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搬迁改造

到2025年,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我省近日发布《辽宁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经审核汇总,纳入全省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企业共193户,其中,搬迁改造企业188户(就地改造71户,异地迁建38户,关闭退出79户),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户。

全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共有搬迁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88户。其中,就地改造企业71户。原则上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部分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鉴于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可延期到2025年底前完成。

异地迁建企业38户。原则上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在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2025年底前完成。关闭退出企业79户。原则上要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2020年底前完成。

据统计,在全省搬迁改造的188户企业中,大连市最多有40家,其次为沈阳市30家。沈阳市就地改造12家、异地迁建8家、关闭退出10家。5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确认。

根据搬迁改造名单及进度安排统计表,在就地改造部分中,沈阳市规模较大的企业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启动时间为2018年,完成时间为2025年底前。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启动时间为2018年,完成时间为2025年底前。

在关闭退出部分中,沈阳市规模较大的企业中,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底前完成。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底前完成。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2020年底前完成。

《方案》提出,对我省化工园区进行评估和论证,明确可以承接迁入企业的化工园区及承接产业类型。承接园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并确保周边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不受侵占挤压,以避免企业二次搬迁。

搬迁改造企业应事先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拆除作业,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范拆除活动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指导、监督拟搬迁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加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严防丢失被盗。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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