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下调部分亚太国家的大豆进口关税,并公布了其他关税下调的产品清单。
根据规定,自7月1日起我国将印度、韩国、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大豆进口关税税率从3%调降至零。这份清单还包括化学品、农产品、医疗用品、服装、钢铁和铝制品,这些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
我国一直在加大努力提振今年的大豆产量,此前我国曾宣布,将从7月6日起对美国进口大豆加征25%关税。此外,我国还从巴西和俄罗斯等国继续进口大豆,力图增加大豆进口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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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实施《〈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
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8〕27号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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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时通粮小美团队整合自财政部官方网站、中国粮油网,图片来源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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