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在美国的第一任律师莫虎将起诉周立波,唐爽将作为证人出席,对此你怎么看?

八卦气象台


这件事真像一部情节曲折故事离奇的电影,让我们很多旁观者看得目瞪口呆,虽然明知道自己再怎么分析也是枉然,但还是忍不住扯上两句闲篇。

周立波、莫虎、唐爽三人已经站好队准备开撕,这则消息出自凤姐之口,突然让人感觉有点方。

不预设立场,只谈个人看法。

1,莫虎准备起诉周立波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至于唐爽选择站队莫虎也符合他近日的表态。先不说对错,毕竟周立波把矛头指向了莫虎,如果莫虎不吭声那才真奇怪了。这不但影响了他的声誉,而且会断了财路,当然要起诉了。

2,唐爽在之前的事件中一直保持沉默,随后跳出来发声以及现在选择站队莫虎,里面包含了太多东西。其实唐爽要真的有实锤证据,抛出来就行了,没必要现在才站队。

3,这件事情发展到现在,好像双方达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把关键人物某某给屏蔽了。这点很令人玩味,是欲盖弥彰,还是迫于某种看不见的压力呢?

4,周立波是在美国不吭声,回来后爆料一大堆,唐爽是之前不吭声,现在突然站出来批判周立波。到底是周立波在美国忍辱负重回来想要出一口恶气,还是为了洗地不惜把这些人都拉下水呢?

现在双方都没有拿出至关重要的证据,只是在试探性地互怼,他们这盘棋下的好深奥,让我们这些旁观者都越来越迷茫了。

好像撕到最后,抖搂出双方一堆的黑料,我们就只剩下叫好了,原来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最后,那个某某才是重点。


夜雨如书


我没想好如何回答你的这个问题。但是我想借这个平台表达我的看法:其实事实非常清楚!周立波本来就没有犯法,不论是构陷还是默许别人送枪送毒,枪和毒品上都没有周立波的DNA和指纹,这本身就不构成周立波非法持枪持毒,再加上程序不合法,法庭宣布周立波无罪,这是水到渠成的事!凡是质疑此判决的人是自己的思维出了问题!网友关心这背后的事实真相,这很正常。但是认为只是因为程序不合法,但不表示周立波没有持枪持毒这一事实的人,就是自作聪明的糊涂蛋!这是见不得别人好!你这样质疑有任何意义吗?显得你很聪明吗?你只是在用自己固有的井底之蛙常识来套用美国的法律而已! 如果有的人一定要抛开法律,自作聪明的站在道德的层面上坚持这种质疑来推断周立波的德行,那就更可笑了!因为你这种道德上的质疑是建立在周立波确凿的主主观故意持有毒品和枪支,或者默许别人送他毒品和枪支的基础上的,本身就没有任何根据和理由,是荒谬的!退1万步说,就按这个荒谬的逻辑,质疑者也不见得有什么道理!这是因为,对普通大众来说,所谓道德,也就是一种公德。只要不杀人放火强奸斗殴撒谎诈骗,以及一切伤害他人和他人利益的行为,并且没有造成任何的不良后果,此人就不存在道德方面的问题,不应遭到道德方面的指责!因此,按他们那种荒谬的质疑,我周立波持有毒品和枪支又怎么了?伤害了谁的利益吗?实际上,说到头还是违背了法律,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违法的持有毒品和枪支,他们所谓的道德层面其实是很虚的,因为这实际上还是一个法律问题!难道不是吗?何况,这些质疑者的前提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周立波是有意持枪持毒,和默许别人送枪送毒的。虽然很啰嗦的绕了一圈,我想,大家也该想明白了。


ngylap


99随便语:凤姐也跳出来凑热闹了。且不谈凤姐,单以莫虎可能起诉周立波一事,我认为至少在法律上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可能性很大。

7月9日上午7点零4分,凤姐微博:

“周立波首任律师莫虎将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周立波,唐爽将作为证人出席。”

“一旦周立波被美国法官认为有罪,其美国绿卡将被没收,终身难以入境美国,并可能为其进入其他国家的签证带来困难。”

第一,莫虎具有起诉周立波的动机。

周立波在美国人眼中,也就是个普通人,但若是摆在“在美华人”的群体中,还是很有分量的一个人物,最起码谁也不能忽视他。

试想,当周立波发出谴责,将莫虎叫作“美国司法界的败类”,莫虎是何想法呢?

绝对气得牙痒!

无论周说的是真是假,但莫虎在美国是个律师,主要的服务对象,是在美华人这个特殊群体,周的言论,将对莫虎的声誉造成巨大影响。

周立波好歹是个明星,就连他也被莫虎坑了?那要是换作我请莫虎当律师,岂不是我会被坑的更惨吗?

所以你看,为了让自己能继续在美国混下去,莫虎绝对要想办法反击。

第二,莫虎在美国起诉周立波,程序上对莫虎较有利。

莫虎本身就是美国律师,从他的履历看,10岁移民美国,26岁被任命为检察官,据说后来又成为当地警局的外聘人员,他对于当地法律的熟悉程度,绝对是很高的。

相比而言,周立波已经回国,他不可能为了一起官司,再赶回美国。

周不懂美国法律,虽然可以聘请美国律师打官司,但存在一个与美国律师沟通的问题,另外也需要支付昂贵的律师费。

两相比较,假如莫虎起诉周立波,案件尚未开始,莫虎已经占据上风。

第三,莫虎起诉周立波,案件本身也对莫虎有利。

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周立波开撕莫虎,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道义”,这两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分的。

(1)周指责莫虎什么?

美国司法界的败类,黑心律师。

然而,对于周立波的这种说法,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秤。

比如说,莫虎作为一名资深律师,他应当具有较高的处理案件能力,既然其他利害的美国律师(周的第三任律师),能够轻易找出警察的办案漏洞,加以利用,让周轻易取得胜诉。那么,莫虎也应当有这种能力。

但实际上,莫虎却劝说周认罪,换取减轻处罚。

再加上,莫虎和周妻子的关于“案件进入陪审团审理阶段追加50万美元律师费”的协议,我们不得不产生一个怀疑:这个莫虎有点不地道,他有意想让周案进入陪审团阶段,借机多赚周的50万美元。

至少我就是这样认为,莫虎是把周立波当大肥羊宰!

(2)我们心里认为的事实,与法律上的事实,是有区别的。

比如说,假如莫虎真的是个黑心律师,他就是趁机宰周立波,故意想把案件拖入陪审团阶段的,那么,周立波能把这件事摆在法庭上说吗?

不能。

原因很简单,周立波没有证据。

莫虎干出来的事情,你可以在心里怀疑,甚至得出结论,却没办法到法院去起诉他,除非你有本事,让莫虎在法庭上自己认罪,把他心里的龌龊想法讲出来。

至少在表面上看,周立波无法追究莫虎的责任!

莫虎是个律师,无论哪个国家的律师,都有一个共同点,律师的工作是没法进行量化的,律师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后,律师做的好不好,没有一个硬性标准。

换句话说,你周立波觉得莫虎不好,你顶多换个律师,但按照合同已经付给莫虎的律师费,你是拿不回来了。

所以说,周立波对于莫虎的谴责,也只能是发泄不满,发发牢骚而已。

真被莫虎拿到法庭上讲,周立波没有证据,很可能败诉!

第四,莫虎起诉周立波,他是原告,占据绝对的主动权。

关于原告起诉后,是否可以随时撤诉的问题,美国法律比中国法律稍微严格,比如说,中国的民事案件中,除非特别原因,原告随时可以撤诉。

在美国,同样也是类似的规定。

但考虑到莫虎是个有经验的律师,他起诉周立波,估计是告周立波诽谤等等,而且绝对会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角度。

我认为,对莫虎最有利的方案,是在美国起诉周,然后根据周的应对表现,决定是把官司打到底,还是中途撤诉,让周立波吃个哑巴亏。

试想,假如周高价聘请了美国律师,准备了一大堆应诉材料,突然莫虎撤诉了,周立波是不是要气得吐血?

第五,关于唐爽将作为证人出席?

对于唐爽这个人物,他在学术上是有为青年,我不想过多评论。

但我认为,一个搞学术研究的人,既然当初没有为周立波作证,那就不要继续掺和这种事了,说到底,按照唐爽自己的说法,他只是作为一个翻译,恰好出现在周立波的汽车内,其他的事情,哪怕他站出来说话,他又能说什么?

继续扯一句没营养的“戏子误国”吗?

一点意义没有!

结束语:关于莫虎将要起诉周立波,基于以上判断,莫虎在法律上占据了如此大的优势,他如果真的跑去起诉,一点不奇怪。

但无论莫虎起诉后是否胜诉,在很多人心里,已经把他当作“黑心律师”,他是不是坑了周立波,人人心里有杆秤。


99随便


好玩,真好玩儿。吃瓜群众从来不怕瓜大,必要时我会准备啤酒饮料火腿肠,看系列剧打持久战

周立波口中所谓的某某某这个问题还没纠缠清楚,莫虎就开始了第二轮的起诉,矛头直指周立波的诽谤,而且唐爽也参与了进来,成了莫虎的证人,那么接下来大人物那个瓜是不是就要放一放,先处理这个诽谤的事儿呢?

反正大家都是猜测呗,那么我就斗胆推理一下吧,我在想这是不是在转移视线呢,因为这几天周立波事件的大热,很多人也开始更加关注周立波之前提及的某大人物女婿,拥有数十亿美元资产和占地45亩的长岛豪宅,游艇和大飞机女人无数并且还有武器库。

会不会是这个背后大人物怕自己被牵扯出来,引发更大的麻烦,从而让莫虎和唐爽他们出来以诽谤之名起诉周立波,接下来的官司也只是周立波与莫虎唐爽之间的事儿,其它所谓的幕后黑暗会慢慢被掩盖或遗忘。

当然,这只是我瞎猜的,瞎猜的!

或许,莫虎的诉求简单的很,他就是气不过周立波坏了他的名誉,让他以后在华人圈没法混,律师业务严重受损,从而影响经济收入。


元芳有看法




我们且不说凤姐的话是否靠谱,莫虎将起诉周立波?不可能啦!试问他拿什么起诉周立波?他曾经作为周立波的辩护人,如果他敢于翻供他原来为周立波的任何一条辩护理由,他将会面临作假证的控罪!所以,在这个方面,量他也不敢!既然,他不可以这样"翻供",他会用什么作为起诉周的理由呢?他在接手周立波案的时候,一开始收取了5万美金的“正常费用”,后来随着案子的第二次庭审,又一次性向周立波老婆收取了20万美金的“非正常”律师费用,进而又再次狮子大开口,打算额外收取周50万美金的律师费,逼得周立波只有换律师。周立波被撤销控罪后,由周立波第三任律师发出律师函,向莫虎追讨那20万那“夸张,且不按美国律师收费程序”的律师费用。看来这是莫虎恼羞成怒,最近发出署名攻击周立波,并威胁要起诉周立波的主要原因。至于他放出风声,威胁要起诉周立波的理由的选择不多,可能不外是以所谓的周立波对他的“诽谤罪”提出指控。因为周立波说他两边收钱(除了收了周的总共25万美金,还收了“某某”的3万多美金)。既然,周立波口中的"某某"成为了周立波暗指的“栽桩人”,那就意味着莫虎是“共犯”,然而,这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在法庭上难以呈堂成为证据来起诉周立波。相反,莫虎心里会更加顾忌自己涉入其中。由此可见,莫虎手上难有指控周立波,并让其成功定罪的证据。他更不可能推翻美国检察官以“违反法律程序”而撤销对周立波的所有控罪。因为这样做,他是跟美国司法部打官司而不是跟周立波打官司。赌他不敢!

归根到底,莫虎威胁要起诉周立波之说,听听就算。他这样做不外是:其一,企图阻止周立波继续爆料,导致他在美国的口碑受损,今后难以在律师行内混下去,影响未来的收入。其二,担心这个案子的内幕越挖越深,说不定最后爆出他真在周立波和“某某”之间扮演“无间道”,两边通吃的真相呢,甚至,联合“某某”栽桩周立波,坑周的钱呢!他不会如此蠢笨,自寻烦恼!

就我看来,莫虎只是虚张声势,威胁周立波罢了,当然,也不排除他应付式的走过场,装模作样的在媒体面前递交一份“起诉书”就不了了之。


颜二哥有言23


首先,我本人在2015年帮朋友请过律师,是在网上律师群里找的,我是第一次与律师打交道,以前对律师的了解都是通过电视剧,律师的行象是高大上,而且为委托者竭尽责任,当时在网上对方一口报价,初期委托费3千,到什么阶段交什么钱,如果委托人无罪则下面费用不用交了,到此结束。于是我与委托人亲戚一起去律师办公室,结果律师改口,每个阶段5千,交费是必须2个阶段一起交,1万,进入第二阶段时必须再交第三阶段的钱,并且说按照介绍的,以及国家法律,当事人是重罪,起码10年以上,当时我非常难堪,这个律师是我拍着胸脯找的,再加上当事人全家急的不行,怕的要命,没办法,交钱,在这之后,这位律师多次在我面前吹认识办案的大队长,能捞人,并介绍我找个黑社会老大,说他神通广大,对方开口10万,同时这位律师也没闲着,利用与当事人在看守所见面的机会,直接让当事人向家里要钱,说能让他出来,整个事情持续了约25天,警方无当事人犯罪证据,调查取证结束无罪释放,我找到律师,让他退第二阶段的钱,说好的,无第二阶段则退这部分款,但他不仅不退反而拿着合同说我当事人还欠他5千没给一一即第三阶段的律师费,大家看看,可笑吗?我没见过国外律师,但是中国人当的律师我是见过的!!!!这就是我对莫虎和唐爽之事的回答,他们三位都是美国人,周立波是中国人,搬着脚趾都能算出下面要发生的


罗144803151


忽闻喜讯,大快人心!必须将恶狗牵回美国,让法律严惩罪犯!我们非洲中资企业坚持支持莫虎先生为维护法纪,维护正义,还社会一个公道。彻不可让周立波现象在中国如毒瘤般蔓延,不许恶狗的罪恶行径影响到我们下一代。不过,这次这条恶狗被牵回美国,将大难临头了。我在这个中资企业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兴奋不已,奔走相告,已经在庆祝即将到来的胜利了。举杯,干!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看尽世间人事变迁,喜看恶狗当道被除,大快人心!正义虽然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前两天我点赞王局英明,他借访谈平台为恶狗挖了一个大坑,没想到自以为聪明,一跃而下,结果,这条恶狗可能再也上不来了。哈哈哈哈😂😂!











Nick非洲金虎


可能之前周立波的事大家都听说了,我最近看了一些关于此事的报道,综合目前各方面的消息,来谈谈自己对这件事的一些看法。

首先,周立波首任律师去起诉周立波这事,起诉的理由是什么呢?是诽谤?即使美国法庭接受了这样的案件,难得还得让周立波再次去美国出庭?以目前周立波的状态来看,即使周立波被起诉了,他也不怕,因为他手里现在应该是掌握了一些证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据的话,依靠周立波的明星身份,他不会随便的去诬陷他人,特别是经历了此事以后,他更应该了解美国法律的一些特性。

其次,请注意凤姐的文字表述,是将要起诉,这说明莫虎现在还没有起诉,只是打算起诉的状态。感觉莫虎就是虚张声势而已,不会真的做出相应的举动,此事闹的越大,反而对于他本身更为不利,特别是他作为一个律师的身份。而且还有一个细节表明,莫虎的人品的确不怎么样。周立波请了三任律师,第一任莫虎给了他20万美元,而且他还打算后续再要50万美元。而周立波请的第二任是2个美国律师,一共律师费是5万美元。而第三任律师也是美国人,给了5万美元。这是典型的把周立波当冤大头了啊!所以,周立波生气也是必然的。而周立波应该不仅仅是为律师费生气,更多的应该是为这位律师跟他人合伙来陷害自己,这应该是双方互掐的导火索。

最后,唐爽要做证人?这就更加验证了周立波在微博发布的消息,证明了唐爽跟莫虎其实就是合伙的。此案对于周立波来说就是诬陷,因为有太多疑点显示了此案的漏洞。一是枪上没有提取到相关指纹,试想如果是自己的枪,自己难道就不摸一下吗?二是警察像是有意为之,车更开出没多远警察就上来盘问了。三是关于此事,警察竟然不问周立波关于枪支和毒品的来历,从逮捕到出狱,警察都没问过周立波什么问题。这是周立波在接受媒体时候回答的。


所以,此事大家看看就好,我认为莫虎也就是虚张声势想吓吓周立波而已,即使起诉,对于周立波也起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危害了。


保险岛岛主


我个人认为周立波在访谈中有许多内容是不真实的,我在加拿大生活了三十年了,对于美国的法律我们是了解的,美国的律师名气的确不大好,辛普森案件,世纪大审判,全程都看了,律师可以将有罪推定为无罪,理由是白人警察动了物证,所以罪名不成立。但连担任辛普森案件的律师事后道出人肯定是辛普森杀的。在美国,只要废除证物的合法性,后面的法律程序就不用再走下去了。周说他验了DNA,没有他的指纹,可是整把枪也没有其他人的指纹啊,难到枪和毒品是空降的吗?这能说明什么问题呢?当时美国真处冬天季节,大家都带着手套的,请问带着手套拿东西会留有指纹吗?还记得当时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他有合法持枪证,如果枪不是他的,为何要向大众说明呢,在美国有枪是合法的,问题是枪是上膛的,由于时间过了一年多了,周利用了人们的健忘,又从新组合了他的许多说词,一边他说他本人最不喜欢解释,一边非常详细的解释了许多细节。而且编辑出许多阴谋论。作为上海人许多人都认识周立波,他的人品怎么样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对他的前妻,他对他前妻岳父作出的行径,人人皆知,他是有案底的人,他对恩师关栋天的所作所为也是众人皆知的。大家可否知道,当新闻报道说周立波因为枪支和毒品事件在美国被捕,海外的华人高兴的不得了,试问为什么,难道我们个个对他有仇吗?,案情发展至今的结果,我们一年以前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用时间去换空间,在美国只要用钱,什么可能都会发生的。心知肚明。现在莫虎起诉周,唐爽作为证人,让真正的真相公布于大大众,我觉的非常重要,大家真正的去认识周的真面目。期待!


AnneLou


“一个小教训将引出一个大内幕”,,相信绝大多数的朋友都相信周立波“涉抢”“涉毒”是被“陷害”的,道理很简单,假如周立波的案件是靠金钱打通关系,,那么一个“蠢货”都知道事后要低调,何况他还是公众人物,这案件都提升到万众瞩目了,他不会无脑到一判无罪就要去接揭发内幕,而且对方是一个在“美”在“中”都有“强大背景”的人物!那不是自己给自己设“坑”?

很明显莫虎为“金主”出了个愚蠢的主意,一个早已经出局的人却莫名的提出警告周要“闭嘴”竟荒唐到把一个原本只是“涉枪涉毒”的案件升华到国际层面!彻底让国人见识到了美国律师的厉害!而后又拉出本案关键人物“唐” 的一番除了对全球艺人充满“偏见”“歧视”“污辱”的言论外对周的“说辞”却那么“无力与苍白”!更荒谬的是周回国后并没有提及唐与莫,而他俩那被踩到尾巴的反应却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

我的结论就是,一个强大的幕后人物一开始只是想教训下口无遮拦的周,不想“智囊”们却帮他设了个“漏洞百出”布局,结果低估“美国”的司法能力和周的胆量,导致莫和唐“仓促”“幼稚”的救场,的其中的内幕,我们不得而知,相信周立波先生将来会有个解释。(注;本人不是水军,只是见不得两个美国人欺负一个中国人!)。欢迎大家一起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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