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第一次拆牌楼,拆得是哪一个?

答案是司法部街牌楼。

司法部街牌楼位于司法部街北口。南向北,有匾额“蹈和”。《燕都丛考》记载,西交民巷中间,南北直达至大街,旧曰刑部街,后改为了司法部街。

大街西有大理寺、刑部、都察院、太常寺。銮仪卫等。民国以后刑部改为司法部。再北有坊,曰“蹈和”,与公安部街北头之之“履中”坊相对应。

由此看来,司法部街牌楼“蹈和”,与公安部街“履中”牌楼遥相呼应。从字面上其实可以看出,蹈中、履和,与中行独复恰恰很相似,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也是对执法部门的最基本要求。

明正统元年(1436年)与长安左右门外路南。设有通向部署衙门的总门,名为东、西公生门,为一座门。清初期还在,乾隆十九年扩展天街后封堵。

1912年拆除此墙,在其位址新建了两座牌楼在公安街北、司法部街北,各修洋灰牌一座,东曰“履中”,西曰“蹈和”。

这两个词语出自汉焦赣《易林·蛊之兌》:含和履中,国无灾殃。汉刘向《说苑·修文》里记载:彼舜以匹夫,积正合仁,履中行善,而卒以兴。

“履中”即躬行中庸之道,走正路踩中间,脚步不偏,合乎仁义。 匾额上“履中”“蹈和”,大意是走路脚不要偏,做事要和为贵,做人要平和一点儿。

西单以北,有四牌楼,东曰行义,西曰履仁,南北曰大市街。 这一“仁”一“義”不正是我们所缺少的、需要的吗?

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第一次拆牌楼,拆得是哪一个?

单字的意思,履就是实行,蹈是遵循,合起来就是《中庸》里所主张的“致中和”。“中”,就是儒家所主张的中庸,即无过无不及,恰如其分。“和”,就是和谐。

1950年9月初,在天安门道路展宽工程中。拆除了东边的公安部街和西边的司法部街牌楼。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第一次拆牌楼。

(以上部分内容摘自《西长安街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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