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女兒溺亡,父親卻在打撈現場說笑玩手機,還稱「死得好」,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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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父母,唯有法律才能制裁他們了。


一個花季少女,一條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沒有了。親生父親竟然在女兒死去的現場玩手機,並宣稱死得好,這樣的父親讓人心寒啊。

小女孩可可的命運非常多舛。自從父母兩歲離異之後,她跟著父親,從此就開始了悲慘的命運。父親重新成立了家庭,而後母是個殘暴之人。每天她的身體上就沒有好過,全身泛紫,臉上時不時都有傷口,整日都穿一件裙子,不管春夏秋冬。

事發當日,繼母又開始可可下命令了,告訴她若是不撿夠晚飯的瓶子,今天晚上回來就沒飯吃。於是可可沒辦法,就外出撿瓶子了。得知河邊剛剛舉辦了龍舟賽,很多人在,肯定有瓶子。為了讓自己能吃飽,為了能讓繼母不在虐待自己,可可想盡快撿瓶子回來。沒曾想這一去,就是一輩子了。到了河邊一不小心就滑下水了,最後溺亡了。


其實這樣的慘劇很早之前就能遇見結果的,可是為什麼沒有人去阻止。為什麼可可的父親要如此對待自己的閨女,這是一條生命。她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本來離異對孩子來說已經是傷害了,到了新家庭,父親不但不呵護孩子,竟然還變本加厲對待可可,這樣的人簡直人神共憤。


我覺得偷東西的人至少可以原諒,這種對待親生骨肉如此的人,是不能被原諒的。


老王偵查記

一鍵代償觀點:這是父母的不負責任造成的慘劇,其行為已經涉嫌嚴重監護失職和虐待兒童,應該依法嚴懲。

事情簡介:

近日,安徽省五河縣11歲的小女孩兒可可在河邊撿瓶子時不幸落水身亡,而當打撈人員在打撈孩子的屍體時,可可的親生父親非但沒有進行任何幫忙,反而是在岸上自顧自地玩兒起了手機。當確認可可已經溺亡的時候,其親生父親更是說出“死得好”這樣的話。隨後在記者上門進行採訪時,卻發現可可的家人早已經搬走了。

雖然這位父親的話讓人感覺很殘酷,但是我們仍舊需要正視一個事實:新聞報道上說的是可可是自己在河邊撿瓶子時不小心落水死亡的,所以,咱們就不要去想一個父親不疼愛女兒,然後蓄謀殺害女兒的假象了。但是,這場悲劇的禍根卻還是來源於這個不負責任的父親和心狠的後媽。

可可生前經常遭受虐待

記者通過對可可的鄰居進行採訪發現,可可生前生活的並不快樂。

首先,可可是一個離異家庭的孩子,父母離婚後可可就跟著爸爸一起生活,然而爸爸卻又找了一個老婆,也就是可可的後媽。但是,可可的後媽對孩子非常不好,經常打罵可可。不少鄰居都親眼見到過可可被後媽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

並且,可可會一個人去河邊撿瓶子就是後媽規定的任務,可可需要撿瓶子賣錢然後才能有飯吃。不撿瓶子就會被打。所以,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一個11歲的小女孩兒會一個人去那麼危險的地方撿瓶子。

虐待兒童者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在可可死後沒多久,可可的父親一家就離開了原來居住的小區。所以,我們基本可以斷定鄰居口中的可可被打是確有其事。否則,如果不是怕鄰居在背後指指點點,如果不是自己心裡有鬼,如果不是害怕警察上門調查,那幹嘛要離開呢?

不過,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警方依舊會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畢竟,那可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啊。

並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監護人因為嚴重過失造成未成年人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無論如何,等待他們的定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最後,也是希望所有為人父母的能夠對自己的婚姻負責一點,因為我們不是在過兩口之家的生活了,為孩子生活也是我們為人父母的責任。


一鍵代償

8歲女孩撿塑料瓶溺亡,父親卻稱“死得好”,如此殘酷冷血,毫無人性的事情是真的嗎?

我曾一度懷疑這是假新聞,然而長達9分鐘的採訪視頻讓我不得不相信這是一個發生在現在的活生生的殘酷事實。

都說虎毒不食子,可可的父親卻禽獸不如。當孩子溺亡,救援隊在忙著打撈孩子屍體時,這位做父親的卻抽空去買了一包煙。

當民警通知孩子打撈上來的時候,他還在玩著手機。

當救援隊讓他回去拿東西包女兒遺體時,他也不積極,最後救援隊只能用龍舟賽癟掉的氣球,蓋在了可可的臉上。

當孩子的遺體躺在殯儀館的時候,他還笑稱“死得好”。

現在只知道這個男人名叫張傑。

我一個旁觀者寫到這裡都抑制不住內心的憤怒,這是一個父親嗎?這是一個男人嗎?這是一個人嗎?

都說女兒是父親的貼心小棉襖,怎麼到這裡卻成了苦大仇深的受氣包。

8歲女孩的生活中充滿著虐待和傷痛

隨著記者的深入採訪,可可的悲慘遭遇一一展現在觀眾面前:

自從2013年張傑再婚後,可可的身上就傷痕不斷。



1,一位經常接孩子的繆大爺告訴記者,可可從來沒有背過書包,上學放學都是獨自一人。一年四季就是裙子和長袖襯衫,就連冬天也一樣。



2,一位陳奶奶稱,可可平常就拎個口袋撿瓶子、撿紙,然後到附近廢品收購站去賣。

3,一位郭奶奶告訴記者,去年夏天可可的半個身子全部都被燙傷了,一層一層的皮脫落,還掉了肉。



4,劉大爺告訴記者,他曾經碰見過可可的繼母用手機敲打可可的頭,當時就砸出血了。

5, 一位陳女士表示,可可的繼母曾用鍋鏟打可可,頭都打爛了。



可可的外公也證實,可可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問她也不敢說原因。

如果這一切屬實,可可的父親和繼母就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虐待兒童罪!

這一切的背後,還有一個惡毒的女人難辭其咎

可可不僅經常受到後媽的打罵,還時常吃不飽肚子。據說可可只有外出撿瓶子才能吃飯,如果撿不到瓶子就會捱打捱罵。而這次可可之所以選擇到危險的水邊撿瓶子,是因為有賽龍舟瓶子多一些……

▲這是可可最後留在這個世界上的身影

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因為繼母的要求,才造成了可可去撿瓶子的事實,而正是因為可可去撿瓶子才發生了此次意外。這個繼母實在可惡至極!

不僅如此,如果誰給可可東西吃繼母就會找到誰家鬧事。就這樣,很多人眼看著可可遭受虐待也無可奈何。

一個女人能夠對孩子如此惡毒,足見其蛇蠍心腸。而可可父親的冷漠更是助長了這個女人的暴行。

常言道,人在做天在看。

可可溺亡之後,心中有鬼的張傑一家第二天夜裡就搬了家。

希望警方能夠把這一對喪盡天良的夫婦早點找到,讓他們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這是一個本可以杜絕的意外

從新聞報道中不難看出,除了周圍的鄰居,還有很多人都知道可可的遭遇,但是卻沒有一個人選擇幫助可可報警,好讓孩子早點脫離苦海。

首先,可可的外公和媽媽都知道可可遭受虐待的事實,然而卻沒有第一時間站出來救助孩子。雖然你們現在表現的很心痛,但我真的很難理解,之前的你們在幹什麼?把孩子接到身邊養真的很難嗎?

其次,可可是小學生,整天頂著一身傷去上學,穿著不和季節的衣物去學校,老師和校長就沒有發現異常嗎?保護孩子是每個成年人的責任,難道花時間詢問一下,或者早點報警真的很難嗎?

再次,普通鄰居和小區內的人們也經常看到可可受虐待,但是卻選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這點我們無可指責,因為在大多數人眼裡,別人的家務事是不能摻和的。但是請大家記住,遇到虐待兒童的事情,請第一時間幫忙取證報警。由於兒童的特殊性,他們在遭受恐嚇毆打之後往往會選擇屈服,只有成年人幫助其取證報警,才能第一時間挽救他們。

因為做父母不需要考試,所以還會有一些只管生孩子卻不想撫養孩子,甚至虐待孩子的成年人繼續出現。他們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但前提是抓住他們的罪證。

很多虐待兒童事件之所以漸漸演變成慘案,和我們周圍人的態度密不可分。希望從今天起,從我們自己做起,遇到無辜兒童遭受虐待一定要想法設法幫助孩子取證報警。

最後,願天堂沒有傷痛,可可一路走好!


夜雨如書

孩子不幸離開了人世,也不在有煩惱和痛苦了,願她在天堂一切安好。逝者已逝,但活著的終要給孩子討回公道,親身女兒生前受後母虐待,溺亡時做為父親現場竟然說笑玩手機,甚至還說“死的好”,很難不讓人懷疑孩子到底因何而死。



據傳,女孩名叫可可,父母離異,離婚後與父親生活,在其父再婚後,後母對可可並不好,甚至經常虐待可可,甚至孩子都吃不飽,實在餓了就去撿瓶子賣錢換些吃的,在孩子溺亡後,可可父親與後母雙雙離家出走,到底孩子因何而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應該儘快查明真相以正視聽。

但做為父親,對孩子受苦置之不理,簡直可以說枉為人父,動物尚知護崽,做為親生女兒,不加以愛護,根本就是禽獸不如。

這個父親在打撈現場竟然說“死的好”,如果假設孩子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連氣憤再悲痛,說出這樣話,確實也可以理解,因為嘴上那麼說,心裡的痛那是無法言喻的。但這個女孩首先從實際情況分析也不可能是玩水溺亡,做為父親現場說這種話完全不正常。


我們再換另一個角度去分析,假如可可父親,一直知道女兒受虐待,那麼這個父親對於後母惡行又不予制止,孩子可能因受不了,跳水自殺或失足落水身亡,他如果認為自己沒能力管,孩子的死反而是一種解脫,說出“死得好”,雖然可能表現這個父親的無能軟弱,但也不是說不過去,可是事後夫妻二人同時離家出走,這就很明顯無論直接還是間接是與她們有關係的。

我個人分析認為,孩子一直受虐待,可以說眾所周知,假如孩子出現意外,肯定第一個想到的肯定是後母,所以,只要有正常思維就不可能會去故意謀殺孩子的事,因此排除後母殺人的可能。

而失足落水,幾乎是不可能,對於孩子自己餓了知道撿瓶子去買飯,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是非常正常的,在水邊也知道危險的存在,失足落水自然是幾率非常小的。

另一種就是意外他殺,就是孩子可能遇到壞人,看其一人,還是女孩,圖謀不軌,無論是否對孩子有侵犯,最後殺人滅口,這就需要公安部門進行專業勘驗了。


最大的可能就是,因後母虐待,氣憤之下感覺生活無望,跳水自殺,從其父現場表現和二人離家出走都顯示出與他們至少有間接關係。希望公安部門儘快找到二人,查明真相,還死者公道。

最後,希望天下父母都能夠多為孩子考慮,離婚很容易,但給孩子帶來的是永久的傷痛。

大家如有不同見解請於下方回覆交流,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6月12日中午11時許,8歲女孩可可在蚌埠市五河縣玉帶河落水溺亡。據打撈現場的目擊者描述,其父親張傑在救援隊打撈孩子的過程中毫無焦慮表現,跟無所謂似的,孩子屍體被打撈上來時,張傑還說:“淹死剛好,死得好”。可可外公鄧衍勝稱,救援隊讓孩子爸爸回家拿個床單給可可包一下身體,他無動於衷,救援隊只能用龍舟賽炸掉的癟掉的氣球,蓋在了可可的臉上。

女兒溺亡,親生父親為何如此冷漠?

媒體報道稱,父親張傑對可可的親生母親鄧雨長期家暴,在可可2歲時兩人離婚,女兒被法院判給張傑。張傑再婚後,可可身上傷口不斷,常遭受繼母的打罵,還被要求撿可樂瓶。這點在周圍鄰居、所在小學其他家長那裡得到證實。

外公鄧衍勝通過監控推測,可可溺亡的原因是為了撿河裡的可樂瓶而爬上附近的高臺,不幸落水。鄧衍勝表示,當天可可中午回家,後媽不允許她進去,甚至還恐嚇她,不撿可樂瓶就要被打,可可嚇得不敢回家。因為玉帶河這邊剛剛舉辦過龍舟賽,瓶子比較多,可可就來到這裡撿瓶子。

有關溺亡的真正原因警方仍在調查中。小區鄰居透露,可可父親張傑一家已在孩子溺亡的第二天晚上搬離此地。

但此事件仍存在諸多疑點:

1、若其父張傑存在家暴情節,為何離婚時法院會將孩子判給他?

可可母親鄧雨說,張傑經常打自己,2012年兩人離婚,孩子被判給張傑。但在一般情況下,家暴離婚時孩子是判給沒有暴力行為一方。且如果孩子在兩週歲以內,法院一般會判給女方,男方可支付撫養費,除非女方有重大不能治癒的疾病,不盡撫養義務或者沒有撫養能力。

離婚時可可兩歲左右,法院如果明知張傑有家暴行為還將孩子判予他,不合法理。

2、知道孩子受虐時,孩子母親一方採取過制止等保護行為嗎?

孩子的外公和母親在接受採訪時說,2013年張傑再婚後孩子的身上就傷痕不斷,夏天腿上燙傷,傷口甚至會生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就更不用說。孩子的媽媽帶著她洗澡時問是怎麼搞的,孩子也不敢講。

那麼,發現孩子受虐後,鄧雨一方是否制止過這種行為?有沒有采取過保護措施?或是要回孩子?如果有的話,為何這種狀況仍持續了五年直至悲劇發生還沒有解決?

3、周圍為何無人報警?

學校家長和附近商戶說,可可的可憐在這一帶是出了名的。周圍人也並非全都冷眼旁觀,有人給可可東西吃,她不敢要,誰給可可東西吃,繼母就會找到誰家。

雖然心疼孩子,但或許是怕惹麻煩上身,沒有人真正救孩子於水火之中。事情的嚴重性有目共睹,卻也無人報警,似乎沒有人知道警察和法律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有力方法。


每日人物

董先生個人觀點:

一,悲劇總和無知有關。

話說安徽五合縣。一個十一歲的姑娘溺水身亡。在打撈的現場,他的父親看見孩子死亡後。只顧說笑看手機,對孩子漠不關心,最後居然說孩子死的好。



二,起初董先生和廣大的網友一樣,還以為這個父親精神有問題,或者是孩子的處境很可憐,父親認為孩子死了也是一種解脫,父親可能對生活也沒有多大的希望。



三,後來發現不是這樣的。

這個孩子小的時候父母離異。孩子判給了父親,和父親一起生活。父親再婚後孩子經常捱打,渾身是青一塊兒紫一塊兒。據說有些傷口一直很難癒合,還生了蟲子。

時間長了村裡人都認為孩子受到了虐待。



四,俗話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連自己的父親都照顧不了自己。這孩子簡直很悲哀,很悲慘。當然,做一名父親連自己的孩子都照顧不了這名父親也就不能稱之為父親。和行屍走肉沒有什麼區別。

五, 據說事發前孩子的繼母讓孩子去撿礦泉水瓶子可樂瓶子。然後孩子就去了河邊,當地剛舉辦過龍舟賽,孩子認為附近可以撿到瓶子。然後就出現了溺水身亡的事件。



六,對此網友更是義憤填膺,大部分都是在譴責這位冷漠的父親。



七, 最後,董先生也呼籲:我們對孩子多一些關愛。特別是有些身世可憐的孩子,我們要更多的關愛,孩子畢竟是無辜的,既然養活了他,就要養好。

另外也呼籲我們的相關的職能部門對這樣的家庭,這樣的孩子平時要多一些關心和關懷,多些留意。這樣的悲劇,希望不要再發生了。

另外呢,也希望所有的孩子一定要切實地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因為這個世界有時候真的顧不上你。

大聲叫我東先生,書法,文字,旅行,美食,歡迎交流。


大聲叫我董先生

如果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小情人。”那麼這對情人前世一定是分手了,父親才如此冷漠無情;如果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那麼前世父親一定是將棉襖換成了貂皮。才對女兒如此不知憐惜。 面對女兒冰冷屍體才如此冷漠。

這父親無疑渣男一枚,娶了媳婦忘了女兒,任後媽虐待欺負自己女兒也坐視不管。孩子死後,孩子親媽義憤填膺的指責前夫的種種不是,萬般不對。可以說對於前夫和後媽對孩子的虐待行徑瞭如指掌。


我就不明白了,你女兒可可,你離婚時她只是一個五六歲的孩子。為什麼離婚你沒要孩子,孩子辦判給了前夫?前夫再婚己達五年之久,也就是說你女兒在虐待的情況下生活了五年,而且你很清楚女兒時常被虐待,你也知道女兒時常撿垃圾瓶才能吃飽。

當媽的你怎麼可以做到,看到女兒受苦坐視不管?聽之任之!你就沒有想過要回孩子嗎?如果說你前夫可惡,你也是一丘之貉,自私自利。你的苦衷比女兒的幸福更重要嗎?

前段時間五河縣警方接到報警,一個女孩兒失蹤。監控中女孩最後出現的地方是在河邊,警方組織人員打撈在打時候,女孩兒的父親表現得相當平淡、玩手機。在女孩屍體被打撈上來時,竟然說“死的好”之類的話。


於是女孩兒的生母跳出來控訴前夫,說自己女兒受到虐待,每天要撿拾塑料瓶賣錢才能有飯吃。 而女孩掉進的這個片水域,前天進行了龍舟比賽,水面上浮著許多塑料瓶,女孩兒可能在勾塑料瓶的時候不小心滑進河裡溺亡。

女孩兒可可死了,花季還沒有到來就夭折了,令人惋惜!為逃避調查父親一家連夜搬走,但是如果查實虐待罪成立,繼母、親爸都難逃法律的懲罰。

女孩兒走了,女孩兒的親媽跳出來指責前夫,女孩兒的姥爺跳出來批評前女婿,左鄰右舍指證鄰居,女孩老師也說見過女孩有皮肉傷……然而,女孩兒還是去了另一個世界,因為在女孩生前沒有一個人站出來……

有人說“父母死了,埋在山上,兒女死了,埋在父母的心上。”女孩兒可可走了,他的父親餘生會心安嗎?餘生,他的母親沒有愧疚嗎?

可可願你去天堂的路安好,來世投胎到好人家,有疼你愛你的父母。


網悠然

看到這個哭著講話的可可的母親,我基本斷定被淹死的可可今年應該是8歲,而不是大家所說的11歲,看這個媽媽的打扮,在與可可爸爸離婚後,現在還是單身生活,沒有再婚,目前,也只有一個8歲的女兒,那麼,可可的父母離婚後,為什麼可可被判給了爸爸撫養,而不是疼愛她的媽媽呢?

我猜想如下,可可的爸爸與媽媽離婚,應該是因為兩個人性格不合,但是,離婚以後,可可媽媽的孃家人以女人帶孩子不好嫁人為理由,把可可給了爸爸一方,但是可可爸爸並不想要可可,多次與可可媽媽溝通,希望女兒可以由媽媽撫養,但是,多次被媽媽拒絕,再婚後的爸爸,因為是男人的緣故,希望自己的老婆可以好好對可可,當好後媽。但是,可可因為被親生母親拒絕撫養,所以對母親這個角色並沒有好感,導致後媽與女兒矛盾多多。

這樣一分析,很多事情都合理了!時間沒有那麼多可恨的後媽,也沒有那麼多沒有人性的父親,都是被生活所迫成了大家眼中的"壞父母""壞繼母",但是,我們應該知道,惡也許並不是本身,而是造成惡的原因與有能力改善卻不去改善的人。

所以,可可的淹死,最大的罪人是"父母",而不是現在大家眼中的"爸爸",媽媽才是女兒最親也是女兒在長大前最依賴的人,不是嗎?身為可可的媽媽,現在的哭,看著讓人心疼,我想問一句:早幹嘛去了!簡直不配為人母親,願可可一路走好!天堂沒有可惡的父母。





孔國說新零售

有其他答主提到,可可生前經常遭受父親和後媽的虐待,可可母親也因為長期受到家暴而選擇離婚。

我想給需要幫助的人,提供一些家暴方面的信息。

家庭暴力是指親密關係中,以獲得或維持權力和控制為目的,實施一系列虐待或者暴力行為。通常大多數人想到家庭暴力,都會想當然的以為“我肯定沒有遭遇過/我肯定不會遭遇”,那是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把家暴狹隘地理解為了身體上的暴力。

其實,根據施暴形態的不同,家暴可以分為身體暴力、性暴力、情緒暴力、經濟暴力、心理暴力五種類型,同時多種類型的家庭暴力可以同時存在。

雖然女性在家暴中更容易成為受害者,但是事實上研究顯示它可能發生在每一個人身上,無關你的性別、種族、信仰、收入和教育水平,而且它隨處可見。據美國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

  • 全美每分鐘大概有20個人正在遭受親密關係裡的肢體暴力。

  • 每年都會有上千萬的女性,甚至也包括一些男性會掉進家庭暴力的陷阱。

  • 18到24歲的女性相比於別的年齡段女性,受到虐待的概率高三倍。

  • 近40%的虐待都發生在女性懷孕之後。

所以,家暴離我們並不遠,或許,它正發生在你的身上。比較反常識的是,很多人其實無法離開傷害自己的人。

根據美國反家暴聯盟的數據表明,85%的受虐者無法徹底離開一段虐待的關係。

這有以下幾點原因:

1. 一些現實條件的限制:比如經濟依賴於施虐者,缺少社會資源等等。

2. 有的人不願意離開,是因為愛:一起有孩子,有家,受害者會希望能夠保持他們的家庭。很多受害者的期待都是想暴力停止,而非結束關係。

3. 恐懼受到更多傷害:生活中我也曾見到過由於受到施虐者的威脅,例如去單位鬧事,傷害受害者的父母等,而不得不放棄離開施虐者的計劃的情況。

那麼,受害者究竟要如何才能跳出暴力的循環陷阱?

一項針對家暴倖存者的採訪顯示,走出家暴的最重要的是需要受害者“走出沉默”,因為家暴只在沉默中肆意生長。當然,這裡強調的是有策略,有計劃地走出沉默。以下的幾個建議或許可以幫到你:

1. 避免將暴力升級。若施虐者正因為各種噱頭挑起暴力行為,儘量不要和對方頂嘴或者反抗。你需要意識到這是對方的問題,不是你的。儘量平靜的,不帶負面情緒地面對對方,並且隨時注意自我人身安全。

2. 若你處於非常危險甚至自我感覺威脅生命的情景,一定要設法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撥打電話急救,火警或者報警。建議提前準備好一些防身的東西,例如辣椒噴霧,以備不時之需。

3. 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告訴他人你的遭遇,其中包括,朋友,家人,你最信任的長輩等等。若你不願馬上向他們尋求幫助,他們知道你的情況或許可以多一個人關注你的安全,也多一雙眼睛盯著施虐者。

4. 保留和收集好虐待的證據和文檔,這些會對你將來起訴施虐者有幫助。隨身常備微型的錄音筆,把暴力中他虐待你留下的傷痕或者他打碎的物體拍照留檔,把他給你寫的道歉信日記等保留起來都會是很好的方式。

5. 若你準備好了,制定一個安全計劃來終結這段關係。這樣的安全計劃包括:

  • 準備一個隨時拿起就可以走的包,裡面裝你所有的證件和可以維持你幾個晚上所需的物品。這個包一定要看起來非常普通,看起來像一個廉價的小袋子就好。

  • 制定一個逃跑計劃包括如何逃跑,什麼時候逃跑最安全,之後去哪,有哪些人可以幫我,並在實施前不斷自我演練。

6. 在逃出安定後,儘快聯繫有關當局尋求對施虐者的法律制裁(根據我在美國的工作經驗)。

7. 預測自己可能被施虐者電話威脅,跟蹤等情況的發生。提前做好準備更換電話號碼,更換一切可能顯示你地址的網絡賬號密碼,拒絕與施虐者聯繫等。

8. 做好良好的自我照顧,多和關心和讓你感到安全的人待在一起,尋求心理諮詢幫助等都是很好的方式。

以上,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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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心理學

如果確有其事,那麼死者被當做累贅而不是孩子,男人撫養孩子也僅因為法律而不是父愛。

打撈孩子的現場,父親有說有笑,這讓我們無法理解,世上還有這樣的人?說“死得好”是不是早就希望她死了呢?撿瓶子的孩子,真的可憐。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可恨的現實必然有隱情,據媒體報道,孩子的家庭離異,被判給了父親,父親找個後媽無可非議,但是她似乎遭受到了家庭的虐待,有其他家長表示,曾看見孩子身上青一塊紫一塊還有傷好以後留下的黑疤,也有老大爺表示親眼見到“後媽”用手機將孩子頭打出血!說明什麼,這樣的行為是經常性的,孩子生前的日子也未必很快樂!

假如說說男子表示“死的好”是針對女方的氣話,那傷口怎麼解釋?這沒法解釋。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據說孩子事發後馬上他們一家就搬走了,心中沒鬼何不同媒體說個明白?越是隱藏,越是叫人同情死去的孩子。

雖然眼見未必是真實,但是我始終相信,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眾沒必要無事生非,孩子的傷疤絕對可以說明問題。

(圖片來自鳳凰網視頻引安徽視訊)

家庭破裂,那是父母的事情,把孩子帶到世界上來,也並非孩子的意願,既然生下來,家長就有責任照顧好她,即使夫妻二人分開,家長依舊有這個責任。

如說“死得好”卻有其事,我實在無法想象這是一個正常男人該說的話。死者被當做累贅而不是孩子,男人撫養孩子也僅因為法律而不是父愛。

我想人之所以為人,不是因為僅僅的皮囊而是思想。

我們希望警方能儘快調查此事,讓我們看看事情的真相。

孩子的離去,對她來說,會不是是一種解脫?可憐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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