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智博以賣口罩詐騙”案開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

2020年2月13日,樂華娛樂旗下藝人黃智博利用疫情“賣口罩”詐騙被抓。

2月17日,公安機關以黃智博涉嫌詐騙罪移送審查逮捕,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快速辦理。經審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人黃智博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已構成詐騙罪,於收案當天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藝人黃智博以賣口罩詐騙”案開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

3月17日上午9點,黃智博因虛構出售口罩事實騙取被害人11.7萬元涉嫌詐騙案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最終法院宣判,被告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人民幣。

“藝人黃智博以賣口罩詐騙”案開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

浦東新區檢察院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黃智博在貼吧中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1月31日,被害人袁某看到黃智博發佈的虛假信息後與被告人黃智博主動聯繫,被告人黃智博謊稱自己有大量口罩可以出售給被害人,而且是現貨,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被告人黃智博在網絡上下載虛假的身份證件、醫用口罩圖片、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生產企業許可證、打包及快遞視頻、揚州提貨地址等,並將上述虛假信息通過微信發送給被害人,後以收預付款為由騙取被害人袁某117000元。隨後被告人黃智博將被害人的微信拉黑。2月5日,被告人黃智博被抓獲歸案,到案後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

“藝人黃智博以賣口罩詐騙”案開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

審判長表示,被告人黃智博及辯護人對於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定性均無異議,且被告人、辯護人、公訴人均表示同意本案適用簡易程序,故本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在對被告人量刑時,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一個情節。

被告人黃智博在庭審中稱,自己沒有工作,平時沒有收入,“我去找了(醫用口罩的資源),沒有找到。”黃智博還表示,願意退髒,詐騙款均用於自己的消費。

“我當時一時衝動把人拉黑了,後面我覺得自己很不對,想退賠,但還沒來得及退賠就被抓了。我知道我錯了,我擔心自己的父母身體。”黃智博說道。

被告人黃智博辯護人認為,本案被告人黃某某系初犯,平時表現良好,沒有犯罪前科。黃某某主觀惡性比較小,系一時衝動,到案後如實供述,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取證。同時,黃某某家屬積極幫助退賠全部的贓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彌補了被害人的損失,理應從輕處罰。

浦東新區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黃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坦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可以從輕處罰。綜上,建議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個月以下,並處罰金。被告人黃某某的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應受刑罰處罰。

“藝人黃智博以賣口罩詐騙”案開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零三個月

在最後的陳述環節,黃智博再次表示,“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錯了,我覺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錢,但自己的號被封了就找不到他,後來想加她老公的號想退就被抓了,真的很對不起,我知道自己錯了。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響了父親的身體。 ”

上海浦東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智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公民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應予支持。黃某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在家屬幫助下全額退贓,取得了被害人諒解,綜合考量後依法從輕從寬處罰。辯護人要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予以採納。黃某某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物品口罩為名實施詐騙犯罪,予以從重處罰,不宜宣告緩刑。

最終,上海浦東法院宣判,被告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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