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被罚款10万元:废水排放不合格

呷哺呷哺被罚款10万元:废水排放不合格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国家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4月23日对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监测人员在该单位污水总排口进行了水样采集,之后进行了监督性检测,并于2018年5月7日出具了编号为XF18002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549mg/L,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学需氧量500mg/L)。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处十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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