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渣車肇事導致事故 企業法人土石方負責人均被追究刑責

超載運渣車闖紅燈導致一起較大的交通事故,除了駕駛員之外,該車的車主、企業法人、工地土石方工程現場負責人均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昨天,成都交警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2018年以來運渣車交通事故案件依法追責情況,今年4月12日發生的一起較大交通事故具有典型性,該事故被認定為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鏈條上的4人均被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市交管局事故處負責主辦此案的民警楊宇通報了此案的情況,今年4月12日凌晨5時23分許,陳某仁駕駛川AN8929的運渣車行駛到天府新區雙簡路與麓山大道三段交叉路口時闖紅燈,撞上了一輛左轉彎的小汽車,導致小汽車上3人死亡的較大交通事故。

4月13日,市交管局會同市安監局、市城管委等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聯合調查,陳某仁駕駛的運渣車實際載重為59979千克,超384%,而且闖紅燈,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而該車的登記所有人為成都坤馳運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金某,通過調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健全,虛設安全管理機構,所有車輛均實行掛靠經營模式等多項違法。

陳某仁和金某分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和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予以刑事拘留,日前,均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調查並未結束,追責也並未就此停止。該運渣車貨運源頭為郫都區紅光鎮紅光大道某工地。今年3月9日,馬某以某公司名義中標該項目的土方開挖工程。4月8日,馬某為達到個人盈利和快速回籠資金的目的,在與開發商未簽訂正式合同、未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正式通知開工的情況下,私自組織機械在工地項目開始實施土方挖掘,並組織承運企業以外的重型自卸貨車進入項目工地實施砂石外運。同時,工地運輸土石方車輛出場後,運輸線路均由車主和駕駛人自行決定,馬某完全不予監管。4月20日,馬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日前,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民警對該車車主譚某調查發現,譚某未進行備案,導致涉案車輛備案登記駕駛人與實際駕駛人不一致,擅自對該車外形和已登記有關技術數據進行了改變。譚某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予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一併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部門聲音

“零容忍”嚴查嚴處運渣車突出違法

2018年以來,成都交警開展重管車輛交通事故深度調查15件,立案辦理重大責任事故案4件,2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至6月,成都交警依法查處運渣車飄撒遺漏8600件,非法改裝5595件,違法超載3682件,闖紅燈1078件,無證運輸286件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

下一步,交管局將緊緊圍繞平安成都建設總體目標,在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下,常態化開展運渣車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強化夜間勤務,持續加大夜間警力投入,以建築工地、消納場地、主要進出城通道為重點,“零容忍”嚴查嚴處運渣車飄撒遺漏、超載超限、闖紅燈、非法改裝等突出違法行為,並對涉及運渣車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鏈條溯源,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堅決遏制運渣車在路面運輸過程中的違法態勢,努力營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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