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法院開展「世界環境日」普法宣傳活動

世界環境日

珠海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聯合斗門區人民法院開展了“環境保護送法下鄉”專題宣傳活動,送法下基層、下企業,為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律援助。

珠海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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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民一庭庭長鄭偉民、斗門區法院副院長張丹帶領部分法官首先在斗門區蓮洲鎮南青村民委員會與村委代表開展座談,就環境維權訴訟等問題進行交流,併為村委會送去了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書籍。南青村委會代表表示,法官們送法下鄉進村,讓他們有機會接觸和學習環保類法律,今後能更好地保護環境、維護生態。

珠海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珠海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隨後,珠海中院及斗門區院的法官前往蓮洲鎮生態園進行了送法進企業的活動,向企業宣傳環境法治理念。

珠海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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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日,珠海中院和香洲法院環境資源合議庭掛牌成立,珠海中院合議庭成為全省首個環境資源合議庭。珠海中院環境資源合議庭專門負責涉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一是審理涉環境資源的公益訴訟案件;二是審理一、二審涉及環境資源的民事案件,包括:1、環境汙染責任糾紛,包括:大氣汙染責任糾紛、水汙染責任糾紛、噪聲汙染責任糾紛、放射性汙染責任糾紛、土壤汙染責任糾紛、電子廢物汙染責任糾紛、固體廢物汙染責任糾紛;2、高度危險責任糾紛,主要指高度危險作業人佔用、使用、遺失、拋棄具有易燃、易爆、劇毒或放射性等性質的危險物品導致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而引起的損害責任糾紛。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可能引發群體性衝突的案件、涉公益訴訟的案件,必要時,合議庭將邀請環保領域的專業人士作為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審理,以提高環境資源合議庭的專業化水平和審判效果。

合議庭同時負責對全市法院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進行調研指導,完善覆蓋珠海全市的環境資源保護司法網絡。此外,珠海中院環境資源合議庭還將延伸審判職能,為珠海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

三年來,環境資源合議庭積極提升全市法院審理環境資源類民事案件的專業水平,努力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與服務,鞏固珠海生態文明建設成果,推進珠海的生態文明示範市創建工作,主動將生態文明建設任務與審判工作有機結合並推動全市基層法院對口設立環境資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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