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非訪」案件被告人獲刑一年零六個月

近年來,少數信訪人為以滿足其不正當訴求,動輒以赴京非正常訪為“殺手鐧”向地方政府施壓。面對全縣信訪工作壓力不斷增大的嚴峻形勢,商河縣公安局牢固樹立“抓信訪工作就是維護社會穩定,抓信訪維穩就是促進和諧發展”的理念,主動作為,勇於擔當,克取重重困難。依法通過刑事打擊手段嚴厲處理“非訪”人員,偵辦商河縣首例“非訪”尋釁滋事犯罪案件,信訪人張某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京“非訪”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信訪工作被有序引入法制軌道,信訪秩序趨穩向好。

張某某因宅基地問題堅持赴京“非訪”,2015年8月、2016年5月,縣舊城改造項目指揮部、許商街道迫於維穩壓力分別與張某某夫婦簽訂協議,以房屋徵收補償款和補助款名義分別給予其補償,二人保證息訴罷訪。但此後,張某某仍圍繞該事項不斷增加訴求,未得到滿足後多次赴京“非訪”,嚴重擾亂了信訪秩序、重點地區的辦公秩序和公共場所秩序,先後被縣局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處以行政拘留9次。

2017年全國兩會期間,張某某再次到中南海周邊非訪並非法滯留,勸返後被縣局處行政拘留10日處罰。釋放後,張某某向許商街道辦事處索要5萬元誤工費,並揚言不給錢就繼續進京上訪。

為有效遏制赴京“非訪”勢頭,副縣長、公安局局長劉動同志籤批意見,要求堅決依法處置張某某“非訪”行為。在接到報案後,商河縣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由黨委委員蔡希良任組長,治安大隊主辦案件、許商派出所積極配合,法制大隊長全程跟進負責法制指導和審核把關。

專案組克服調查取證難、時空跨度大、借鑑經驗少等諸多困難,進京調查取證,全面走訪許商街道勸返幹部,法制大隊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案件辦理情況。

在張某某到案後百般狡辯抵賴、拒不供認的情況下,全面精細蒐集固定犯罪證據,查明瞭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期間,張某某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門等地非正常上訪地區上訪,採取堵門、堵路、“喊冤”、在滯留等方式起鬨鬧事,擾亂社會秩序,並在利用政府信訪考核和維穩工作壓力向勸返幹部強行索要現金的違法事實。同時,專案組蒐集了日照、泰安、菏澤等地“非訪”人員的判例,併到當地進行學習考察。

後經政法各家研討,統一對案件定性意見,檢察院、法院提前介入,確保案件在實體上和程序上經得起推敲和檢驗。2017年4月,在商河縣人民檢察院批准了公安機關的提請逮捕報告後,於同年9月,向商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最終將張某某繩之以法。

隨著案件的逐步推進,面對紮實的證據,張某某漸漸認識到了自身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庭審過程中當庭自願認罪,並表示悔罪,法庭採納了其辯護人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2018年3月,商河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該案的順利宣判更有力的維護了商河縣轄區的整體治安秩序,進一步彰顯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的信心和決心,為今後依法打擊非正常上訪行為積累了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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