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攬工程滋事還用匕首刺傷辦案民警,男子監外執行期間仍不悔改

香城都市報報訊 (記者原子 通訊員湯葵)曾因犯故意傷害罪、非法經營罪被判刑,因身患嚴重疾病暫予監外執行,卻不知悔改繼續實施犯罪行為。記者昨日從赤壁市檢察院獲悉,該院日前審查批准逮捕一起涉嫌強攬工程尋釁滋事和刺傷民警妨害公務案。

今年5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謝某某組織赤壁市城區某街道辦事處一社區同組居民吳某某、王某等人到某項目建設工地,強攬渣土運輸工程。遭到拒絕後,張某某於6月1日至7日,邀約謝某某、吳某某、王某等人組織部分居民,通過攔截、恐嚇他人等手段,強行阻止該市某渣土公司依約進場施工,嚴重影響了工程建設秩序,給開發企業和渣土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還出面挑頭,妨礙公安民警執法,抽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將一名民警左腹部及手臂刺傷後持刀逃離現場。

6月19日,赤壁市公安局以張某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刑事拘留,7月3日提請赤壁市檢察院批准逮捕。經該院審查,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據悉,該案也是赤壁市檢察院首起由刑事執行檢察部門辦理的社區服刑人員又犯罪審查逮捕案件。

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非法經營罪,於2017年3月被赤壁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5萬元。因張某某患有嚴重疾病,該院於2017年4月決定對其暫予監外執行,在赤壁市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接受社區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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