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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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李志维权: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文|影子

最近李志就《明日之子》侵权一事频上热搜。

最开始毛不易的粉丝说他蹭热度,说他炒作,这让我想起来之前马頔在微博发声,说张磊侵权《傲寒》一事,伪民谣粉们也在群嘲说,蹭热度。

其实我的心里是有点难过的,马頔和李志究竟需要去蹭谁的热度。

有过知名度之后已籍籍无名的是谁,认真独立做音乐在听众心里地位无法撼动的人又是谁。

究竟是谁占了谁的便宜,谁沾了谁的光,谁蹭了谁的热度,谁损坏了谁的权益,谁不尊重了谁的作品,难道自己心里没有数吗?

在李志曝出的通话录音里,他的经纪人一直在强调说,根本不是金额的问题,是尊重的问题。

即使作品不能不被尊重,但也要被认可。

即使对方的行为不合理,也要合法。

真的是无奈到了极致,才会把自己的底线一降再降。

最后被惹怒了,李志索赔三百万。

不了解他的人可能觉得他狮子大开口,但实际上对他而言,他根本不缺这三百万。

用他自己的话来讲,以他的号召力,每张票价提高一二百,三百万就回来了。

实际上,他要的并不是三百万,而是三百万才能让人引以为戒的尊重。

16年那会,李志在北京做了一场不插电演出,他把它录成数字专辑,也就是在音乐播放器能搜到的正版音乐,没有新歌,也没有新编曲,还要收费,¥1。

在这个一块钱掉地上都不见得有人捡的时代,他把自己演出的歌曲录下来收费,就算是一块钱,但看上去还是好像很过分的样子。

但是他说:为正版音乐消费是正常事,与金额无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在国外,几乎所有的歌曲都是要收费才能下载的。在国内,几乎所有歌都是免费的。

后来各种视频软件开始要只有会员才能看一部分电影,各种音乐软件开始要付费才能听一些歌曲。

想看的剧我都去不要钱的网站找资源,付费的歌曲我也想着大不了就等免费了再听。

后来我问自己到底是不是就缺那十块钱几块钱,答案是不缺。十块钱也不过一碗面钱,怎么会缺呢?既然我不缺这个钱,那我为什么还是不舍得?

因为本来一直觉得不要钱的东西,突然要钱了,感觉是在被敲诈。

但如果一直要钱的东西,突然不要钱,会觉得很满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后来我玩的一个文艺app,里面有很多会写诗写段子的人,他们不仅有才华和见地,还很热情大方的帮其他人免费写东西。

创始人问我,如果弄一个小集市怎么样,每一个段子每一句话都可以拿钱买,写段子的人收钱,看段子的人给钱。

我觉得挺好。

为什么她突然想要这样呢?

会书法的人说,你们留一句话,我帮你们手写,拍下来发给对方之后,好一点点的会说谢谢,有的人直接拿走心安理得,可是帮忙写字的人却忙死忙活还一直被催来催去被人怀疑不是真心想帮忙,只是想骗粉。

擅长文字的人说,你留个言或者点个赞,我送你一句疯子情话,然后铺天盖地的点赞并且私信说为什么我都点赞好几分钟了你还没给我写?

这就是不要钱的知识产权。

他们有才华,他们付出,他们还不收钱,以为这样就算是把自己的才情分享给大家,然而别人却不是真需要,只是因为不要钱。

如果以后要钱了之后,哪怕只是一块钱,人数也会大大打折,哪怕他们点赞留言只是随手的事,可是送才情给他们的人却要思来想去把最好的认真和用心免费交出去。

可是要东西的人却觉得反正不要钱,不要白不要,真正需要的人比随手要的人多太多,他们的这份认真和用心往往会因为不要钱被辜负。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我们是从什么时候起,对钱有概念的呢?

钱大概是一种可以从父母那里轻易获得,再去别人那里换得你自己需要然而别人轻易不会给你的东西,的一种交换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电影可以不只在电影院,于是有人就觉得在网上看和电影院看是一样的,在网上甚至更省钱。

可是你忘了电影院屏幕有多大,你忘了电影院的音效有多棒,电影院还会有很多陌生人陪你看。

电影院座椅不见得就有你家沙发软和,电影院的可乐不见得就真比瓶装的好喝,电影院的爆米花也不见得真的好吃到哪里去,可是为什么电影院还是没垮呢?

因为我们是在花钱为这这部作品买单,为编剧买单,为导演买单,为演员买单,为每一帧镜头买单,为每一个精致的场景买单,为看完电影后得到的启发而买单。

不要钱的东西都容易被浪费。

所以越好的电影在电影院上映的时间就越长,越晚在网上能找到资源。

这样它值价的日子还要长久一点,它有热度的时间还要长一点,被人记住,被人评论的日子要久一点。

为什么一部电影的好与坏大多数情况下是根据它的票房来评判的?实际上就是反映有多少人愿意为这部作品花钱。

虽然钱不能反映作品本身的好坏,但从某种角度来讲是反映了对所有为这部作品付出的人的一种尊重。

同时,电影下线之后在视频网站上供大家观看,只是给没有去院线观看的人一个扩宽眼界的权利,并不是理所应当。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我们为什么可以不用花钱但还是要花钱?

你在网上看电子书或者花半价买一本盗版书,和正版书的区别在哪里?

不只是纸张、图片色调、书的质感、还有作者画的心血,是一千一万个盗版都无法比拟的。

更别说还随书附赠的签名照、书签明信片这种东西了。

对我来说,买喜欢的书,是一种收藏,是一种见证,也是对作者的尊重。

为什么拍电影的人那么看中票房和首日票房?为什么出专辑的歌手那么痛恨盗版?为什么写文章的人那么痛恨未授权转载?为什么网络剧都那么注重点击量?

他们不是矫情,只是因为每一个原创,每一个正版都值得被尊重。

一首歌、一部电影除了消磨时间没有任何意义的话,那收不收钱也无妨,可每一个付出每一项心血的背后都有你想象不到的努力。

所以我觉得,因为尊重知识产权所以付费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如果哪天我能有幸有文章被各种大号复制却没署名,请你们帮我骂他一下,因为就算看我文章不要钱,但是尊重原创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李志被侵权索赔三百万:为正版消费是正常事 与金额无关

那个app想要保护原创的方式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设计成付费,你必须要给了钱才能看,就像过年时微信上红包照片一样。

你们看为了一个认识的人的照片发红包发的不亦乐乎,可正当让你为了一句诗或者一段极富有人生道理的话发红包之时,又是另一番态度了。所以到现在那个app还是没将这个idea执行。

你在手机上唱歌和KTV里唱歌有多不一样,在电脑上看电影和电影院看电影就会有多不一样。

你买专辑听歌和在网上下载歌曲有多不一样,买实体书和看电子书就有多不一样。

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出的书都是发表过的,还是卖得出去呢?

为什么泰坦尼克号重新上映还是有那么多人去看呢?

为什么都不够新鲜的东西还是有人捧场呢?

为什么明明可以不用要钱的东西,还是有人愿意花钱呢?

因为无论金额多少,支持正版本来就是一件正常事,尊重正版本来就是一件正常事,为正版消费也是一件正常事。

如果你不缺,那么记得为正版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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