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口中陷害他、背景驚人的某某真實存在嗎?

愛因愛生

周立波老師這事兒,感覺從一樁解放了的案子變成了一場狗血的連續劇。

先是周立波一回國就說他某某陷害他,還搬出了什麼北方某省副書記的前女婿,接著出了一個周立波律師莫虎的嚴正申明,說自己在美國口碑有多好,然後周老師在網上口誅筆伐說莫虎騙了他多少律師費,說莫虎吃了原告吃被告,人品有多差,光拿錢不辦事。然後,又冒出來周老師當時的同行者唐爽的“勸諫”之言。給讀者的整個印象就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倒破像周立波老師的小名——波波。

其中真真假假,外得不得而知,只有身處其中的人才心知肚明。但是,這會兒,似乎誰都不願意放過輿論的力量,都想借助輿論來為自己搖旗吶喊。當然,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真相只有一個,我們拭目以待最後的結論。


蘇小妮

可以合理推斷的確有陷害周立波的這個人的。至於這個人的背景情況是否完全如他所說,就不得而知,我們姑且聽之。純粹周立波個人杜撰的可能性,我可以斷言:幾乎不可能

我們不妨來學一回福爾摩斯探案。

歸納而言,由於周立波車上警方搜出來的“槍和毒品”既沒有周立波又沒有唐爽的指紋,因此肯定是另有一個第三者將“槍和毒品”放進周立波的車裡的。


我們先來說說周立波怎麼脫罪的。

周立波之所以能夠成功脫罪,歸根結底根本兩條:

  • 其一、警察從其車內搜到的槍和毒品,沒有周立波的指紋;

  • 其二、警察在搜查程序上不合法。

有人認為第二條最關鍵,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這兩條哪一條都少不了。為什麼?假設周立波車內搜到的槍和毒品有周立波本人的指紋,哪怕警察在搜查程序上有問題,周立波要脫罪就沒這麼簡單了,基本上法官還是會讓這個案子進入陪審團的審理程序當中的。這種情況下,就要靠陪審團來定周立波是否有罪了,那樣恐怕周立波就懸了。

現在周立波的情況是簡單的由法官直接裁定檢方的證據是“非法證據”。我們注意到5月28日第十次開庭,法官當庭裁定

警方事發當晚截停周立波和唐爽車輛為合法,然而在搜查周立波車輛時,英語並不是周立波以及唐爽的母語。因此,警方缺乏和周立波、唐爽足夠的溝通,無法證明車主同意搜查。在這種情況下,檢方應該負責證明警方擁有足夠的證據搜查車輛,但是檢方卻沒有做到。法官表示,檢方需要在6月4日開庭決定是否上訴,若不上訴,就需要撤銷所有罪名指控;如上訴,此案則進入審訊。

徹底為周立波成功脫罪的第三任律師斯卡林,曾被《紐約時報》評為過去4年中的百大超級律師之一,已經做了49年律師。他一直堅持為周立波作無罪辯護,在上一任律師丹尼爾的基礎上,基於多年的實務經驗,他指出警方扣押的毒品和槍支上並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如果周立波開車沒有違反交通法規,警方不得將其攔下。因此即使警方在車內搜到槍支毒品等,也不得作為證據。

第二任律師丹尼爾其實也不錯,他提出了一個對周立波有著很大優勢的觀點:周立波在美國開車的時候並沒有什麼違規之處,所以美方擅自攔截他的車輛已經在法律之外,如果這個過程不正當,那麼,即便在車子裡搜出了違規物,也不能成為證據。丹尼爾努力的方向已經對了,只是對於完全扭轉局勢還差了一口氣,他沒有特別注意到“指紋”問題的重要性。從程序上來看,有沒有“指紋”其實無關證據的“合法與否“。但是第三任律師斯卡林恐怕意識到法官作為人,從實務角度來看,還是不可能不在乎這個問題的。

我們還要注意一個細節,

法庭本身也去檢測過作為證據的“槍和毒品”的指紋,也就是說法官裁定之前其實也親自確認過查獲的“槍和毒品”的確是沒有周立波的指紋的。為什麼?雖說”警方無法證明車主同意搜查“,因此證物成了“非法證據”;但說白了,這裡頭還是在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內的。如果證物上頭有周立波的指紋,要讓法官直接認定這些證據徹底屬於非法恐怕也沒那麼容易,他自己心裡未必就能過得去。也就是說,法官裁定之前,對於“槍和毒品”是不是周立波本人的,也已經基本心裡有數了,並非不在乎。

由此我們可以證明“槍和毒品”上的確沒有周立波的指紋。


“槍和毒品”上自然也是沒有唐爽的指紋的,否則唐爽之前也不可能先行出來。

既然“槍和毒品”上既沒有周立波也沒有唐爽的指紋,這將意味著什麼?肯定是有第三者放進周立波的車裡的。

所以周立波說有人想陷害他幾乎不大可能是杜撰的,而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推測,而他也知道這個人是誰。為什麼不能明說?因為沒有實物證據可以指控(估計“槍和毒品"被放進周立波車裡之前已經擦拭過指紋了),如果明說的話會構成誹謗。


至於周立波的前任律師莫虎跟這個人有沒有關係,則無法確定。周立波說莫虎說這個人拿了人家3萬美元,也許可信的。周立波敢這麼說,恐怕也不是嘴上跑火車。

莫虎有沒有故意在坑周立波,的確有可能。過程看下來,他拿了周立波的錢後,的確是基本啥事情沒幹,只是弄得周立波似乎鐵定得在美國坐大牢似的。周立波這個案子其實並不複雜,抓住警方的程序漏洞其實只是一個常規思路而已。莫虎哪怕水平不如斯卡林,至少丹尼爾的思路是應該有的。而他在這個案子裡頭收的費用比他們都多,簡直是獅子大開口。而周立波在接受著名記者王志安採訪時,給王志安看過證據,證明他是給了莫虎二十萬美元律師費;遠高於他後來所僱的律師。就此來看,莫虎這個人作為律師,的確在律師職業道德上有問題。


建章看世界

作為一名吃瓜群眾,雖然我看不慣周立波油頭粉面的做派和小人得志的張狂,但從我個人的感覺來看,我傾向於周立波所陳述的問題有一定的可信度。當然,有可信度不證明周說的就是真的。

不過,凡事皆有因果。在看周立波微博描述的事實時,我一直在猜想,周立波接觸這位所謂的前高官女婿,是出入何種原因,到底是粉絲的一種追星行為呢還是周也有自己內心的小九九?這個原因周立波沒有說明白,他們交往的真實動機可能就是整個事件的基礎。

如果說一個人想要加害另一個人,肯定不會師出無名,空穴來風的,一定有其深層次的原因。這一點不知道周立波是真不知道,還是有其它隱情難以啟齒?

說實話,周立波也是一個背景複雜的藝人,過往的經歷也有很多汙點,甚至還進過監獄,其社會交往也比較混亂,加之他的言辭犀利,以及後來紅火之後的強勢,或明或暗的會得罪一些人,不排除也有人就是想搞他的想法。


元芳有看法

謝謝邀請。先聲明一下我不是什麼V也不是什麼粉,更不是什麼黑。我也只是一個吃瓜群眾,呵呵!問到我了我就說幾句唄!個人臆想,不涉及現實生活的任何一人啊!只是想到的一個故事而已。

一,先說說我知道的周是個什麼人吧!最早知道周也是因為一週啥啥啥,談不上喜歡,但是覺得也還不錯啊!後來看到周前妻說的一些東西覺得可信度還是很高的。打瞎岳父的眼睛坐牢,這個應該是可以查到的啊!呵呵。既然他本人也沒有否認。因為這個坐牢的記錄是可以查到的,應該就是事實了吧!不過不知道這個案底會不會影響周生的移民,是最終沒有移民的一個原因嗎?畢竟一些國家對一個想移民的人有傷害案案底還是很介意的。後來離婚了,至於說那時候吸毒欠高利貸被追債追得不行了跑去日本又讓前妻養活了幾年,又拉著前妻回來復婚,這個應該也沒有太大問題啊!至於說不想認識中國那九億農民啥的,還有說什麼南北的差異是喝咖啡和吃大蒜什麼的個人倒不覺得有太大問題,我也算北方人,不過我覺得喝咖啡的人渣也是不少的。呵呵。

二,說說周的老婆胡女士,資料不多。人在認識周之前也算低調。不過胡女士的前夫可不低調啊!,是被紅通的wen州前女市長的男司機,後來女市長倒了,男司機也跟著跑了,對了,也上了紅通的,好像前一兩年被追回來了,現在不知道怎樣了。不過胡女士前夫潛逃的時候好像還是個從司機位置上被提拔成到了個廳級幹部的位置吧!當然了,男司機在給女市長做司機的時候胡女士的企業正是紅火的時候啊!後來老公跑了,胡女士也就申請了離婚變買了那據說50億以上資產的企業,成功洗白了啊!我們暫且相信一個有幾十億資產的家庭的男主人給市長當司機是曲線的為人民服務啊!後來在長江shang 學院深造的時候認識了周。

三,關於慈善。一般的慈善基金會是要收管理費的,不可能白給你做慈善啊!呵呵!大概應該是5%以上不到10%吧!就是說一些想捐點款的人捐到周的慈善基金會1000萬,應該要差不多50萬到100萬管理費用吧!不知道我說的有沒有錯。如果錯了別見怪,澄清一下就好了,畢竟支持你的人大把。呵呵!還有所謂的婚禮據說捐了4000來萬。我看了一下數據,應該說是捐了300多萬的禮金,看好啊是禮金,不是自己本人掏腰包的,不過也算請大家白吃頓飯吧!不過也不知道有沒有企業贊助,嘿嘿!還有3600萬左右是一些企業或個人捐給他的慈善基金讓轉捐出去的,這個可以認為是個人捐款嗎?我也不是很懂。不過我想的話你說讓這些想做廣告的企業家們直接把錢送給周,估計也沒幾個願意吧!

四,這次又是槍又是毒的事。我純粹說說自己看法,不對的大家別介意啊!說出來大家參考一下而已啊!真相到底怎樣我們可能都不知道,所以都別急著站隊。事情出了,我想在自己車上說這些東西自己完全不知道說不過去吧!而且你都面臨幾十年的牢獄之災了,在法庭上硬是沒說是誰的。一回國就是北方某省,呵呵。我想的話如果真的是北方某省的話你回國了應該更不敢說吧!我們吃瓜群眾應該不會相信一個北方某省的後代在美國的勢力比在中國還大,大到你在美國都不敢吭聲。如果真的是這樣國家應該出面管管了吧!比如是不是要考慮一下叛國的問題了啊!一個原省委書記的兒子能夠在美國比中國影響力還要大,那就真的牛逼了啊!至於律師的問題我們沒在美國打過官司也不是很清楚美國的行情啊!呵呵!可能美國物價低啊!我想的話你們能夠在美國買豪宅,天天穿著奢侈品的定製款炫富,前夫都能成紅通了,什麼世面沒見過?會被一個在華人圈子裡口碑人品都很差的律師騙到?20萬我想的話在你們這個級別和40年的刑期面前這個價格不高吧?畢竟就算折換成人民幣也就130萬不到啊頂不上你的任何一輛車錢吧!呵呵!至於後來所說的一個全美頂級的律師只需要3.5萬的律師費就搞定了,我也是不太相信啊!這麼便宜。只能說明美國這律師價格確實低廉啊!不過這3.5萬刀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搞了一年了都,是不是太大題小做了點啊!不過還是記得您早前在網上曬的開跑車拿手槍的照片啊!看來也是您自己P的啊,如果不是P的那顯然不是你所說的怕槍這個東西啊!我覺得真的與你沒有聯繫,一句是某某某的,上面沒有我的指紋和DNA ,美國警察想聯合我們北方某省的公子也沒有辦法搞定你吧!

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了,我覺得既然已經回來了,不管事情怎樣,大家都是國人,你們倆口子最多也就是搞點錢而已嘛!傷天害理的事我們也沒看到。不過這一折騰還想繼續靠說幾句小實話掙大錢的機會肯定是沒有了的吧!紅通司機留下的那幾十億不知道這次到底花了多少啊!不過我想應該還剩不少吧!還是可以繼續你們奢侈的生活的。那定製的走秀款的大印花的西裝啊!什麼的愛馬仕啊還是可以繼續秀的,畢竟那是幾十個億啊!幾十個億都是一箇中小型縣級市的一年的GDO了吧!

打字打到手都酸了,這些事情純屬個人臆想,外面天氣熱太陽大不好出門,練練手玩一下而已,請勿對號入座。至於所謂的水軍,我想你們還是想想報應這個東西啊!畢竟瞎話說的太多對下一代也是不好的啊!多積點德吧!


強哥45476162

我來從目前網絡瞭解的事件情況分析一下,如有不對之處歡迎大家補充。

一、事件的起因是周立波與唐爽在公路上蛇行駕駛與駕駛過程打電話的時候被警察攔截檢查。

疑點:到底是如周所說是某某欲陷害周專門安排警察釣魚執法,還是警察碰巧遇上週違法駕駛的行為而截停例行檢查?

可信度:前者30%,後者70%。

二、在警察檢查的過程中發現車內藏有槍支和毒品的包(警察意外收穫)。

疑點:1.包是怎麼進入車內?

a.包是周自己放入車內,已排除,按報道資料來說沒有發現周的DNA,(是否有指紋?)

b.如沒有周的DNA和指紋,那是否有某某和唐的DNA和指紋?報道不祥,不能明確。

2.周是否知道包內所裝物品是什麼?

a.知道。說明某某知曉周的愛好,投其所好,周默認收下。否則,周明知美國私藏槍支和毒品是重罪一定會全力拒絕,或者不好意思拒絕的話出門後再將包丟棄垃圾桶或野外。

b.不知道。某某就是栽贓陷害於周。

3.某某陷害周的動機?

以前周是不認識某某的,通過與之結交(支助)的唐認識並前往某某家。

a.某某受人之託陷害周。

b.初次於周聚會中發生不愉快,而陷害周。

c.周無意知曉了某某一些不可描述之事而陷害周。

d.某某就是要陷害周(沒有原因)就是看周不爽。

e.周肩負國家勸降紅通人員的任務,勸降失敗,某某展開報復而陷害(是否腦洞大開)

a.b.c.d.e哪個可能信最大??

未完 ,待續……


卡哥2017

這個問題估計只有當事人心裡最清楚,我們這些看客最多是湊熱鬧。

不過既然是湊熱鬧,就得叫好、鼓掌。在事件尚未達到高潮時鼓掌就顯得不合時宜了,具體是周立波真的被人陷害,還是他為了洗白自己憑空杜撰這樣一個人出來呢?我們先掰扯掰扯。

先不談法律,因為中美法律不同,也不談背景,因為我們知道的也是皮毛,真正的乾貨我們吃瓜群眾很難看到。

我們只談人性。

周立波之前的《壹周立波秀》我也曾看過,尺度不小,針砭時弊,雖然是改頭換面,但一定也刺痛了不少人。還有他做慈善也是實打實的,這點令人佩服。至於他之前的黑歷史也確有其事,不能否認,但這才是人,不是神,不是自封的大好人。個人更願意相信是人就有瑕疵,如果這個人渾身優點沒有一絲缺點,我會敬而遠之,說實話,我怕。

還有周立波之後提到莫虎唯利是圖的做派,沒有證據我不敢苟同,但國人坑國人的例子確實不在少數。在利益面前,到底誰有道德,真的很難說。包括之後跳出來指責周立波的唐爽,說實話,我們更願意看到簡單的平鋪直敘的陳述事實,而不是洋洋灑灑、拽文弄墨的聲討。孰是孰非,走著瞧。

這世界上人心最難琢磨,也最險惡,如果按照常理來推測,周立波犯不著在美國持槍攜毒來毀掉自己的大好前程。我們也很難想象到底是誰會大費周章地設計陷害周立波,他一個藝人能妨礙到誰?

至於周立波所說的某某是否是真實存在的人,我個人認為應該有這樣的人。但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如周立波所講的一樣,恐怕很難說。這其中應該有真實的,也有想當然的,畢竟他沒有上帝視角,也不可能完全還原事件的原貌。

最後,貼下莫虎和周立波的告示,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一家之言,歡迎討論。

之前他被放是因為美國警察違反程序法搜查他。因為程序違法,後面取得的證據都不會被採信,當沒發生(在中國不好說)。所以導致大家都以為是事實,只是程序違法才放了他。其實,就算那些東西能被作為證據,還要證明故意才行,所以根本就沒有討論到後面的問題,留給大家意淫了……沒有上帝視角,沒有真想。最好的狀況,就是法律能夠最大程度構建的法律事實。至於真相,大家都只是揣測,真正的真相在當事人的內心。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我個人相信周立波所說的,這個陷害他的背景驚人的人確實存在。

周立波這次大難不死真的是很幸運,要不然以他的智商,怎麼會陷入這樣的圈套呢?肯定是有很大的陰謀。



周立波說他這次就是被一個人盯上了,這個人是前高官女婿,在國外背景驚人,有一百多支非法武器,有私人飛機,還有遊艇。

他以同樣的手段已經害了很多人了,周立波就是被他盯上並陷害的其中之一。


所幸的是,最後警察查出來槍上面沒有周立波的手紋,意思就不是周立波放進去的,然後周立波才得以無罪釋放。



真的是好驚險,一不小心萬劫不復。

可以看出現在社會上的陰暗面其實挺多的,特別是人性的陰暗面,真的是太可怕了。


古話說,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當初這個人為了向周立波靠近,本來不會打高爾夫的也硬是學會了高爾夫,因為周立波喜歡打高爾夫。

而周立波是面子比較薄的人,不喜歡拒絕別人,這個人就主動套近乎,請周立波吃飯,請他去家裡玩,後來還讓他的司機開車送周立波,然後在路上就出事了。

由此看來,這就是一個精心設計好的圈套,槍就是那個人事先安排好人放進車裡的。

還好,周立波潔身自好,之前他就說過黃賭毒這三樣,從前現在未來都不感興趣的,看來他說到做到了,沒有被人抓了把柄,所以才大難不死的。

這個人為什麼要陷害周立波呢?我想應該和周立波以前一貫的高調作風有關,都說槍打出頭鳥,樹大招風,周立波可能以前太高調了。


經常很高調地抨擊社會抨擊人,言辭犀利,得罪了不少人。

然後他也比較有錢,他老婆是個富豪老闆,兩人經常公開出入,太高調了,被人盯上了。


周立波也是一個名人,敢如此大動干戈陷害他的人,肯定也不是一個簡單的人,這個人肯定背景深厚的,所以我相信周立波說的話。


總之,我支持周立波。


R娛記

我非常確信周立波的話,至少是99%,那還有1%也許他記錯了。原因很簡單啊:第一、他作為國內正紅紅火火的公眾人物,他沒有理由傻到在美國“違法持槍+私藏毒品”,況且周絕對不傻反而智商非常高!智商高的還有他老婆!而事實已經被美國法院、檢察院撤案所證實!第二、如果……我們假設周立波有問題,在美國確實犯了罪,後來花重金請美國的大律師把他“撈出來了”。可如果是這樣,他回國之後就三緘其口安安靜靜待著等這段時間過去不就好了嗎?否則他不是沒事找抽麼!他傻嗎?大家都知道他智商非常高。因此,周立波所說的,99%是真的,那還有1%可能是記錯了,畢竟人腦非電腦💻。


飛哥蕭

某某一定是存在的,至於周立波說什麼預謀害他那是瞎扯,誰見過這麼處心積慮,預謀害人的?說下個人觀點

案發的時候國內媒體各種誇大,什麼定罪會判幾十年那都是胡扯,吸引眼球的。即使國內私藏槍支和吸毒也沒說判很多年的。

槍和毒品周立波一定是知情的,至於涉不涉及犯罪要尊重美國法律。那為什麼周立波要扯出某某來呢,因為案發後如果某某及時站出來說明槍支的合法來源案件會簡單的多,但是由於國內大量媒體的介入和報道,某某又不能曝光的特殊身份才使得周立波的案件麻煩了很多。這就導致了周立波恨他,沒錯,但是說有預謀的害他,要控制他,那是扯蛋。

再說下律師,說到底就是利益,周立波認為自己是大明星,甚至覺得那個華人律師壓根就不該收費(局面裡自己就說出來了),但是人家只是拿他當個有錢人,該宰的時候絕不手軟。

那麼唐爽呢?應該是和某某有交情,錢財等各方面受到不少照顧,所以覺得周立波回國以後拿某某見不得光的背景說事很不地道。

其實這事沒有網絡上說的這麼複雜,就是一堆平時以兄弟朋友稱呼的人有事了,為了自己撕破臉而已。

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更別說是朋友,沒什麼對錯。

最後只想說一句,身邊最好沒有周立波這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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