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状告子女索要赡养费 法官耐心调解促家庭和谐

8月30日上午,绥阳县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夕阳红调解室”内比往常显得更加忙碌,因为今天将在这合并调解七起案件。在调解室内,一个年迈的身影显得尤为显眼,她,就是来自温泉镇南坪村的张某英老太。她来法庭状告自己的子女, 索要赡养费。因为土地和房屋征收,原本和睦的一家人,硬是走上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张老太的老伴林某应几年前去世,膝下有四个子女,三女一男,男孩在未成年时因病先于其老伴去世,张老太及老伴将三个女儿含辛茹苦拉扯大,大女儿林某敏及三女儿林某会结婚外嫁,二女儿林某先和其夫吴某友随其一起生活,照顾张老太起居二十余年。因“绥正高速公路”修建,需要征收土地及房屋,张老太的房屋及土地也被纳入征收范围,共获得60余万元的补偿款,被吴某友独自占有,大女儿林某敏及三女儿林某会知悉补偿情况后,把林某先和吴某友告上法庭,要求分配60余万元的补偿款。一家人矛盾、怨气高涨,导致张老太的赡养问题无人过问。张老太一气之下,也把三个女儿告上了法庭,要求她们支付赡养费,并要求二女儿和其丈夫支付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偿款。

因土地补偿费案由属于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房屋拆迁补偿费案由属于继承纠纷,法庭根据这一情况,分别立案、合并审理。庭前,法官吴坤潜带领干警驱车来到当事人村组,走访邻舍,了解家庭情况,摸清当事人动态,为妥善审理好这六起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涉赡养案件做好铺垫,维护好张老太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庭中,法官从家风、亲情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解决张老太赡养问题为出发点,兼顾各方权益,经过近六个小时的努力,最终达成由三女儿林某会负责张老太的赡养起居,每人每月给付300元赡养费,由二女儿张某先及其夫吴某友给付张老太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12万元,分别给付大女儿林某敏及三女儿林某会8万元的调解协议。庭后,法庭召集张老太一家人,从亲情感化入手,就家风为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三个女儿掩不住内心激动的心情,流下了感动的眼泪,张老太的脸上也露出一丝微笑,一家人其乐融融走出法庭,迎着夕阳,慢慢消失在人群中。

今年以来,第三法庭始终牢记宗旨,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不放松,创新工作方法,主动谋划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举措,创新推出“法庭+”工作模式,积极化解在深度脱贫领域内涉贫老年群体赡养问题,推出“夕阳红调解室”诉讼服务窗口,切实让涉贫老年群体早日脱贫、不返贫,解决其后顾之忧,真正让老年群体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供稿:第三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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