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人有錢在世時不給子女分了,非要等自己離去再讓子女分財產,你認爲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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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你的問題我談談自己的看法:首先我肯定地說,老人的做法是非常正確的。

老人還在世,也需要用錢,如過把錢都分給子女了,自己需要錢時,子女不願意拿出來,老人向誰求救啊,這是其一。

其二,老人在分給子女錢產時,不可能分配得很公平,如果子女中有人斤斤計較,還會跟老人鬧,最後是老人拿出自己的錢給子女,反而讓子女恨老人。到了晚年子女們還要推來讓去,沒有人贍養老人。

上述兩種情況,現實生活中多的是,我們幾乎天天在網上可以看到子女們因為老人對錢產分配不公而吵架,可以天天看到因為分配不公,不願意贍養老人的。

老人自己掌握著自己的錢,晚年有病住院不需要向子女伸手,子女願意去醫院護理老人更好,假如子女不願意,或者因為忙,沒時間護理老人,老人完全可以在醫院請護工來護理。

老人自己掌握著自己的錢,晚年子女不贍養老人,老人住家可以請保姆管理家務,費用不需要子女承擔;住養老院,費用照樣不需要子女承擔。老人可以隨意安排自己的生活,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行事,何樂而不為呢?

從客觀的角度講,我支持老人在世時有錢不分給子女,直接自己掌管。到最後一個老人去世後,子女們哪怕是為了老人的遺產,打得血裡撈骨頭,跟老人都沒有關係了。因為老人已經看不見了。免得老人在世時,因為錢的問題經常跟老人鬧,讓老人的晚年過得不安生。

總之,老人離世前還是捂緊自己的錢袋子比較好,這樣做看似無情,其實是對老人、對子女都好。

你說是不是這個理?

歡迎大家一起交流探討!


牽住夕陽的手

你好,感謝悟空問答的邀請,剛好,我的工作有一部分就是發放喪葬費補貼。所以對這種事也見的比較多。

首先,肯定一點,老人的做法是正確的。比如我發放的是老人死亡後的喪葬費補貼,養老保險個人賬號餘額,還有20個月的工資,有的老人工資高,這些算下來,有的老人去世後子女還可以領到五六萬。

那麼,去世後,這些錢是怎麼分的,子女之間是怎麼領取的,這就是子女們的事,子女們商量好了,簽字蓋章後我才能把這部分錢發下去,要不然肯定會有很多說不清的矛盾。

當然,有的繼承人好辦事,很快就能定下來這部分的錢該由誰來繼承,但有些就不那麼好辦了,甚至為了爭這部分錢,子女關係鬧得很僵,還打上了官司。所以這些錢反而會給他們帶來了煩惱!

這個問題從老人的角度來講,老人的錢自然由老人來完全支配,子女就不該打老人這筆錢的注意,而如果老人把錢分給子女,自己的生活也許就沒有保障,而且還有可能因分配不工,使子女之間出現矛盾。

有個地方就有這個例子,老人的地被徵了,手裡有幾萬元,老人臨死前把錢交給了二兒子,因為老人一直和二兒子生活,結果被大兒子和女兒們知道了,老人死後,自己的親女兒都沒有來,那個大兒子也不去。連村裡的鄉黨都看不過去了,大家聽了是不是很氣憤。是的,錢在有些家庭只會增加煩惱。更何況是老人。

從子女的角度來講,子女就不該向老人提這樣的問題,應該讓老人好好生活,孝敬我們的父母,別老盯著那幾個碎銀子。這不是作兒女們所操心的,兒女們應多關心老人的身體。

至於死後,老人的錢該怎麼分,對於老人來說,眼不見為淨,沒人敢怪老人,對於子女們來講,那是他們之間的事,如果有人不同意,可以打官司,如果真因為這事打官司,那麼更驗證了老人生前不分財產是明智的選擇。

你認為老人生前的錢該不該分,歡迎評論!


鄉村小二哥

你看過牆頭記嗎?你一定沒看過才會這樣發問。

就說一去海外拼博了一輩子的老人,到年紀大了,有了點積蓄就葉落歸根,回來給兩兒子各建了套帶院子的寬敞的房屋,置辦了家業,兩院中間只隔一道牆。還替他們各討了媳婦,連兩家的孩子都帶大。兩混帳兒子,開始嫌父親人又老錢又沒。就商量要他在一個兒子住一個月,多一天都不成。一次弟弟過了時間還不來接,哥哥怕弟弟不接過去。就把父親扶到牆頭上。想你還能不接,但弟弟真的沒見來。

老頭在牆頭上坐上半天都沒見小兒子來接,很傷心,這時當年在海外的一老朋友路過把他接了下來。一打聽並替他想了一辦法,治治這兩不孝子。

一天,這老友,只當路過找老頭,對兩兒子漏了口風,說不該呀!你爸我熟,當年他有很多金塊的。置辦了這些應還遠遠沒用完。那一頭他教老頭在床底的木箱裡放兩三塊石頭,偶到半夜,神神秘秘地鼓搗一下弄出一點點動靜來。給孩子聽到到信以為真,那態度都來了個Ⅰ80度大轉彎,變著法子爭著好酒好肉伺候著老頭,直到終老,當兩不孝子打開箱子只看到了三石頭和一張老頭留下的字條。

所以舊社會有句話說,親生仔不如近身錢。不管仔孝與不孝,自己手頭闊綽些總比全交了出去要好,到時自己想刮痧都找不到個錢,反過來要去問晚輩要,看人臉色很不習慣!


小笙常談

這個問題很現實。為了表達自己的觀點,不妨說兩個與老人財產有關的故事:

一個故事是威廉·莎士比亞四大悲劇之一的《李爾王》。故事敘述了年事已高的李爾王情緒低落,意欲把國土分給三個女兒,在分封的時候,他讓每個女兒都說說對他的愛戴,藉此安慰自己的心。大女兒和二女兒竭盡全力的讚美國王,只有第三個女兒考妮狄婭表達了自己的樸實而真摯的感情。口蜜腹劍的大女兒高納里爾和二女兒里根贏得李爾王的寵信而瓜分國土,小女兒考狄利婭卻因不願阿諛奉承而一無所得。前來求婚的法蘭西國王慧眼識人,娶考狄利婭為皇后。李爾王離位,李爾的女兒立刻變臉虐待他,大女兒和二女兒居然不給其棲身之地,當年的國王只好到荒郊野外露宿。考狄利婭為救父親,率軍隊攻入,父女團圓。但結局卻因戰事不利,考狄利婭被殺死,李爾王守著心愛的小女兒的屍體悲痛地死去。

第二個是發生在身邊的故事。家鄉的鄰居是一個老醫生,育有四個男女,多年行醫,有一些積蓄,子女對他也還比較孝順。八十多歲時,大兒子要在縣城買商品房,缺十多萬元錢。於是就向父親要錢,說反正你的錢也用不完,到你百年以後總有餘下的,我正缺錢,你能不能先給我一些,我可以先寫借條,作為借你的。但老人沒有同意。理由是,我還沒死,也許今後還要用錢,你要錢用,可以先想別的辦法,如果有遺產,一樣可以還債。再說,還有其它弟妹,先給你錢人家怎麼看,怎麼能擺平?這事弄得父子關係有些僵。老頭死後,分遺產,大兒子說,我要錢的時候不給,現在我自己的錢還用不完呢,分錢有何用?我不領情。

所以我的觀點是:

一、從法律上講,老人的對自己的財產有完全的處分權。給不給子女,給多少,何時給,都是老人的權利。對於死後財產的分割,也有立遺囑的權力。當然,老人對財產的分割權利,是在老人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行使的。

二、一般地說,老人活著的時候,財產不宜分給子女。有了財產,可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質量,自主地過自己需要的生活。老話說,爹有媽有,不如己有,老伴有,還要伸伸手。要買一些東西啦,要看醫生啦,自己手上沒錢,事事都跟子女要錢,子女再怎麼孝順,都不如自己有錢方便。再說,萬一子女不那麼孝順,就更不方便了。手上沒米,喚雞都不來。年老了,沒錢是萬萬不行的。所以,養老送終的錢,是必須留著的,生前,沒必要把財產分掉。作為有出息的子女,也不應該惦記著父母的養老的錢。

三,對於子女有困難,急需用錢的情況,父母也不應過分拘泥於生前不分財產,該幫助的也要幫助。為避免矛盾,可召集子女,在家人都在場的情況下,商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公平合理又實事求是去處理,在不損害老人利益的前提下,兼顧實際情況。

四,在實際生活中,有一些老人會失去生活能力,比如,成了老年痴呆。處理上,也看到有人家在老人失能以前,把財產先分掉一部分的。留下的財產是透明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矛盾,省得大家都惦記著老人的錢。但今後老人所需的錢,包括生活、護理、醫療等,必須留足,而且如有不足,也必須經子女商定,有明確的來源和保證。

財產問題既十分敏感,又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處理好是一門學問,老年人的財產問題也是如此。但作為老年人,應當明確自己的權益所在,並捍衛它。兩手空空肯定不行。


卯酉鄉音

我個人認為老人的這種做法是非常正確的。為何會這麼說?我來談談自己的觀點:

1.假如老人現在把錢都分給了子女,那麼,老人需要花錢的時候,應該找誰要?

2.假如老人現在把錢都分給了子女,那麼老人如果不幸生病住院的話,誰來承擔老人的醫藥費?


3.老人如果在世的時候把錢都分給了子女,應該如何劃分才能達到公平,不讓子女為錢財再生矛盾?我相信大家可能也都聽說過這樣的事件發生,老人把錢分給子女以後,由於每個子女分的錢不同,結果有些子女就不同意了,為此子女之間還鬧出了矛盾,造成關係不融洽。有些子女甚至生老人的氣,不願意照顧老人。即使每個子女分的錢是一樣的,有些子女心理也是不高興。他們會想,自己平常照顧老人多一些,對老人好一些,給老人買的東西多一些,應該多分到錢一些。如果老人在世就分錢,肯定會遇到這些煩心事,還不如不分呢。


4.老人其實可以立下遺囑,把自己的財產劃分好,也給各個子女寫一下財產如此劃分的原因。即使老人以後離世了,最起碼他在世的時候,還享受了一下子女對於自己的照顧,看到子女之間和睦,我想老人也是比較開心的。


保險島島主

謝謝邀請,我認為老人的做法很好,人到老年必須要保住自己的房子和錢,你有自己的房子住,總好過住在兒女的家裡,自己手裡有錢就有底氣,關鍵時刻就能保命,你如果自己還活著,就把財產全部都分給子女,等你老的不能動的時候,你去誰家住人家不嫌棄你,我們要是在自己家裡,兒女忙不過來,我們可以自己僱個保姆來照顧,在自己的家裡隨便又舒服,我們自己手裡要有錢,假如你生病了自己手裡面有錢,就可以住在醫院裡好好治療,你如果過早的把錢分給兒女們,等你生病的時候,等著子女們拿錢給你看病,那就不好說了,錢到了人家的手裡就是人家的錢了,如果他們拿不出錢來的話,我們就得等死了。假如得的不是很嚴重很要命的病,有個一二十萬就可以治癒,你還可以再活很多年,結果因為自己手裡沒有錢,那不是就完了嗎?所以我們只要還活著,千萬不能過早的把財產分給子女們,也不是說所有的子女就都不孝順,最好還是預防萬一的好。


默默93982蔡愛萍

財產永遠都要不死不分,可以立遺囑,但是活著的時候就把錢給子女分了,老了毫無價值了,把命運交給別人是個未知數,靠誰都不如靠自己,你存在的價值決定了周圍人對你的態度,沒有錢,屁都不是,親人之間有時候也是如此,想想看,你一個七老八十的糟老頭子老太太,兜裡還沒有錢,誰會管你啊?即便管,也是久病床前無孝子,這種例子太多了。如果晚年自己兜裡有錢,想買啥就買啥,想吃啥就吃啥,不用看別人臉色,也不用低聲下氣的跟子女張口要錢。爹媽家永遠都是子女家,子女家卻不一定是爹媽家,爹掙錢,兒要花,歡歡喜喜是一家,兒掙錢,爹要花,哭哭啼啼鬧分家。都長點記性吧







霸氣xiao豬豬

我也贊同這個觀點,假如先把存款分給了子女,不可能分的那麼均,當你老了病了的時候,你向誰去要,那時候兒女就該推了,給誰多誰養去,現代社會也有不盡孝的兒女吧,只認父母的錢不認人,這種不孝的現象存在吧。當然孝順的兒女大有人在,不管老人的錢分的如何,該有一份孝心還是有的,因為老人從小把你養大就很不容易了,她他們老了你養他她老是正常現象,這也是你的責任和義務。永遠記住:孝敬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給下一代做好榜樣,一代傳一代。所以有錢的老人一定把錢守住,離世再給她他們分,這是明智之舉。不過話又說回來,兒女真正有困難了,需要錢如有病了老人不能坐視不管,如真的不伸出援助之手,兒女也會恨老人的,,總之個別情況區別對待吧,以上是我的個人觀點。


非浪漫的人

我雖然還不到50歲,孩子沒結婚,應該還不到考慮分財產的問題,但是,我的考慮是:如果有多餘的自己備用金以外的資金,我會早早給孩子。

或者讓他投資或者學習,都比放在我手裡強。

年齡越大,感覺需求小了,花錢地方少了不說,連冒險和奮鬥的念頭也基本沒有了。金錢放在手裡不流通如同紙一樣,我倒是願意早早給了孩子。

另外,中國應該醫療保障不健全,所以很多人都在唸叨,萬一年齡大生病如何如何。讓我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時候,給自己買個保險,另外就是多學習科學的保養自己的身體。

不要說病痛兒女沒有時間照顧,即便是有,痛苦難道不還是自己承受?

說句比較客觀的話,如果帶病生存,不疼苦還好,如果又痛苦又要拖累家人,我感覺這種活著,其實不如不活著。

這麼說,聽起來很殘忍,但是,我快50人了,如果讓我生病拖累人的活,我會感覺不如不活著。也許,早點擺脫我還能早點再投胎,要個健康身體。

50知天命,錢財不是用來看病和放著等你用的,錢財是用了才有價值的。

誰用更有價值?我認為是奮鬥中的年輕人,而不是老年人。

當然,家裡有多個子女的,會面臨分配財產公平的問題,這當然和父母的智慧有關。沒智慧的父母,當然教不出有頭腦的子女。


FA護膚專家

這說明老人其實怕哪個孩子只認錢不認人就再不和老人來往,這樣老人想念孩子也見不著,所以其實這是老人的無奈為難,源於對孩子的愛和不捨。否則就像熟人那樣,合則聚不合則散無所謂了。而現實中就有為了不養老拋棄老人逃避遠方的,所以不要責怪老人,想想理解老人的為難可憐,讓人心疼,因為確實有拿自己和孫輩來威脅老人的。

大多是狠心拋棄老人的孩子,幾乎很少狠心對待孩子的老人,所以其實老人心裡明白哪個孩子孝順,哪個孩子自私狠毒,但作為父母都是自己的孩子都愛都捨不得,所以這其實就是老人的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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