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一掛車自燃被拖走 7公里路收9600元施救費

武漢一掛車自燃被拖走 7公里路收9600元施救費

駕駛超載掛車經過三環線,結果後輪胎自燃並將車尾給燒著了,司機請工人到現場更換輪胎,但掛車還是被牽引車拖到指定停車場,當司機交完罰款到停車場領車時,被收取了9600元的清障施救費。“從事故現場到停車場,才7公里的路,怎麼要這麼多錢?”7月5日,掛車司機錢師傅感到不解。

武漢一掛車自燃被拖走 7公里路收9600元施救費

錢師傅介紹,他是咸寧人,7月2日凌晨4點多,他駕駛一輛裝滿石子的掛車經過三環線關豹高速出口附近,右後方的6個輪胎自燃,還將車尾給燒著了。事發後,交警和施救車輛也趕來現場處置。錢師傅請維修工人趕到現場,於上午9點多安裝好6個新輪胎。錢師傅說,因為掛車超載,他被罰款200元並扣3分,他提出自己將車開到指定停車場,然後去交罰款,遭到拒絕。最後,該掛車由施救的牽引車拖到了7公里外的榮達停車場。錢師傅說,拖車之前,他詢問施救人員要多少錢,但沒得到回覆。

3日上午,已交過罰款的錢師傅來到榮達停車場,想取回掛車,被收取了9600元的清障施救費。“7公里的路,怎麼要這麼多錢?”錢師傅說,他對此感到不解,但還是交了錢,並讓工作人員寫了一張收據。

5日下午,媒體陪同錢先生來到該停車場,一名負責對接錢先生的工作人員稱,錢先生的車因超載導致輪胎自燃,其自己請工人來修車,安全不一定有保障,而且三環線上車流量很大,要及時將事故車輛拖走,所以才決定由救援車將掛在拖走。對於停車場開出蓋有公司公章的收據,該工作人員稱,停車場只是代施救公司收取費用,收費標準也是參考了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收費標準,並進行了公示。

武漢一掛車自燃被拖走 7公里路收9600元施救費

媒體注意到,停車場宣告了兩個公示牌。其中一個公示牌顯示,掛車的清障施救標準為15公里以內3100元,超過15公里按每公里20元加收費用;而另一個公示牌則顯示,錢師傅的車屬於D類事故和故障車,該類車的的拖拽(牽引)費為1600元,不過備註一欄標明,車上有貨物按每噸80元另加貨物遷移費。媒體看到,後一張公示牌在成色較新,文中自稱為“宏運停車場”。

工作人員稱,之所以收取9600元,正是按80元每噸收取的貨物遷移費。

武漢一掛車自燃被拖走 7公里路收9600元施救費

媒體聯繫了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物價投訴的工作人員,其介紹,此前已接到錢師傅的投訴,因為三環線屬於城市道路,目前城市道路施救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施救方參考了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收費標準,就沒有什麼問題。

媒體隨後查閱了湖北省物價局發佈的《湖北省高速公路清障施救的收費標準》,發現D類車的拖拽(牽引)費起步價為10公里內600元,超過10公里按30元每公里計費,最高收費金額為1400元每次。但備註一欄,並沒有提到可以按每噸80元收取貨物遷移費。

媒體再次向該工作人員反映此事,其表示會介入調查處理,如果有亂收費,將督促停車場退還相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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