斜依然維持去年的標準。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7年底前年滿70週歲不足75週歲、年滿75週歲不足80週歲以及年滿80週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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