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集体土地改为妻子名字 播州一村干部多次贪污补偿款

7 月 12 日上午,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地两名村干部贪腐案件。其中一名干部,被控贪污土地补偿款达 68 万余元,并收取了他人 8 万元感谢费。经庭审后,法院当庭作出了判决。

将集体土地改为妻子名字 播州一村干部多次贪污补偿款

新建公路经过村里 两干部趁机 " 发财 "

该案被告人李永健、刘廷合,均为播州区鸭溪镇杨柳村副主任,李永健还是村党总支副书记。

今年 3 月,李永健因涉嫌贪腐被播州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随着调查深入,李永健 " 小官大贪 " 的相关犯罪事实浮出水面。

此前,遵义市修建一条从巷口镇至三合镇的 " 巷三公路 ",该公路经过鸭溪镇杨柳村,李永健负责基础数据登记、上报。工作中,李永健多次采取重复上报获得赔偿的方式,贪污土地补偿款。

将集体土地改为妻子名字 播州一村干部多次贪污补偿款

第一次,李永健于 2013 年 9 月将集体名下的 385 号土地,改为其妻罗某名字上报。2014 年 1 月,李永健签字获得该土地补偿款 38000 余元。

第二次,2014 年 4 月,李永健在明知某汽车保养场厂负责人陈某所有地块属于重复赔偿的情况下,仍将该地所得的 43 万余元补偿款存折私自保管,并告知陈某,待审计结束后二人私分该款,但因陈某没有配合而未得逞。

2017 年 7 月,李永健担心问题暴露,将该存折硬塞给陈某让其上交。这笔 43 万余元的补偿款,在李永健手中 " 保管 " 了 3 年之久。

第三次,2015 年,李永健仍以重复赔偿的方式,将一笔 21 万余元的补偿款,以副主任刘廷合的名义领得,之后李永健告诉刘廷合这笔钱的来历。

在明知该款系 " 不合法 " 的情况下,刘廷合没有声张并保管。当年 9 月,刘廷合取出 2.5 万元用于买车。2016 年,李永健让刘廷合转 8 万元给自己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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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指控上述贪污事实,李永健还被控犯受贿罪,同样是因在巷三公路建设中为他人获得征地拆迁赔偿提供方便。

第一次,李永健帮某再生资源公司顺利获得 600 余万元补偿款,收受对方 4 万元作为感谢费;

第二次,李永健帮陈某的保养场拿到 1000 余万元拆迁款,并收受陈某 4 万元感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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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全程网络直播 审判长作法治教育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播州区法院第四法庭内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群众除了被告人亲属外,还包括播州区纪监委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这起案件,也是播州区纪监委成立以后办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

当天,为了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播州区法院通过网络直播了庭审全过程,审判长也当庭进行法治教育。

"《刑法》经过多次修改删除了不少死刑罪名,但贪腐罪名的死刑一直保留,充分体现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审判长说。

将集体土地改为妻子名字 播州一村干部多次贪污补偿款

" 本案也算一起小官大贪案件,有不少值得深思的地方,案件中这笔 43 万元的重复补偿款,竟然在李永健手中长达 3 年之久而未被发现,也从侧面折射出拆迁补偿中的监管漏洞。" 公诉人在当庭分析该案时说。

当天上午 12 时许,法院当庭宣判李永健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10 万元。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3 年 10 个月,并处罚金 30 万元。

法院判决刘廷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刑 2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已缴纳)。

李永健受贿的赃款 8 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贪污赃款 68 余元由收缴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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