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朋友圈集赞+戴绶带站岗 海口交警昨起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一天查处134起

接受朋友圈集赞+戴绶带站岗 海口交警昨起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一天查处134起

海口交警查处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高凌 摄

据悉,7月1日起,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查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通过让违法驾驶员站岗协助维持交通秩序、转发朋友圈积赞、罚款40元等“处罚+教育”新型的模式,提高市民安全出行意识。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将加大查处力度,不间断、不定时查处。

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现场执法,短短半个小时,就查处40多名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

首张罚单彰显“顶格处罚”威严

“朋友圈集赞、戴绶带站岗”新型宣传教育模式

多形式处罚教育见实效

“我因驾驶电动车,在日月广场附近未戴安全头盔被海口交警查获。我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现通过朋友圈提醒大家引以为戒,希望大家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做椰城文明守法公民。”正佩戴着“我守法我光荣”绶带的市民王小姐表示,今天虽然被开了罚单,又要站岗又要发朋友圈,并不觉得丢人,反倒让她深刻意识到不佩戴头盔的严重性。

“接受朋友圈集赞‘处罚’方式的电动车驾驶人可以更好地发挥朋友圈的宣传作用。”潘红光介绍,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罚款40元,违法电动车驾驶员还要发朋友圈集赞曝光自己,既能够让其自身吸取教训,还可间接对其身边的亲朋好友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处罚并不是目的,我们希望通过此举,能够让驾驶员记住佩戴安全头盔。

据统计,当天海口交警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97起,其中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134起,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行为16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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