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化股权争夺战再生变数:民生银行贷款是否违规成焦点

ST生化股权争夺战再生变数:民生银行贷款是否违规成焦点

2017年12月12日,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下文简称浙民投天弘)对ST生化的要约收购宣告成功。如今看来,可能又会产生新的变数。

2018年1月25日,知名财经博主“曹山石”发布微博称,ST生物大股东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振兴集团)向银监会举报民生银行违规贷款14亿元。

ST生化股权争夺战再生变数:民生银行贷款是否违规成焦点

一、振兴集团为何突然举报民生银行?

据《华夏时报》报道,2018年1月8日,振兴集团向银监会举报民生银行放贷14亿元。但是浙民投天弘在回复深交所《关注函》中披露:“本次要约收购所使用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收购等情形”,振兴集团认为这与浙民投天弘在架构中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自相矛盾。同时浙民投仅以出具承诺的方式确认本次要约收购资金不存在“结构化安排”或“杠杆收购”的情形,并不足以证明其资金来源的真实性。

振兴集团认为:

1、浙民投在要约收购完成的次日,即2017年12月6日,即以内保外贷形式从民生银行融资14亿,用于要约收购的资金置换,前后矛盾。

2、根据国家金融法规,不得向涉诉企业发放贷款的规定,民生银行放贷属于严重违规行为,“不排除双方还有其他违法违规的相互勾结。”

3、民生银行总行“民银办【2017】413号文”对内保跨境融资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房地产、股市等监管限制的用途;还款来源方面没有正常现金流,不符合文件中“借款人在境内须具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不得依赖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履约来还款”的明确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部门正在严打银行的违规行为。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银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依法对涉及该案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此前对广发银行开出了7.22亿元天价罚单。

二、疑点重重

2017年12月6日,深交所公告显示,浙民投天弘发起的为期33天的要约收购,最终有3870个账户共计1.465亿股接受预受,占ST生化总股份54%,净预受股份比例195.607%。

据《证券时报》报道,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12月12日办理完毕。至此,浙民投天弘对ST生化的要约收购宣告成功。

根据规定,随着要约收购的过户完成,ST生化必须在12月11日复牌。然而实际发生的事情却并非如此。

ST生化的董秘闫治仲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在12月13日之前,ST生化收到两份日期迥异的文件,但均表示当天已完成股权过户,文件加盖要约方浙民投的公司印章。

据《澎湃新闻》报道,就目前的公开信息来看,浙民投未能按时完成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且交付款项的时间明显晚于文件规定的12月7日上午11点30分之前。

正是如此,闫治仲质疑浙民投在要约收购中“是否存在造假行为”;还是未能及时、足额将收购资金(含税费)存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内。

闫治仲也公开表示,浙民投未能按照相应规定时间和步骤进行要约收购,应视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未有相应原因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78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不按照约定支付收购价款或者购买预受股份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年内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中国证监会不受理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交的申报文件。

需要补充的是,2018年1月3日,ST生化发布公告称,浙民投天弘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将其持有的ST生化全部股权质押给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闫治仲接受《证券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们得到的消息是,浙民投先借款,在股票过户完成后才进行的质押,总共融资了14亿元。可见他们并不像此前说的,要约收购用的都是自有资金。

如今,民生银行“违规贷款”事件被爆,浙民投将如何应对,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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