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望城今年放大招了

秸秆禁烧,望城今年放大招了

1月13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对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行动员部署后,望城区迅速落实,紧急行动,强力推进全区环境治理,治污减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建设生态文明,区委、区政府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智慧和行动聚焦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之上,用战果和成绩检验“四个意识”和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用环保行动来诠释望城新作为。


秸秆禁烧,望城今年放大招了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农作物秸秆,是指水稻、油菜、玉米、高粱、薯类等农作物收获籽实或经济部分后的剩余部分。

二、实行全面禁烧政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被发现有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种植大户、农业经营主体、村(社区)等个人和单位,一律取消当年市、区两级涉农补贴和项目申报资格。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投诉、检举、揭发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0731-88580580。

三、全面推广机械粉碎还田。

所有在望城区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使用秸秆粉碎装置,严禁未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下田作业。对于不能加装碎草装置的收割机,鼓励农户将其处置,重新购置已安装碎草机的新型收割机。严禁本区经销商销售未装备碎草装置的收割机械。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凡违反农作物秸秆禁烧规定的,由区蓝天办组织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责任人处以每起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火灾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落实检查督查制度。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镇、村(社区)层层派出督查组进行巡查,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及时曝光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的有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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