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複雜的現實

宇文少橫,一位我認識的最低調的666影評人

關於《我不是藥神》我覺得他的這篇文章寫的很好

有空大家可以多多關注他~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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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當現實事件就在身邊發生時,我們到底在寄希望於改編電影做些什麼?

從《嘉年華》上映恰巧遭遇“紅黃藍”事件開始,我就在想這個問題,始終也沒得出個能說服自己的結論,而現在,《我不是藥神》再一次把它甩到我的面前。如果說我們對那些真實發生的事件都僅僅只是喜怒哀樂悲而後翻頁的話(事實也大抵如此),那麼把事實改編成故事後,就會有變化嗎?如果有,等於我們在否認現實本身的意義,如果沒有,那是否意味著我們的情感被消費得有些廉價?而無論有或沒有,似乎都在暗示同一個結論——我們拒絕真實,我們擁抱虛偽。

所有改編真實事件的電影,都必須要面對這個問題,在我有限的觀影量裡,通常它們或者選擇“重新表彰”來再度確認並強化現實的意義,如《聚焦》《華盛頓郵報》等,或者選擇深入個體審視內心以展現批判和思考,如《達拉斯買傢俱樂部》《每分鐘120擊》等,還有更為特殊的韓國社運題材電影,它們利用電影的媒體功能引發全民討論,甚至通過電影直接改變現實。

《我不是藥神》選擇做成了類型片,然而商業類型片的本質是“創造一個具有真實表象的幻覺世界”,喜劇、動作等類型元素的加入很大程度上消減了事件本身的真實和嚴肅性,轉移了問題的焦點,二者天然就是相互衝突的。它最適合對標的顯然是韓影,但韓影是通過尺度提升批判力度來緩解這份衝突的,《我不是藥神》則礙於尷尬的審查尺度並沒有太多選擇,於是在一開始就被動的走向了某種“真實的表象”,並盡力通過旁敲側擊來點出問題實質。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對比“陸勇案”,《我不是藥神》做了兩個影響很大的類型化改編,一是患病的陸勇被改成了沒有患病的小商家,結局自然也就相應的從被關135天后撤回起訴改成了判刑5年,二是把“買藥問題”置換成了“賣藥問題”。

當“為什麼買藥”變成了“為什麼賣藥”,這個故事原本最核心的矛盾——“買藥”所帶出的法理與倫理的複雜衝突及其背後的體制問題——被隱於暗處,主角程勇(徐崢 飾)在“賣藥”的“法”與“義”之間掙扎轉換成了新的核心矛盾,做就是違法,不做就是棄義,幾乎是被道德綁架。類似的狀況,我們在武俠片和英雄片裡見過太多,我腦海裡幾乎立刻就浮現出徐克《三少爺的劍》裡村民指責謝曉峰的場景。豆瓣友鄰“黑狗成”也說到“本片的故事驅動複製自香港電影”,這種說法我是贊同的,尤其當考慮到劇本為程勇最終轉變賦予的主導動機是曾經一起奮鬥的朋友亡故。核心矛盾的解決訴諸“旁人道德(正義感、善良)”只是表象,如黑狗成所言“只反映在個別幾場戲”,主要“還是類似於兄弟情”。《我不是藥神》還是習慣性地依靠英雄式人物的偶然出現,把問題的解決交給“個人道德”,而非“程序正義”,但我們都明白,這並不足夠可靠。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在當前環境下,不得不說這是相當聰明的改動,不僅商業性和戲劇衝突得到增強,更重要的是,本來必須要觸碰的那根懸在頭上的敏感審查線也可以避過了。但仔細想來卻也相當弔詭,因為“陸勇案”於情於理於法都得到了良性解決,甚至一定程度上推動了醫療體制改革,在這種事實前提下,我們還是要採取這種降格改編才能安全審查,可以說是非常有“天朝特色”了——要想批判現實,得先模糊現實。

即便脫離“真實事件”的前提來看,《我不是藥神》依然存在不少優化空間。最大的問題還是核心矛盾置換後的處理方法,被迫放棄“買藥”行為具備的天然道德優勢和內含的合法性,但又必須祛除“賣藥”行為的利益性,於是,訴諸於“旁人道德(正義感、善良)”這種理想化的手段幾乎成了唯一解決方案,可是影片仍然只按照一般的類型片編劇技巧和敘事節奏按部就班流水供應人物轉變的外在情節(比如三段無效追車戲裡最刻意的黃毛車禍,就是典型的不太必要但為了主角還是要的情節),而沒有深挖出更加具有說服力和情感震撼的內在動因,這無疑傷害了故事的可信度、主題表達和情緒感染力。因此,儘管它做到了華語類型片裡難得一見的敘事成熟度和節奏感,處處合情合理,也只能稱得上中規中矩。

《我不是藥神》背後:比電影更復雜的現實

《我不是藥神》肯定不是“陸勇案”最好的呈現方式,卻是當前最可行的方式,它甚至可以作為國產現實主義電影與審查博弈的一種改編範本。只是,我們實在太飢渴了!我們看了太多韓國印度所謂的“改變國家的電影”,我們太想要一部自己的這樣的電影。《我不是藥神》的適時出現,也由此被附加了太多情感宣洩和現實意義,獲得了超過其作品質量的高口碑。

我並不是在否定《我不是藥神》的意義,它有著國產電影中久違的批判現實主義,也有著遠超幾篇“10萬+”媒體稿的宣傳流量,更為重要的是,當《我不是藥神》越著重展現個人的神性光輝,就愈發襯托出個人努力的杯水車薪,問題的實質也便呼之欲出。它或許避重就輕,但至少沒有避而不談,在這個層面上,我認為它的出現還是十分必要且具有相當分量的。

當然了,如果你沒有這麼多瞎JB想,《我不是藥神》還是一部值得進影院一看的電影,而且,我們也需要更多這樣的國產電影,畢竟,我們實在太飢渴了,先要吃飽,才能想吃好。也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最終等來屬於自己的、真正的《達拉斯買傢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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