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8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重算补发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上年度企业退休人员采用新数据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293号)要求,市社保中心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11号)公布的 2017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5726元标准,对市属参保单位2018年上半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的1932名退休职工进行了基本养老金待遇重新计算工作,将重算后的差额一次性进行补发,并于7月份足额发放到位,共发放107.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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