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依法審查並起訴的該市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本報5月9日曾作報道)7月4日在石景山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北京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石景山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自2017年6月起,鄒某等5人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收購廢機油,貯存在石景山區某平房大院各自承租的庫房內,並將廢機油銷售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閆某。因廢機油處置不當造成滲漏,導致院內374.96平方米土壤受到汙染,受汙染土方量為322.38立方米。廢機油及含廢機油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需要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對土壤、地下水及周邊環境造成汙染。

石景山區檢察院認為,上述人員汙染土壤、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遂依法向石景山區法院提起刑事公訴,並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承擔消除危險、恢復原狀的民事責任。

北京首例環境汙染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庭審中,石景山區檢察院指派兩名檢察官分別以公訴人和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職責。在刑事案件審理部分,公訴人依法宣讀起訴書、訊問被告人、發表公訴意見,指控鄒某、閆某構成汙染環境罪。在民事公益訴訟審理部分,公益訴訟起訴人依法宣讀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舉證質證、參加法庭調查、進行辯論並發表意見。為準確查明事實,公益訴訟起訴人申請專家證人出庭作證並發表意見。

公訴人、公益訴訟起訴人緊緊圍繞保護公共利益這一核心,詳細向法庭出示證據,全面展示了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實,並就環境汙染的危害及環境治理的重要意義進行闡述。

該案將擇期宣判。(檢察日報 楊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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