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頭蝦39688563
美國各界政府對外簽署的協議,通常情況下都是具有延續性的。但這種延續性是否具有剛性還是很容易在總統換屆特別是政黨輪替的情況下被推翻,可能還要看簽署協議本身的性質,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是美國聯邦政府對外正式簽署的、並經由國會批准的條約、協議、協定等,通常情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需要在較強延續性的情況下得到落實和執行的。即便是在政黨輪替的情況下,即新總統與簽署時的總統不同屬於一黨的情況下,要推翻這類協議也需要再經過國會的立法的批准,這就意味著不是總統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的議題。當然,總統有時也完全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自由裁量空間時,選擇是否積極地執行這類協議。但總體上,這些協議是具有不是總統可以單方面否認的延續性的。
如果是美國聯邦政府對外正式簽署的,但卻因為種種原因(比如某一黨反對等)而並未經過國會通過,而是由總統通過總統行政令方式來付諸實施的協議的話,雖然也具有一定的實際效用,但明確在法律意義上是建築在總統行政權上的“沙子城堡”,所謂的延續性岌岌可危。由於是通過總統行政令實施的,而一個總統的行政令是完全可以被新當選總統推翻的,所以這就意味著新總統具有推翻一切前任總統行政令、進而否認一些以行政令為基礎的協議。比如,特朗普退出《巴黎氣候協定》、退出《伊朗核協議》都是這個套路下的合法行為。
那麼,既然是規定對外關係走向的重大文件,為什麼無法得到國內支持呢?通常情況下,我們說美國的兩黨之爭是“黨爭不過海”,國內議題紛爭較多,但在國際事務上具有一定一致性。然而,必須看到的是,1990年代以來特別是反恐戰爭之後,面對冷戰後國際格局的新變化,美國國內的兩黨分歧逐漸擴展到對外政策上,出現了對國家核心利益、對外議題排序乃至傾向上的重大分化,所以也就導致了一個黨的總統無法在國內得到充分支持,不得不採取國內一致的做法來推進對外政策,進而導致對外重大政策隨著政黨輪替而搖擺不定的尷尬困境。
刁大明
謝邀。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又是兩黨制。特朗普下臺以後,其簽署的協議是否還有延續性,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特朗普簽署的協議是否經過了國會的批准。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美國憲法》將立法權賦予國會,將行政權賦予了美國總統。因此,特朗普簽署的協議如果沒有通過國會的批准,只能稱之為行政命令,屬於行政權的範疇,下一任美國總統可以輕而易舉的推翻。特朗普推翻奧巴馬的TPP、《巴黎氣候協定》、《伊朗核協議》都屬於這種情況。但是如果特朗普簽署的協議通過了國會的批准,可以稱之為法案,具有了法律效力,屬於立法權的範疇,下一任總統想要推翻,則需要國會的批准。因此,特朗普的簽署協議,通過了美國國會的批准,則延續性比較強,反之,延續性不強。
特朗普在國會演講
2.特朗普之後的總統是否是共和黨籍總統。美國又是兩黨制的國家,共和黨和民主黨輪流執政。美國建國以來,一共誕生了了16為民主黨籍總統,19位共和黨籍總統。總體來說,兩黨勢均力敵。民主黨與共和黨在很多政策上格格不入,互相抨擊。以氣候問題為例,民主黨籍總統克林頓時期,美國簽署了《京都議定書》,共和黨籍總統小布什時期宣佈退出《京都議定書》;民主黨籍總統奧巴馬簽署了《巴黎氣候協定》,共和黨籍總統特朗普時期則退出了《巴黎氣候協定》。顯然,特朗普之後的美國總統是共和黨籍,特朗普所簽署的協議,延續的可能性更大;如特朗普之後的美國總統事實民主黨籍,特朗普所簽署的謝邀,延續的可能性小。
不過,特朗普開了一個非常不好的頭,將奧巴馬簽署的協議全部推翻,既破壞了美國國內政治平衡,又損害了美國政府在國際上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