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罪犯死亡纠纷案”

近日,津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某监狱罪犯死亡纠纷案件。通过司法所所长米传成及专职人民调解员与死者家属的多次沟通,巧妙运用法理与情理方式进行调处,使该起因罪犯韦某正常死亡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津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罪犯死亡纠纷案”

2018年1月28日19时21分柳州某监狱罪犯韦某在某医院因病死亡,该医院出具的死因鉴定为:心力衰竭致呼吸心跳骤停,属于正常死亡。该监狱工作人员曾多次电话通知死者家属前往处理善后事宜,并告知家属有权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死者家属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尸体一直存放在殡仪馆无法处理。

津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罪犯死亡纠纷案”

了解情况后,3月15日津头司法所米所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处。死者家属对韦某的死因提出质疑,坚决进行司法鉴定;该监狱坚称韦某属于正常死亡,出具正常死亡相关证明,建议先处理韦某的善后工作,对死者尸体进行火化。调解双方意见分歧明显,就善后事宜无法达成一致。

5月7日津头司法所再次组织调解,就双方争议问题进行逐一梳理。一方面,让死者家属现场咨询专职律师,通过律师专业讲解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事实举证相关事宜,建议家属到广西区内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尸检。另一方面,督促该监狱出具韦某死亡材料及相关证明。该监狱现场出具了韦某的24小时入院死亡记录、监狱方对韦某死亡情况调查的结论、某人民检察院针对韦某死亡检察情况通知书等,证明属于正常死亡。通过调解打消了死者家属的疑虑,死者家属同意将死者火化,自愿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至此,津头司法所成功调解了该起案件,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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