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春霞到縣法院調研審判監督工作

5月30日,濮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劉春霞主任帶領調研組一行5人到濮陽縣法院進行調研,縣法院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申相偉,黨組成員、審管辦主任孫伯韜,黨組成員、少年庭庭長張永增陪同調研,縣法院負責審判監督和立案工作的幹警參與座談會。

濮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春霞到縣法院調研審判監督工作

座談會上,孫伯韜主任首先向調研組彙報了2015年以來縣法院審判監督工作的基本情況,審判監督機制建設運行情況,審判監督隊伍建設情況,存在的困難和下一步工作打算,逐案分析了近4年以來的案件審理情況,包括提起再審的原因、審理情況,再審結果以及改判或維持的理由。調研組仔細聽取了孫伯韜主任的彙報後,詢問了該院審判監督、自由裁量、審判團隊建設、法官責任追究等方面的情況,與會人員進行了親切的交談,座談會氣氛熱烈。

濮陽縣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劉春霞到縣法院調研審判監督工作

劉春霞主任充分肯定了法院審判監督工作的做法,對於縣法院在審判監督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一是法院工作信息報告送及時,為人大瞭解法院工作、隨時監督提供了便利條件;二是在做好審理過程中,能注重做好引導當事人的工作,讓當事人心服口服,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三是加強對案件質量的監督管理,通過案件講評,能及時發現案件存在的問題,避免了同類問題的出現;四是在評查後有針對性地整改存在的問題並納入法官考核體系,有利於提高了案件質量。劉春霞主任希望該院能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提升法官的政治和業務水平,同時加強審判管理和審務公開的力度,繼續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為老百姓做實事好事。

濮陽縣法院參會人員一致表示:將在今後的工作中繼續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審務公開,廣泛聽取代表、委員及當事人的建議。一是切實把審判監督放在重要位置,充分發揮審判監督職能。增強再審審判對提升司法公信力重要意義的認識,堅持當維則維、該糾則糾,克服發現和糾正錯誤是再審審判唯一價值的片面觀點。二是要確保個案的公正高效。堅持落實與原審審判庭交換意見制度,並與立案審查部門、抗訴機關積極溝通,做到客觀、公正的事實證明和法律發現;注重發揮調解的柔性糾錯功能,對抗訴案件,還可通過檢察機關做當事人的矛盾化解工作。三是加強對原審裁判的反向指引。繼續組織召開發改案件講評交流會,對案件發改原因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規範和指導意見,通過講評指導,督促整改,減少類似原因審判監督案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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