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渣車致3死1傷!從司機到車主到工地負責人,全被追究刑責!

運渣車又闖禍!

這一次

這次交通安全事故全鏈條溯源

與運渣車相關的責任人均被追究刑責!

交警通報

7月5日,成都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今年4月12日發生的一起運渣車違法致人死亡案件:

今年4月12日凌晨,一輛重型運渣車在成都天府新區一路口闖紅燈,撞上正常行駛的一輛小車,導致3死1傷的慘劇。

事發後,成都市交管局對該事故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刑事立案開展調查,不僅運渣車司機和車主,連車輛所屬公司負責人、施工工地負責人全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據成都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成都交警將在成都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下,常態化開展運渣車專項整治,“零容忍”嚴查嚴處運渣車各類突出違法行為,並對涉及運渣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鏈條溯源,一查到底、依法追究

运渣车致3死1伤!从司机到车主到工地负责人,全被追究刑责!

深夜出沒的運渣車(圖片與本案無關)

深夜闖紅燈致3死1傷

運渣車超載386%

今年4月12日天快亮時,郭先生駕車沿著成都天府新區雙簡路由南向北行駛,車上還有另外3名乘客。

這本是普通的一天,沒人想到厄運即將降臨。

凌晨5點23分,郭先生在雙簡路與麓山大道三段交叉路口左轉,此時路口是直行紅燈,左轉綠燈。正當車子左拐至路口中心時,一個龐然大物突然從右前方呼嘯而來,郭先生沒來得及反應,猛烈的撞擊瞬間發生。

运渣车致3死1伤!从司机到车主到工地负责人,全被追究刑责!

肇事司機陳某仁指認現場

撞上來的是一輛運渣車,司機是46歲的成都金堂人陳某仁。當天凌晨,他從成都市郫都區紅光大道某工地裝載沙石,運往天府新區傾倒。在雙簡路與麓山大道路口,闖紅燈直行,正好撞上郭先生的車子。

經交警事後勘查,運渣車當時的時速在60公里/小時左右,並沒有超速。但碰撞發生後,運渣車推著小車向前衝出了70多米才停下來,導致車上的郭先生受傷,另外3名乘客陶某、李某、蘇某當場身亡。

經查,陳某仁駕駛的運渣車準載12390kg,但事發時裝載重量達58875kg,超載約384%。“這麼嚴重的超載,制動近乎完全失效。”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預防處理處重大案件偵查大隊民警楊宇說。

事發後,成都交警七分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陳某仁控制。因為駕駛擅自改變車輛結構且存在安全隱患機動車、超載駕駛、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行為,陳某仁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4月12日當天,陳某仁被成都市交管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陳某仁刑事拘留,日前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追究安全生產責任

全鏈條溯源追責

但陳某仁並不是這起事故中唯一要負責任的人。

4月13日,成都市交管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市監察委等組成市政府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調查。市安監局根據該交通事故的調查情況認定:“2018.4.12”較大交通事故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交管局庚即對該起事故以重大責任事故罪刑事立案開展調查。

運渣車車主:違法改裝 脫離監管

經查,陳某仁並不是這輛車牌為川AN8929的運渣車車主。事發後不久,一位姓王的女子自稱是該車車主,前往接受調查。

但很快民警發現事有蹊蹺,“我們調查了這輛車的購買、掛靠、保險、業務聯繫等各項信息,都跟王某沒有關係。”楊宇告訴記者,所有的線索都指向王某的未婚夫,34歲的遂寧人譚某。

运渣车致3死1伤!从司机到车主到工地负责人,全被追究刑责!

運渣車車主譚某

警方隨即傳喚譚某,在種種證據面前,他最終承認自己是運渣車的實際管理人和受益人。

“他說他知道要負很大的責任,就把懷孕6個月的未婚妻王某推了出來,試圖逃避追責。”

楊宇告訴記者,經調查,譚某於2016年3月購買了這輛運渣車,並將該車掛靠在成都坤馳運業有限公司。

今年2月,譚某聘用陳某仁為運渣車司機,聘任後未到坤馳運業進行備案,導致涉案車輛備案登記駕駛人與實際駕駛人不一致。同時,譚某擅自對該車外形和已登記有關技術數據進行了改變。

目前,譚某被成都市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運渣車所屬公司:培訓造假 監管虛設

運渣車所屬的公司同樣難逃責任。

據楊宇介紹,肇事運渣車的登記所有人為成都坤馳運業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時間為2014年2月。公司法定代表人為36歲的安徽男子金某。

民警調查發現,該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虛設安全管理機構,對駕駛員的安全教育流於形式,安全教育培訓記錄造假等

,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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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渣車所屬公司負責人金某接受調查

該公司虛設GPS動態監控專職管理人員,未對所屬車輛運行期間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實時有效監控和管理,在肇事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出現故障不能保持在線時,未按規定停止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未建立GPS車輛動態監控臺賬,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和《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該公司所有車輛均實行掛靠經營模式,違反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從事客運、危險物品運輸、工程渣土運輸、駕駛培訓等車輛應當實行公司化管理,禁止掛靠經營。”之規定。該公司註冊地與實際經營地不一致,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規定。

4月13日,金某被成都市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日前,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工地施工方:私自開工 非法運輸

事發當天,陳某仁是從郫都區紅光鎮紅光大道某工地裝沙石。民警調查發現,該工地報備的渣土消納場地位於郫都區友愛鎮,但陳某仁最終卻把車開往了相距遙遠的天府新區傾倒。

在隨後的調查中,郫都區31歲的男子馬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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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土方負責人馬某

經調查發現,今年3月9日,馬某以四川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名義,中標紅光大道這個工地工程項目的土方開挖工程。

4月4日,馬某與成都市某運輸有限公司就該項目土方外運簽訂了運輸合同。但為了達到個人盈利和快速回籠資金的目的,從4月8日開始,馬某在與開發商未簽訂正式合同、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正式通知開工的情況下,私自組織機械在工地項目開始實施土方挖掘,並組織承運企業以外的重型自卸貨車進入項目工地實施沙石外運。

馬某作為土石方工程現場負責人,未按照《成都市建築處置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六條關於“兩員”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配置施工現場建築垃圾處置(排放)管理員,管理員應當負責現場使用《成都市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名錄》內運輸車輛,按規定裝載建築垃圾及車輛除塵等事項”之規定,未在施工現場配置建築垃圾處置(排放)管理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致使建築垃圾車輛裝載後超載出場運輸。同時,工地運輸土石方車輛出場後,

運輸線路均由車主和駕駛人自行決定,馬某完全不予監管。

4月20日,馬某被成都市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日前,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這起運渣車事故,從司機到車主,再到車輛所屬公司和施工工地,相關責任人全部被追究刑事責任。

除了司機陳某仁被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追責外,車主譚某、公司負責人金某、工地負責人馬某都被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追責

依據刑法,犯該罪將被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运渣车致3死1伤!从司机到车主到工地负责人,全被追究刑责!

成都交警夜查運渣車(圖片與本案無關)

數據:

今年上半年

成都查處運渣車違法近2萬件

“只要是運渣車這類重點管理車輛違法,我們一定會深度調查、溯源追責,以打促防、依法懲處。”據成都市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8年以來,成都交警開展重管車輛交通事故深度調查15件,立案辦理重大責任事故案4件,2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據記者瞭解,今年1至6月,成都交警依法查處運渣車飄灑遺漏8600件,非法改裝5595件,違法超載3682件,衝紅燈1078件,無證運輸286件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运渣车致3死1伤!从司机到车主到工地负责人,全被追究刑责!

成都交警夜查運渣車(圖片與本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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