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转错账腾讯不管 支付宝调侃:保护隐私就没法保护钱的安全?

5月,有网友在通过微信转账,因名字相同而转错对象8万多元,网友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却将网友拉黑。由于缺乏对方真实有效姓名、信息,难以立案,网友转向腾讯客服寻求帮助。

腾讯客服仅给出建议:“该笔资金已经成功进入对方零钱,资金支付成功后无法撤回,您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 同时,微信还表示,“保护用户隐私是互联网公司的底线。他们要对所有用户负责,只要司法机关要求微信官方协助,他们肯定义不容辞,但如果是个人需要,不能突破底线。”随后,支付宝官微发布消息进行调侃,“‘保护隐私’就没法保护钱的安全?对不起,我们比较笨,没领会这个精神。”

微信转错账腾讯不管 支付宝调侃:保护隐私就没法保护钱的安全?

一时间,此事件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据介绍,《微信隐私保护指引》主要对用户信息的保护做了规定。第5条规定,“我们不会主动共享或转让你的个人信息至第三方,如存在其他共享或转让你的个人信息情形时,我们会征得你的明示同意。我们不会对外公开披露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如必须公开披露时,我们会向你告知此次公开披露的目的、披露信息的类型及可能涉及的敏感信息,并征得你的明示同意。”

对此,电子商务平台特约研究员、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认为,首先要确定,隐私保护、转账安全性都是用户安全的一部分,而不是对立关系。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挖掘意味着置用户隐私于他人掌握之下,数据收集者必须做到保护用户隐私,那么信息安全技术就应当与大数据收集相符。微信不应当将“隐私保护”成为权力滥用之源泉。本次事件并不仅仅是隐私保护程度的问题,还有微信图求便捷牺牲了转账安全性导致用户遭受损失,且以保护隐私的名义实质不作为的问题。

账户是否安全不仅仅是信息泄露问题,尤其在软件往综合性、多元化发展,一旦提供了其他服务就应当做到服务保护,出现转账安全性与隐私保护冲突实属不该。并不是说用户转账出现问题,微信就一定要负责,而是要考量微信作为服务机构是否尽到了最大程度的提示义务,尤其在大额转账这类服务中。他进一步表示,若微信并不给予回应,用户也可以采取向工商局投诉微信作为服务提供商不作为的行为。

董毅智认为,隐私保护的真正意义在于用户对自己隐私是否可控。如果用户连什么信息被泄露,什么时候泄露,泄露到哪一程度都不清楚,所谓“保护”也不过是企业获取信息后最基础要求而已。

《微信隐私保护指引》第5条中规定,“如存在……情形;如必须公开披露时……”,但并未对何种事件属于上述情形作出规定,这就存在发生争议的空间。在本次就发生了微信客服以保护隐私为由不提供信息。

董毅智认为,情形当有,但不限于使用信息的紧迫性、必要性等特征。那么对于无法明确的情形,又有谁来判断是否属于需要披露信息的情形?对此,微信也应当作出规定。此外,微信并没有明确,使用者该如何证明存在该种情形。本事件中例如截图证据、转账凭证等。还有现实操作中可能存在因对方信息不明确公安无法受理,微信又不能在非公安介入的情形下提供个人信息的“死循环”,此时微信是否可以出具协助调查的证明文件等,以助于挽回用户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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