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牵头、司法干预、11部门共同治理……河北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省教育厅牵头、司法干预、11部门共同治理……河北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河北省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组织机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建设阳光安全校园,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省教育厅牵头、司法干预、11部门共同治理……河北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为何开展专项行动?

省教育厅牵头、司法干预、11部门共同治理……河北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我省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暴露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做好中小学欺凌防治工作,事关我省1100多万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全省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任务

省教育厅牵头、司法干预、11部门共同治理……河北要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河北省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小组,组长由教育厅厅长杨勇担任,副组长由副厅长王廷山担任,成员处室为办公室、人事处、师教处、督导室、安稳处,办公电话: 66005211。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稳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明确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电话等信息。

落实学校工作任务

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要明确学校相关岗位教职工特别是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防治学生欺凌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要明确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要在校规校纪中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处罚规定。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

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时间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

司法干预,建立专门档案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日常学生欺凌事件的排查,并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认定。对发现的欺凌苗头或事件,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教育或惩戒等不同方式及时化解,并做好受侵害学生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最大程度地减轻其身心影响。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对问题严重的,可按有关规定上报司法部门加大惩戒力度。

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11部门协调,共同治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等11部门转发教育部等11部门要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推动综治、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共同治理。

重大欺凌事件纳入信访督办内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