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状告儿子不孝,知府让她准备好棺材,结案后才知是给自己用的

寡妇状告儿子不孝,知府让她准备好棺材,结案后才知是给自己用的

唐人孟郊写有《游子吟》一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动的展现了一位温柔慈爱的母亲,让子女无以为报。

孝道从西周甚至更早就开始提倡了。到汉代举孝廉,孝道都成了品德、才学、选拔官员的标准。至唐代,“不孝”之罪是写进唐朝法律的,轻则鞭打,重则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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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唐朝的一桩诬告案曝光时,刷新了唐朝人关于母子亲情的三观。

那是唐玄宗在位期间。河南知府是一个叫李杰的人。

一天,一妇人前来击鼓鸣冤。李杰开堂问审,看到状纸,他就怒了。状纸上写明,母告子不孝,请判子死罪!李杰心想,此人是有多可恶,能让母亲告官,还要判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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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命人将妇人之子抓来,并请左右乡邻作证。等不孝子被押上堂,妇人哭诉,说孩子他爹走的早,自己一个寡妇,辛辛苦苦将儿子拉扯大,却享不了子孙福,又絮絮叨叨儿子如何如何不孝。

李杰听了一会,就觉得不对劲。寡妇说来说去,没说出什么大罪的地方,只是些什么不听话,不能享清福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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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问“不孝子”,可有要辩驳的。

“不孝子”讷讷的,张口想说什么,只听寡妇在一旁哭泣声更大了。他看了看寡妇,结结巴巴没说出完整的话。过了一会,他认了命似的,对李杰说:“大人明鉴,我没什么可说的。母亲觉得我不孝,说明我做的不好,情愿以死谢罪。”

李杰又问邻居们,可知“不孝子”有何不孝行为。

有的邻居说,不知道,不清楚,他们一直觉得“不孝子”挺好的。也有的邻居举一些不孝的例子,也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什么说话大声啦之类的。

李杰纳闷,观察众人神色。“不孝子”神情落寞、似有心事。寡妇虽哭的大声,却没多少悲伤。邻居们,即便是那些佐证“不孝”的,也没有义愤填膺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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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明白了。“不孝子”的罪名不成立。即使成立,寡妇所说的那些行为,按《大唐刑律》,也判不了死罪,最多打几棍子。看来是件家庭纠纷,状纸上写的“判死罪”也太夸张了,调解一番即可。

于是,他对寡妇说:“你寡居这么多年,一个人拉拔孩子确实不容易。但你就这一个儿子,定了死罪,谁给你养老啊。你会后悔的!不如教育教育他,让他回去孝顺你,有不顺意的,让你们里长来处置他。”

寡妇却不干了,只说:“这个儿子就是个无赖,死了也不可惜,请大人判他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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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皱了眉头,明白此事不简单。这寡妇恨儿子恨到连以后生活都不顾了?莫非是有其他的依靠?

他思索一会,计上心来,叹息道:“既然如此,就判他死罪吧。你去买一副棺材来给他收尸。”

寡妇非常干脆的告退出去了,临走看也没看“不孝子”一眼。“不孝子”掩面哭泣。

李杰马上招来侍卫,让他跟踪寡妇,看她和什么人接触,说了什么话。

寡妇出了衙门,和衙门外一道士使了眼色,两人分别走到街角,假装相遇。寡妇对道士说,“事情办成了,我现在就去买棺材。”道士也是一脸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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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会,寡妇真的买了一副棺材送到衙门堂上。侍卫这时也来禀告,将事情经过和偷听的话都告诉李杰。李杰心中有数,让人将道士抓来。

他不忍看到这样的内幕,希望寡妇悬崖勒马,对她说:“这一铡刀下去,儿子可就没有了,你再想想,后不后悔呀。”寡妇一边假哭,一边说儿子不孝,宁愿不要。李杰反复问了3次,寡妇拒绝了3次。

这时,侍卫将道士押上了堂。寡妇大惊失色。

李杰审问道士。道士认了罪,承认自己与寡妇暗通款曲已久,“不孝子”也知道,但他阻止他们在一起。两人觉得“不孝子”妨碍了他们,于是想出这个办法除去他。(你可是道士啊!)

李杰判定“不孝子“无罪释放,道士和寡妇诬告罪名成立,杖杀,但让他们做对同命鸳鸯,装在一副棺材里下葬。

寡妇状告儿子不孝,知府让她准备好棺材,结案后才知是给自己用的

这个故事记载在唐代张鷟所著的《朝野佥载》中。

有人会问,李杰让他们死同穴,是不是同情寡妇和道士呢?

我觉得不是。曾看过百家讲坛里讲古代律法。父母诬告子女,多数打几十棍,情节特别严重的,才判绞刑,没有判杖杀的。子女告发父母有罪(还不是诬告),都要判死罪。所以这个案子,寡妇判了死罪(杖杀,说明判的比绞杀更重。),我有些诧异,这是重判了吧。不过,在那个年代,重判整治风气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不孝子”那是真的孝,为了母亲名节,让母亲如愿,宁愿背负罪名去死。考虑到当时社会环境,不要用阻止婚恋自由来批判他哦。

你们怎么想呢?

唐朝是个开放的朝代,有很多奇闻趣事被记录在古书里,我会持续分享。如果喜欢,请关注、点赞、评论、转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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