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公司聚餐後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算工傷嗎?

生活和工作中,很多上班族因為不瞭解法律法規中關於工傷的規定,特別是上下班途中受傷等意外情況,不知道能否認定為工傷,導致錯過最佳起訴時機,從而遭受利益損失。

什麼是工傷?

工傷,又稱職業傷害、工作傷害,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職業病傷害

工傷認定:公司聚餐後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算工傷嗎?

像建築工人、礦工等危險係數較高的職業,勞動者經常發生工傷事件。這些都比較容易認定,但有一些情況比較模稜兩可。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帶來幾個小案例,幫助大家瞭解什麼情況可以認定為工傷。

這些情況算工傷嗎?

1.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算工傷嗎?

一天,小靜騎單車從家前往公司的途中,被大巴撞傷,導致右腿及左右多處受傷。交警認定小靜在這次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

那這種情況下,是否算工傷呢?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那麼,小靜是從住處前往公司上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經查,事故時間屬於上班合理時間,事故地點在上班合理路途上,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小靜擔事故次要責任。綜上所述,應認定為工傷。

➤發生事故後必須經過交管部門作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這樣才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經交管部門認定本人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非本人主要責任有三種情形,一是同等責任,二是次要責任,三是無責任。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稱的在道路上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

2.參加公司聚餐後,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屬於工傷範圍嗎

週五晚上,小黃所在公司通知全體員工到飯店聚餐,聚餐結束後,小黃在騎自行車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交警認定小黃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擔責任。

工傷認定:公司聚餐後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算工傷嗎?

該案件爭執的焦點在於參加單位組織的聚餐是否屬於工作內容?

單位以通知的形式告知職工到某處聚餐,該通知具有行政命令的色彩,職工都應參加。它類似於單位組織參觀學習。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仍屬於工作性質,屬於工作範疇。聚餐回家發生的交通事故等同於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應當判為工傷。

3.上班時間串崗時受傷,屬於工傷嗎?

小明是某公司的機臺操作員,在1號生產線負責操作4號機臺。 他在工作時,隔壁生產線的老林讓他幫忙看機臺。因兩人關係較好,小明到了2號生產線幫助老林操作機臺。因對2號生產線的機臺性能不瞭解,小明操作不慎割傷右手,傷情嚴重被送往醫院治療。

工傷認定:公司聚餐後回家途中發生車禍,算工傷嗎?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關於“工作場所”、“工作原因”並未設定為“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工作,以及因本職工作原因而受傷”,且目前的法律法規規章對“工作場所”、“工作原因”未做限制解釋。

小明雖然不是在本職崗位上受傷,但其“串崗”所從事工作與其本職工作具有一定關聯性,且也是為單位創造經濟效益,因此應當認定為屬於工作原因。

關於“串崗”的行為只涉及到勞動者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並不影響勞動者的工傷認定。因此小明受傷可認定為工傷。

當然,如果一些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活動受到傷害的,比如因私人原因“串崗”聊天,嬉戲等,應無法認定為工傷。

如果擔心工傷保險保額不足,建議個人要補充綜合意外險。意外險保額高保費低,身故傷殘有保障,意外醫療也能報銷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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