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家丨“假离婚”慎着点

以法治家丨“假离婚”慎着点

限于生活中的法律、政策等各种原因,当事人打法律“擦边球”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近几年备受关注的“假结婚”“假离婚”,“假结婚”的问题之前分析过,今天咱们来聊聊“假离婚”。

以法治家丨“假离婚”慎着点

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普法,大部分人脑子里对这件事儿有了一个基础概念,那就是结婚、离婚没有“真假”之分,只要办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就是真的,所谓“真假”确切的说是基于结婚、离婚引发财产分割等问题。

甄女士最近很苦恼,她和丈夫穆先生早在90年代就登记结婚了,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二人一起创建并打理一家公司,日子过得越来越有起色。“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可能会遭受男性同胞非议,但确实有很多男同志piapia打脸……忙碌的甄女士忽然发现穆先生有些不太对劲,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发现穆先生不止和家里的保姆有染,还多次频繁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考虑到家庭完整性和孩子的问题,甄女士找穆先生认真谈了一次,穆先生认错态度非常诚恳,并表示不再犯。

以法治家丨“假离婚”慎着点

一家人的日子继续过着,大概2014年,因为一些家庭内部的原因,夫妻二人商量办理“假离婚”,然后再办理复婚。二人在2014年12月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关于三套房屋明确两套给男方,一套给女方。二人于2015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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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看二人离婚了,隔了三个多月又结婚了,法律关系和资产状况发生了变化,但甄女士并没有觉得生活中有什么变化,无论是离婚还是结婚,二人生活照旧、日子照过、公司照常经营。而且在复婚后,为了公司经营,二人商议将一套房屋出售盘活公司现金流,这套房子恰恰是离婚登记时约定归属女方的房子。

近期,甄女士偶然发现穆先生原来从未消停,只是将各种婚外情转到地下,更为隐秘而已。伤透心的甄女士不想再继续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而且孩子已经懂事了,对父母的感情状况比较了解,也愿意支持母亲的选择,甄女士认为财产分割方面没有大的问题,主要财产都是二人白手起家的,平均分割一下就解决了,但律师提示她“假离婚”的事情,她才恍然大悟。但她认为那是“假离婚”,不仅离婚这个行为是假的,连离婚协议上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也是假的,那么甄女士的理由在法律实践中能获得支持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之规定,甄女士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一年”,其次甄女士并没有证据证明财产分割方面存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甄女士没有办法推翻离婚登记时那份协议,那么它仍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次甄女士要离婚,涉及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只能在第二次婚姻框架下处理。经了解实践中支持甄女士一方的案例也确实是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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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并不是单纯的换个证,它涉及到与婚姻关系相关的人身、财产、子女等诸多问题,所以一定要有居安思危的意识,防患于未然,“假离婚”慎着点,如果真有不得已的理由不得不面对,也应当聘请专业人士做好全方位的考虑、分析利弊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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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家事部主任尹红志律师提示您:委托律师并非是出了事才找,反而应该在一切都好的时候做好安排,正如马云所述“只有在春风得意时布好局,才能在四面楚歌时有条路”。更多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尽在“以法治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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