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辖区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天然水域正式进入禁渔期

今天起4个月内,这件事你不能干

◆今天起,重庆辖区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等天然水域正式进入禁渔期。届时,在禁渔区域内钓鱼捕捞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从2017年起,重庆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根据重庆市农委2017年发布的《重庆市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条河流都纳入了禁渔区范围。

◆禁渔期间,市民如果在禁渔区域流域沿岸游钓,则属于违法行为。针对一般游钓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劝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金。

◆此外,渔政部门还将协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据了解,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属犯罪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我区禁渔范围和时间

◇禁渔范围

长江大渡口段(鱼鳅浩水域至小南海水域长江天然水域)。

◇禁渔时间

今天起至6月30日24时。

◆在上述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渔业捕捞(游钓),禁止收购、贩运、销售江河鱼类。

◆全区境内所有餐馆、饭店禁止采购、供应各类江河鱼类。市场不得进行江河鱼交易。否则,一经查获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力量加大对违规捕捞行为的检查处罚力度,并联合工商依法对市场、餐馆、饭店进行检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023-6883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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