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原真實的明英戰爭—亞娘鞋炮台事件

我今天要來說說1637年的明英戰爭,因為我看到了太多關於明英戰爭的文章有關於明朝大勝的說法,並使英國人賠償了2800兩的白銀,宣揚了明朝的國威,然後英國人夾著尾巴逃走,再感慨一番為何清廷與明朝的差距會這麼大云云。首先要承認的是清末的喪權辱國自不必掩飾,屈辱就是屈辱,我國的九年制義務教育已經告訴我們清末就是一個屈辱的時代,關於這個問題根本不會有爭議。

剛才話題繞遠了一點,回來說說這段明英戰爭的歷史吧!注意我所用之史料乃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所編寫的《英國與中國邊疆危機》,絕非一般網文可比。

話說1636年4月16日,由前英國海軍軍官威德爾率領的船隊離開了英國駛向了東方,於同年10月8日抵達印度的果阿,於1637年6月25日抵達澳門,由於葡萄牙人的反對態度,威德爾決定直接去廣州,順便派了一艘船去勘測水道。當然引起了廣州方面的注意,廣州方面自然也要派人詢問情況。8月初的時候威德爾船隊駛入珠江,廣州當局不許,威德爾置若罔聞,繼續向上行駛並於8月12與亞娘鞋炮臺明軍交火,威德爾派出一百多名水手佔領炮臺扯下中國旗,升上英國旗將炮臺上的炮搬上英船同時,搶劫民船,迫使我國漁民為其傳口信,要求自由貿易。

8月15日,廣州當局了一個叫保羅·諾瑞第(此人是廣州總兵陳謙的親信)的翻譯前往英船,告知威德爾如數交還亞娘鞋炮臺的的物資和火炮後,再交一筆銀兩,通商願望可以實現,威德爾在此期間也派人交涉,並受到總兵陳謙的接待。

但是,兩廣的明朝高級官員要求將這支英國船隊趕走,併發出強硬文告命令保羅·諾瑞第在威德爾面前當面宣讀。可是這位翻譯卻將文告意思歪曲。不明真相的威德爾上岸採購貨品。

廣州地方當局見到英國船隊不聽勸阻,就採取了“以漢御澳,以澳御紅”的策略,讓葡萄牙當局給英國提交抗議信,然而英國人並不買賬,仗著此前陳謙的保證,對其採取了不屑一顧的態度。於是廣州官方採取了第二套措施,將入城購買貨物的英國人悉數逮捕。並出火船襲擊英國人,但是並未成功。威德爾再次施展武力,他指揮船隊攻擊明朝兵船,焚燬珠江沿岸的村莊,將亞娘鞋炮臺炸燬,並佔領了一個小鎮。在同時呈文希望明朝的地方當局歸還貨物,在開船回國,如果不歸還貨物,就不回國了。

最後在澳葡當局的調解下,威德爾簽署了一份呈文,保證今後不再犯。而廣州當局也釋放了被囚禁的英國人,歸還了屬於英國人的銀錢和貨物。最後,威德爾於1637年12月回國了。

這就是這件事情的本末,我根據這本書的內容總結的,如果還想了解這件事情更多的真相,就去看看我發的圖片吧!

至於最後兩千八百兩銀子有沒有賠呢?這篇文章也沒有提到。但是在《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編年史》第二章威德爾船長在廣州1637年 26頁 10月16日,一些葡萄牙人到廣州來調解此事。18日,舉行了一個滑稽的會議,企圖強迫商人應允立即永遠離開廣州,並且還要為他們已做了交易的特權付28000八單位里亞爾。20日,通知商人們說,官員估計定付款的數額為2800兩(4250八單位里亞爾);對於這種勒索,商人們堅決拒絕,但從這時起,貿易進行得比較順利------這是葡萄牙人與中國人虛張聲勢的詐騙行為。這則史料顯示這2800兩銀子根本就沒有賠。

在文中最後提到,威德爾船隊離開六個月,在中國兩次使用武力,佔據村鎮,炸燬炮臺,殺人放火,橫行無忌,明朝軍事力量薄弱,官吏庸懦無能,暴露無遺。威德爾甚至公然建議奪取海南島為英國領地。

這場衝突在這本書作者看來根本就是一場恥辱,可是有多少人當作了一場大捷來看,今天發此文章就是要讓大家瞭解真相。

還原真實的明英戰爭—亞娘鞋炮臺事件

還原真實的明英戰爭—亞娘鞋炮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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