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人民陪审员“摇珠”选定实现全程监督

湖南法院网讯 7月3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打破以往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单独选定参审案件陪审员的模式,首次由监察室参与选定程序,全程监督并留痕。

依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为规范摇珠的操作,确保过程公开公正,该院细化了人民陪审员通过摇珠方式参与案件审判活动规则,要求摇珠活动每个星期进行二次,一般在周三和周五选定,监察室人员全程监督。同时,对通知参与的过程记录留痕,对全年连续3次无故不参加庭审的,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人民陪审员资格,旨在不断提高陪审员参审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案件公正审理造成的影响。

该院目前有人民陪审员99名,年均参与案件审理1800余件,7月底将新增陪审员36名,有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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