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2018年上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重算補發工作圓滿完成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財政廳《關於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採用新數據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293號)要求,市社保中心按照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甘肅省統計局《關於公佈2017年甘肅省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統計數據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11號)公佈的 2017年度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5726元標準,對市屬參保單位2018年上半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辦理了退休手續的1932名退休職工進行了基本養老金待遇重新計算工作,將重算後的差額一次性進行補發,並於7月份足額髮放到位,共發放107.7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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