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法院家事法庭發出第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循化法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委批准。今天,法院依據該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審理離婚案件時,發出第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原、被告系高中同學,後同時考入西南某大學,在大學期間建立了戀愛關係,畢業後共同在文都鄉參加工作並結婚。婚姻期間,雙方因家庭瑣事經常言語不合,因此原告向法院起訴離婚,根據本案實際,法庭決定適用家事審判工作機制規則進行審理,在庭審中,女方要求法庭給予雙方自行溝通協商的機會,法庭隨即決定按照規定,給予當事人一個月的冷靜期。

法庭告知當事人在冷靜期內保持鎮靜和理智,對婚姻問題進行冷靜思考以後再作出決定。(馬東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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