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普法人”刘少华:痴心普法三十载

“最美普法人”刘少华:痴心普法三十载

刘少华

他从业30多年,长期奋战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荣获全国"十佳最美普法人"等荣誉,他就是4月“荆楚楷模”刘少华。

刘少华现任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50多岁的他,经历了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如今的“七五”普法,整整34年。

1983年, 刘少华从原咸宁财贸学校毕业,同年在赤壁市司法局参加司法行政工作。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他,通过老律师带着在工厂、学校、机关巡回讲课,逐步丰富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法律知识水平。1984年,21岁的他在社区为居民讲授常用法律知识,课间无数次被居民提问打断,直到中午12点多,群众热情不减。通过他的帮助,多名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迎刃而解。至此,他决心在普法战线干到底。

1986年,刘少华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习3年法律。学成后,他回到岗位。白天,他到市里的水泥厂、公汽公司等单位讲课;晚上,奔赴乡镇村讲课,一讲就到深夜。截至目前,他一人讲授的法治课就超过1200场次。

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有慕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从不怠慢,群众总是满意而归,叫他“刘律师”。“加班多、材料多、动脑多,咨询多”,“个人休息少、身体考虑少、要求少、群众不满意少”,这“四多四少”是同事们对刘少华的评价。

虽然多次有机会晋升到新岗位,刘少华总是婉拒:“我热爱普法工作,即使将来退休,也愿意继续做普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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