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驚人的某某真實存在嗎?

愛因愛生


怎麼說呢,首先筆者對唐爽和莫虎都不瞭解,不知道是何方神聖,對於他們所說的話,也只能是姑且聽之,真的不好下判斷。



不過據網友評說,莫虎的口碑真如周立波所說,專門幹忽悠華人的事,也就是所謂的“老鄉見老鄉,背後捅一槍”的那種人,周立波與他撕逼大戰,倒不失為一件好事,至少通過此事的關注度,讓海外華人不再被人當成韭菜一樣收割。


但是周立波案最終沒被定罪,據說是因為警察的搜查程序違法導致證據不能被採納,這跟國內現在的非法證據排查是一個道理,法律追求的不僅是實體的正義,同樣追求程序的正義。

但是周立波在回國後卻避而不談這一點,他不從案件本身談案件,而是說一個“某某”陷害他。但是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既然某某都要陷其入罪,按照周立波睚眥必報的性格,從對唐爽、莫虎聲明的立即反擊就可看出這一點,為什麼獨獨對某某這樣諱莫如深,替其遮遮掩掩呢?這樣做難免讓人生疑!



雖然周立波過去做節目也很霸道,做人也很招搖,也曾有過汙點,但是人無完人,筆者也不會帶著有色眼睛看人,真理是越辯越明,事實真相也是如此,希望早日大白於天下!


打虎拍蠅


可以合理推斷的確有陷害周立波的這個人的。至於這個人的背景情況是否完全如他所說,就不得而知,我們姑且聽之。純粹周立波個人杜撰的可能性,我可以斷言:

幾乎不可能

我們不妨來學一回福爾摩斯探案。

歸納而言,由於周立波車上警方搜出來的“槍和毒品”既沒有周立波又沒有唐爽的指紋,因此肯定是另有一個第三者將“槍和毒品”放進周立波的車裡的。


我們先來說說周立波怎麼脫罪的。

周立波之所以能夠成功脫罪,歸根結底根本兩條:

  • 其一、警察從其車內搜到的槍和毒品,沒有周立波的指紋;

  • 其二、警察在搜查程序上不合法。

有人認為第二條最關鍵,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這兩條哪一條都少不了。為什麼?假設周立波車內搜到的槍和毒品有周立波本人的指紋,哪怕警察在搜查程序上有問題,周立波要脫罪就沒這麼簡單了,基本上法官還是會讓這個案子進入陪審團的審理程序當中的。這種情況下,就要靠陪審團來定周立波是否有罪了,那樣恐怕周立波就懸了。

現在周立波的情況是簡單的由法官直接裁定檢方的證據是“非法證據”。我們注意到5月28日第十次開庭,法官當庭裁定

警方事發當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車輛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車輛時,英語並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語。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夠的溝通,無法證明車主同意搜查。在這種情況下,檢方應該負責證明警方擁有足夠的證據搜查車輛,但是檢方卻沒有做到。法官表示,檢方需要在6月4日開庭決定是否上訴,若不上訴,就需要撤銷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訴,此案則進入審訊。

徹底為周立波成功脫罪的第三任律師斯卡林,曾被《紐約時報》評為過去4年中的百大超級律師之一,已經做了49年律師。他一直堅持為周立波作無罪辯護,在上一任律師丹尼爾的基礎上,基於多年的實務經驗,他指出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槍支上並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如果周立波開車沒有違反交通法規,警方不得將其攔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車內搜到槍支毒品等,也不得作為證據。

第二任律師丹尼爾其實也不錯,他提出了一個對周立波有著很大優勢的觀點:周立波在美國開車的時候並沒有什麼違規之處,所以美方擅自攔截他的車輛已經在法律之外,如果這個過程不正當,那麼,即便在車子裡搜出了違規物,也不能成為證據。丹尼爾努力的方向已經對了,只是對於完全扭轉局勢還差了一口氣,他沒有特別注意到“指紋”問題的重要性。從程序上來看,有沒有“指紋”其實無關證據的“合法與否“。但是第三任律師斯卡林恐怕意識到法官作為人,從實務角度來看,還是不可能不在乎這個問題的。

我們還要注意一個細節,法庭本身也去檢測過作為證據的“槍和毒品”的指紋,也就是說法官裁定之前其實也親自確認過查獲的“槍和毒品”的確是沒有周立波的指紋的。為什麼?雖說”警方無法證明車主同意搜查“,因此證物成了“非法證據”;但說白了,這裡頭還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內的。如果證物上頭有周立波的指紋,要讓法官直接認定這些證據徹底屬於非法恐怕也沒那麼容易,他自己心裡未必就能過得去。也就是說,法官裁定之前,對於“槍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也已經基本心裡有數了,並非不在乎。

由此我們可以證明“槍和毒品”上的確沒有周立波的指紋。


“槍和毒品”上自然也是沒有唐爽的指紋的,否則唐爽之前也不可能先行出來。

既然“槍和毒品”上既沒有周立波也沒有唐爽的指紋,這將意味著什麼?肯定是有第三者放進周立波的車裡的。

所以周立波說有人想陷害他幾乎不大可能是杜撰的,而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測,而他也知道這個人是誰。為什麼不能明說?因為沒有實物證據可以指控(估計“槍和毒品"被放進周立波車裡之前已經擦拭過指紋了),如果明說的話會構成誹謗。


至於周立波的前任律師莫虎跟這個人有沒有關係,則無法確定。周立波說莫虎拿了人家3萬美元,也許可信的。周立波敢這麼說,恐怕也不是嘴上跑火車。

莫虎有沒有故意在坑周立波,的確有可能。過程看下來,他拿了周立波的錢後,的確是基本啥事情沒幹,只是弄得周立波似乎鐵定得在美國坐大牢似的。周立波這個案子其實並不複雜,抓住警方的程序漏洞其實只是一個常規思路而已。莫虎哪怕水平不如斯卡林,至少丹尼爾的思路是應該有的。而他在這個案子裡頭收的費用比他們都多,簡直是獅子大開口。而周立波在接受著名記者王志安採訪時,給王志安看過證據,證明他是給了莫虎二十萬美元律師費;遠高於他後來所僱的律師。就此來看,莫虎這個人作為律師,的確在律師職業道德上有問題。


建章看世界


周立波真的是個天才脫口秀演員,在王志安的訪問中,有表演有表情,圖文並茂,生動有趣。

而王局就顯得略呆板。

周立波所有敘述中,最驚險刺激的非官二代某某莫屬。。

這位某某不計代價的結交周立波,還給他起了專用的名字,濤濤。聽濤濤的敘述,這明顯是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愛到極致的表現。

但是這位某某應該是男的。

在周立波的敘述中,某某出手豪闊,第一次見面就給了他和他夫人三萬餘元的禮品。

美元。

某某家更是豪闊做派,400萬的遊艇,勞斯萊斯幻影頂級跑車,180萬的摩托車。

濤濤用他精彩的語言天賦,讓我們看到一個不事產業卻豪闊異常的官二代的海外生活。

聽他的敘述,我真覺得有時候貧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周立波大約也被他的豪闊震驚了,所以才和他傾心交往的吧。

但是沒想到因為意外打破了這種交情。

周立波說某某就是單純的壞,想害他,是天生的反關節。

如果拿著幾百萬人民幣,沒有任何動機只是為了害人,我覺得這種人的世界我無法理解。

有錢人真的很怪。

如果像周立波說的華人律師莫虎之類的壞,只是為了金錢的壞,反而倒好理解,為了利益而已,當年桑蘭就是這樣被華人律師害慘的。


如果這事兒不像周立波所說,有人猜測,某某大約為了交好周立波,所以送他槍,毒品,送他時,大約會說:濤濤啊,我送了你點東西,給你放包裡了,回去看唄。

這些東西就包括毒品,槍和周立波喜歡的菸斗。

沒想到路上出事了,所以才可以解釋,後來某某為啥給周立波和唐爽拿了七萬美金的律師費。

心懷愧疚而已。

但是後來事情越鬧越大,某某看到這事兒再扯下去,很可能連累自己,畢竟那槍雖然是他的,但是買槍的途徑不合法。

周立波說了,某某家裡有個武器庫,他買的那些槍隨便一把都能判他五年,所以某某大約害怕了,所以急忙和周立波切割關係。

周立波聯想不上他,更怒了,覺得自己被某某耍了,聯繫到他給自己起的名字,濤濤,濤子,這TM不就是個套子嗎。

謎底就在謎面上自己還傻傻分不清。

世界上沒有白做的牢房,所以被判無罪後周立波就開始反擊,反正他知道某某是不敢回他的。

其實周立波真的很聰明。

當然還有一個解釋,就是某某和莫虎是一夥的,專門做沒本的買賣,這次構陷濤濤就是為了套他的錢。

知道周立波在國內被列在和趙本山郭德綱一個級數,錢應該有的是。

所以他刻意交好周立波,都是戲,只是為了最後勾害他,然後舉目無親的周立波自然會有求於他,於是他順手推出莫虎,在莫律師的掌控下,波波就是他們的人肉取款機。

但是沒想到周立波這公婆倆太賊了,中途竟然換了律師。

到嘴的鴨子,剛咬了兩口屁股就飛走了。

事實上濤濤如果一直用莫虎,某某的投資應該早就賺回來了。

如果是這樣某某的害他就有了正當理由,而某某沒有正當生意卻過著豪闊的生活,就有了解釋,人家的正當事情就是專門對國內來美的肥牛下手。

反正我是不相信,有人會沒有任何原因,花大價錢,專門去佈局害人的。

周立波的赴美探親,遭遇構陷這事兒,我覺得都能拍出一部驚險電影了,我知道另一個有這種傳奇經歷的人,是高曉鬆口中的崔大師。

都很傳奇,但是,真相都那麼撲朔迷離。


文/ 薛白袍
歡迎關注,謝謝點贊。

薛白袍


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驚人的某某真實存在嗎?

周立波先生回國後,幾次發博文和接受釆訪時,稱自己去年在美國涉嫌持搶藏毒一案是被遭遇陷害,並曝光陷害他人的驚人背景。說對方有限量版幻影勞斯萊斯,時速180公里的大飛機,價值400萬的遊艇,並稱某某人家裡有一個軍大庫。其真相還在未曝出時,周立波在美的首任華人律師莫虎發聲稱!

周立波回國後“信口雌黃”,周立波在美隨行副駕駛唐爽發聲稱!

“望姑人棄惡從善,改過自新,不要加害無辜,不然我絕不姑息”。為此在三人作聲中,你相信周立波先生說的是真的嗎?

綜合周立波先生在美案始終的結果分析,個人觀點還是相信周立波說的話。請先看周立波回國發的兩篇信息。

為什麼說相信周立波所屬聲稱,最信賴的一點,周立波在美涉嫌持搶藏毒案,經過一年十多次的審訊,最終在第三任律師的辯解下,美警方確認指控罪據不確鑿,撒去提請聲訴,法院以無罪釋放周立波先生,周立波先生平安回國了。我們無權否認美國的法律,應該相信美國法律是公證的。所以說周立波先生說他是遭人陷害也合呼事實。

周立波回國向國人交待一下在美案的過程,是周立波先生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國人的負責。因為周立波先生是多年在國內較有聲譽的公眾人物,在國內影響力較大,包括做出公益事業,都和國民有密切不可分割的關係。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周立波先生不可能隨便判背自己。跑到美國作一個犯罪的罪人,背棄自己在國內努力多年的榮耀。

再從周立波多年的人格尊性及一個公眾人物的身份推斷,周立波不可能偽造假證據為他自己掩洗黑鍋,我們相信周立波不是不知道國內法律法規,恐怕是不陷害他人為自己而犯罪吧!雖說周立波未曝出所要曝出的元兇,但他說出的話十有八九存真,不然怎麼知道陷害他某某人有這有那的東西,這可不是做兒戲,可看作是天大之事,也可以說是一個開不起的玩耍。估計周立波和夫人做了周到的按排和相關法律責任心。

在此分析中,還有兩點可對周立波先生髮聲信任度的原因。

對華人學子唐爽,我認為有質疑問難,作為周立波先生的同行者,應該事事最清楚,在周被捕審訊中解脫自己後,為什麼不願做周立波先生的證人證事呢,自解胱後沉默寡言少語,擺脫自事於已無關,獨在周立波回國發聲時而發聲不德不道的謬論呢,是做人不義凜然,還是身有隱藏什麼隱患,周立波回國追找陷害他之人,於你唐爽有什麼干係,這個時候攪進來企謀為何?無非是擾亂周立波的視線曝光心裡,好似掩護著幕後黑手的身影,把周立波所有的目光轉在他們之中,讓周立波曝不出某某人而已,這裡可以說唐爽做人大義不道,在事非主流中滲攪和他人,羞澀虛言,威脅他人,不但缺德底線,而且違法。

周立波案的第一律師莫虎,作為華人律師,收取周立波高額辨護費20萬美元不要說起,本該周立波案涉嫌持搶藏毒,在美國行車時只要不違章警察是無權查車的,更無權搜車的,而周立波當時在不知情下被查車搜車,發現車後行禮包中有搶藏毒,而被被捕介入犯罪審訊,莫虎作為多年在美的律師,難道就這麼簡單明瞭的法律不懂呢,況且施多種圈套,延續對周立波先生的羈押時間,不斷為自己追加律師費,一個華人律師對華人的責任性到那去了,是加害周立波先生,還是為周立波先生?要不是周立波先生捨棄另找律師的話,在莫虎託辨下週立波還能回國嗎?完全是不可能的事。那麼周立波回國了發聲是很正常且正確的事,因為要為國人一個清楚的交待,必須周立波要發聲,那麼莫虎已事不關已,偏為何而悔辱周立波,不由讓人對這個莫虎也會產生質疑問難。

這裡再不必多囉嗦,綜合周立波發聲,參照唐爽,莫虎當事人出爾反爾的言行,我們推斷,周立波先生稱此案是遭人陷害,情在理中,所要曝出的這個人物,也可以推斷和唐爽,莫虎是一團夥,這個人應是唐爽,莫虎上司,真正加害周立波先生的元兇。但我們相信在不遠日期,這臺戲將會亮出,國人會得到真相大白。





周立波夫妻一定給國人一個屬實交待。


文筆緣


這個問題估計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清楚,我們這些看客最多是湊熱鬧。

不過既然是湊熱鬧,就得叫好、鼓掌。在事件尚未達到高潮時鼓掌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具體是周立波真的被人陷害,還是他為了洗白自己憑空杜撰這樣一個人出來呢?我們先掰扯掰扯。

先不談法律,因為中美法律不同,也不談背景,因為我們知道的也是皮毛,真正的乾貨我們吃瓜群眾很難看到。

我們只談人性。

周立波之前的《壹周立波秀》我也曾看過,尺度不小,針砭時弊,雖然是改頭換面,但一定也刺痛了不少人。還有他做慈善也是實打實的,這點令人佩服。至於他之前的黑歷史也確有其事,不能否認,但這才是人,不是神,不是自封的大好人。個人更願意相信是人就有瑕疵,如果這個人渾身優點沒有一絲缺點,我會敬而遠之,說實話,我怕。

還有周立波之後提到莫虎唯利是圖的做派,沒有證據我不敢苟同,但國人坑國人的例子確實不在少數。在利益面前,到底誰有道德,真的很難說。包括之後跳出來指責周立波的唐爽,說實話,我們更願意看到簡單的平鋪直敘的陳述事實,而不是洋洋灑灑、拽文弄墨的聲討。孰是孰非,走著瞧。

這世界上人心最難琢磨,也最險惡,如果按照常理來推測,周立波犯不著在美國持槍攜毒來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們也很難想象到底是誰會大費周章地設計陷害周立波,他一個藝人能妨礙到誰?

至於周立波所說的某某是否是真實存在的人,我個人認為應該有這樣的人。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如周立波所講的一樣,恐怕很難說。這其中應該有真實的,也有想當然的,畢竟他沒有上帝視角,也不可能完全還原事件的原貌。

最後,貼下莫虎和周立波的告示,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其實對於這位驚人的某某,很多人都存疑,是不是周立波杜撰出來的?但是從視頻中彷彿有可以看到一些存在的“證據”,證實這個人的存在。

在採訪中我們可以看到前兩段可以說是正常的採訪,但是第三段之後就有點像看“壹周立波秀”,其實王大頭和周立波的問答中也似乎能看到點什麼:

王大頭問周立波那個某某到底是誰呀?周立波就反問怕不怕被報復?王大頭說不怕,要報復也是報復你,不會來報復我的。

這個視頻學生王珂也點讚了,原因是什麼呢?作為吃瓜群眾有點好奇。自從這個某某被曝之後,很多網友紛紛調侃,這屆網友們不行,到現在還沒人肉出來。

即便這麼說,還有很多人發表自己的聯想,因為同道中人才能相處,周立波的名嘴得罪過多少人相信很多網友們都知道,但是就是因為話太多,三言兩語就能讓一個人記恨,以至於會被人陷害。

但是以某某的背景,玩這麼大是為什麼呢?可能單純的就是想讓他長個記性。所以有網友說這件案子的真相可能就是一個現實版的農夫與蛇,周立波也反咬一口將他一手捧紅的關先生。

周立波的言論讓唐爽和律師都倒戈,如果是真的是滿口謊言,那周立波的人品真得沒話說。但如果背後是某某的玩笑開大了,收拾爛攤子,這樣的背景著實讓人害怕。

沒有正當職業和生意,身家數十億,佔地45畝的長島豪宅,豪華遊艇,包養等等,這樣的背景,周立波曾在視頻中說日後會曝光某某,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看看這個某某到底是誰?


銳影Vanguard


到底是不是杜撰的?我們先設想一下,如果真的是杜撰的。那麼周立波為什麼要杜撰這樣一個大人物?對他有什麼好處?

掩蓋他所犯的事嗎?周立波不需要掩蓋,因為沒有證據證明他做了。而且,他依程序被判無罪釋放。這已經是事實。他應該明白欲蓋彌彰的道理。

挽回公眾影響?影響已經造成,已經挽回不了了。周立波也不需要挽回,因為他什麼都不缺,唯一缺的可能就是需要出口惡氣。

如果他真的杜撰,那我覺得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解釋。那就是他被嚇得六神無主,氣急敗壞了。然後臆想一個仇人在他的背後謀害他。但是,驕傲清醒如周立波,這樣的神經質怎麼可能出現在他身上呢。

我們在百度上隨便一搜周立波的照片,看到的很多都是張狂、不可一世的模樣。即使生在市井,你太狂了所以我要打你的情況也屢見不鮮,更何況在舞臺上那麼高調那麼張揚,那麼口無遮攔的周立波呢?我相信看著他不爽的人隨便就可以抓一大把。這是不需要理由的。

更何況,他那麼高調的娶了那樣一個富有的太太,還那麼的恩愛。這讓很多嫉妒心理作怪的國人分分鐘想扁他。憑什麼他那麼幸運呢?也許這些人會想。

以上是無裡頭的仇恨,這些更多發生在小人物的內心。

還有更多的有理由有過往的過節,這其中有多少涉及到陰謀、權謀、隱私等等,我們不得而知。

但是,相信事業、社會地位已經如日中天的周立波,不會愚蠢的給自己去下套。想套住他的,是另一個曾經與他有過交集的人物。

不管最後這個大人物的目的是否達到了,起碼來說,有更多不明真相的人會認為周立波就是藏槍涉毒了,他的公眾形象已經半毀,那個舞臺他永遠回不去了。一個曾經掉進糞池裡的人,不管最後身上多麼乾淨,人們總會想起他掉進糞池的過往,不管他是自己不小心掉進去的還是被人推進去的。人們總會懷疑他身上還會有糞池的氣味。

周立波永遠不再是昨天的周立波了。


子蘭爵


我也回答一下吧!周立波這個人就不可信,以前就謊話連篇,這回為了洗白自己更加顛倒黑白,美國沒有對他判刑是因為律師牛逼,找到了警察辦案時的程序錯誤,不代表周立波沒事,他一回國就找了大量水軍洗白自己。妄圖繼續不被案件影響在國內掙錢,希望大家不要被騙,我國覺不允許涉毒藝人復出這個大原則不能變!(以下內容轉自審判務實)說到周立波請的律師團,三個律師中其中兩個曾任檢察官,一個是美國地方法界、政界的“地頭蛇”。網上流傳一個段子稱“第一任律師莫虎:可能重罪。第二任律師丹尼爾:可以輕罪認罰。第三任律師斯蒂芬:無罪!所以,遇到好律師,請勿砍價!”段子歸段子,更重要的是在周案大反轉中起到主要作用的最後一任律師斯蒂芬·斯卡林究竟是怎樣為周立波成功辯護的

今年3月27日周案第8次庭審後,律師斯蒂芬·斯卡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自己有信心讓法庭撤案,原因有二:一是槍和毒品上都沒有鑑定出周立波的指紋和DNA,二是檢方未能傳喚唐爽與另一執法警察出庭。(注意為什麼未能傳喚兩人出庭作證,有沒有以對兩人公關成功的可能)(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美國警方為什麼沒當場對周立波進行毒品檢驗)

最後斯蒂芬·斯卡林提出撤案動議,即搜查的過程有瑕疵,因此該瑕疵搜查所帶來的任何證據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這一動議對周立波涉毒涉槍案件的結果起了直接的決定性作用。美國是英美法系國家,程序正義在美國法律運用中至關重要,當年世紀審判辛普森殺妻案的主角辛普森被無罪釋放就得力於美國法的程序正義。

然而程序的歸程序,實體的歸實體。周立波最終雖因警察執法時程序有問題而被無罪釋放,但並不意味著周立波當時開的車裡沒槍沒毒。反觀這兩日“周唐大戰”,尤其是唐爽的回應,讓人合理懷疑周案實體上也許真的存在問題,並非是周立波及其妻子胡潔所述之始末,周案是否可能存在《全民目擊》電影中,花錢作假視頻證據之事呢?需要時間考驗。

法律問題自有規則來定義和論斷,但正如唐爽所稱“公眾和法律自有公斷”,周立波涉毒涉槍的法律問題解決了,但道德論戰卻在持續發酵,我們且行且看法律與道德如何調和。


大徵11


再次感謝邀請。周立波事件發展到現在,幾乎成了一部跌宕起伏的懸疑大劇。客觀講,在有更多的爆料之前,對雙方言論真實性的判斷,都有可能被打臉。所以,這個東西,目前確實還不宜過早下結論。

儘管之前已經幾次表達過觀點,我仍然想借這個機會再多說幾句。

我個人很喜歡周的脫口秀,之前曾花了很多精力蒐集他的節目音頻,放在車裡隨時聽。即便現在對他不太感冒,我也從沒說過他任何一句不好的話。這是前提。

對一個人、一件事做出判斷,很多人太喜歡預設立場。比如:他是個敢說真話的好人啊,怎麼可能做違法的事?他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啊,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但凡有點腦子就知道,這些邏輯,其實都不成立。凡事喜歡預設立場,很容易給自己挖坑。問題是,別人並不管埋,搞不好就被風葬了。

關於周立波無罪,我的觀點跟以前一樣:他無罪,並不代表他沒有做過違法的事,而是現有的合法證據無法將其定罪。他就是“排除非法證據”原則的受益者。這就是他親口所說的“感謝美國司法”的原因。(這個說法,現在又變成了美國司法黑暗,我表示不太理解。)

我看到有人說:檢方之所以撤訴,主要是因為槍支上面沒有周的指紋,不是因為證據非法。如果槍上有周的指紋,即便證據非法,也可以進入下一步司法程序,比如陪審團審理階段。

說這話的人,對美國司法制度一無所知。在美國司法實踐中,只要檢方獲取證據的手段非法,哪怕這些證據再確鑿,也不可能被放到陪審團成員面前,更不可能將嫌疑人定罪。舉個簡單的栗子:有人犯罪了,所有的證據都表明就是這個人乾的,確鑿無疑。但只要獲得這些證據的程序有任何一絲不合法的地方或瑕疵,那麼,這些證據就是垃圾。最終結果就是,所有人心裡都很清楚,百分之百就是他乾的,也只能眼睜睜看著他走出法庭,逍遙法外。

所以現在,再去討論他到底有沒有做過違法的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週迴國後,說自己被陷害,之所以會引起比之前還要強烈的反響,是因為在他的爆料裡出現了這些關鍵詞:國內有前高guan背景、現居國外、財富驚人。白痴都知道,這些東西最能夠觸動公眾敏感的神經。這種情況下,輿論可能會往哪邊倒,用腳趾頭都能想到。

我感到奇怪的地方,主要有這幾點:

1、如果對方真的是蓄意陷害,已經要把你弄進去蹲大牢了,而且你已經點出了他的背景是在哪兒、什麼級別,吃瓜群眾可能猜不到,但至少這個“背景”周圍的不少人,是很容易猜到的。對於他們來說,你說不說出來,沒什麼區別。既然如此,為什麼偏偏對吃瓜群眾欲說還休?

2、周說這個人之所以要陷害他,可能跟自己以前的節目有關。這點,我不太相信。我不敢說聽過他的所有節目,但聽過很多。在他贏得“敢說真話”口碑的那些節目裡,我從沒聽到過任何指向某些高guan的言論。當然了,這不是關鍵,畢竟我沒有全部聽完。關鍵是,誰都知道,如果在節目裡真出現了這樣的內容,早就被咔嚓了。指向某些部門的言論確實不少,但若說因此而遭到“背景”的報復,那這個“背景”,就是個白痴

3、關於律師費。周說莫虎黑了他20萬美金,而且要先付齊。這些錢,我判斷應該不是全部的律師費,而是預聘費,說白了就是定金或預付款,這個錢是多退少補的。周立波顯然並不瞭解這一點。事實上,如果是美國像他這樣的公眾人物遇到這種案子,前期需要交的預聘費,可能要遠比這20萬美金高得多。

4、在周的最新聲明裡,出現了兩處關鍵詞:他資助過唐爽幾年、某某送唐爽房子。他資助過唐,所以唐就一定要站到他這邊兒?某某送給唐房子,唐就一定會幫某某陷害他?顯然,這不能得出肯定答案。更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周在回應莫虎的聲明最後多次出現“RM”、“ZGZF”等字樣,這與雙方的糾葛有關係嗎?即便莫虎的聲明裡有提到兩國關係,但周這樣的反應,是不是太誇張了?

毫無疑問,周是個聰明人,當然知道這些東西其實無法說明太多問題。但他仍然要這樣說,肯定不是為了浪費口舌。至於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至少我表弟一看到這樣的字眼,第一反應就是:對啊,周立波是我們自己人,那倆都是老美,我們不保護他誰保護他?

您瞧,我表弟都已經站在他那邊了。

最後說一句:拜託幾位,如果真想演完這部戲,都已經掰扯這麼久了,有什麼實料趕緊撂出來得了,別讓人總在劇院裡待著,大夥兒都挺忙的。


冀彥偉GG


周立波的情況在前面一問答中已經介紹,這裡再說一下他近期採訪中的表現。

一方面,他在《局面》的採訪中提到他女兒轉學時眼角發紅,在那個情境下,以及周立波展現出來的狀態看,應該是真情實感。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周立波的表演,因為這麼多年的公共場合,周立波都是展現了誇張化的很強的表演慾,像他說前妻受人教唆而誣陷他吸毒,這就更真假難辨。當然,周立波說自己有證據,但是為了保護前妻的名聲又不會把證據公之於眾,但是就像周立波目前所說的基本都是一面之詞,聯繫到他的一貫風格,當然還是需要對他所說打一個問號❓


另一方面,他在採訪中反覆提及自己受人陷害,並且講了一個故事般的經過,對方是北方某高官的後代,使用了這一方式陷害他,而陷害的動機卻隱晦不明,周立波的意思是他太紅了引起其他人的嫉妒。僅僅從邏輯上就很難自圓其說,因而周立波在採訪中反覆強調的是自己受到陷害,但並沒有確實的依據,而他的底氣來自於美國警方最終將他釋放。

並不是否定周立波目前的說法,只是需要更多證據來支撐他的說法,至於他所說的陷害他的人是否真實存在,那更需要證據,不排除這種情況確實存在。

你對周立波這幾天採訪中所說如何看?你認為是有人誣陷他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