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文能PK張愛玲,武能斬殺渣男,最後卻敗給了……

女人的出路從來不是嫁人,也不是生育,而是活出漂亮的自己。比起謀愛,我鼓勵你先謀生。

——彬彬說

她文能PK張愛玲,武能斬殺渣男,最後卻敗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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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理學家說:人的一生就是人生前六年的不斷重複。長大以後生活中也會不斷遭遇不幸和悲傷,這種現象心理學上稱之為“強迫重複”。

蘇青外婆的婚姻是痛苦的。

在蘇青外公的眼裡,婚姻從來不存在專一與忠誠,野花總比家花香,他曾一度與一個唱戲的好上了。

蘇青外婆的做法是,順從女子三從四德,將戲子娶回家門,她對蘇青說:“男人三妻四妾是正經,索性勸你外公把她娶進門來,讓人家稱讚我一聲賢惠。”

蘇青母親的婚姻是不幸的。

父親雖然沒有納妾,可是吃喝嫖賭樣樣精通。

起初,蘇青的母親還積極反抗,企圖維護自己在婚姻裡的權益,但是父親花樣百出,層出不窮,吵也吵不斷,反而徒增怨氣,最後乾脆選擇掩耳盜鈴,盡力維護自己良母的職責。

從小就沉浸在外婆與母親不幸婚姻裡的蘇青,終究會有怎樣的婚姻呢?

不結婚?

改寫家族婚姻史?

還是重複長輩們的不幸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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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女子的出路:非嫁人不可?

蘇青出生於浙江寧波一箇舊式家庭,家裡有幾千畝田地,祖父給她取名“和儀”,取“鸞鳳和鳴、有鳳來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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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文章裡寫道:“當我呱呱墜地的時候,我父親就橫渡太平洋,到哥倫比亞大學去‘研究’他的銀行學去了。”

後來,父親回來,一家人在熙熙攘攘、人來人往的大上海生活,父親喝酒、賭博、狎妓,長期出入娛樂場所,甚至包情人,養二奶,母親鮑竹青則軟弱忍耐,甚至還迎合他。

在蘇父的眼裡,“太太是管家的,養孩子的,對付父母族人和親戚的;愛人則是遊樂的,安慰自己的,僅在朋友中間露露面的。”

父親對母親的種種,導致蘇青極其厭惡他,她曾說:“為兒童的幸福著想,有一個好父親是重要的,否則還是希望索性不要父親……”

11歲那年,蘇父所經營的銀行倒閉,心力疲憊的他大受打擊,又因為長年累月在外風流,作踐了自己的身體,外耗內耗嚴重,便一命嗚呼了。

但蘇青對父親的恨,並沒有因為他的離世而終止。

她認為拜他所賜,她見識了男人的無情,也讓她見證了母親的艱辛與消瘦,她說:

從此男孩大起來對家庭失去興趣,女孩大起來簡直不肯相信男人了。他們及她們的將來結婚幸福從此就有了黑影。

沒有經濟能力,靠節儉與老本艱難撫養著幾個孩子的蘇母鮑竹青常常陷入矛盾裡。

一方面她覺得自己是婚姻裡的受害者,常常勸誡子女:告訴你吧,我為什麼仍舊坐在家裡養你們?那都是上了你死鬼爸爸的當!

那時他剛從美國回來,哄著我說外國夫婦都是絕對平等,互相合作的,兩個人合著做起來不是比一個人做來得容易嗎?

於是我們便結婚了,第一個孩子出世後,我自己餵奶,一天到晚夠忙的,從此只得把找事的心暫且擱起,決定且待這個孩子大了些時再說。

哪知第二個,第三個接踵而來,我也很快地上了三四十歲。

那時就有機會,我也自慚經驗毫無,不敢作嘗試的企圖了。

可是我心中卻有一個希望,便是希望你們能趁早覺悟,莫再拿嫁人養孩子當作終身職業愛好。

無論做啥事總比這個好受一些,我已恨透油鹽柴米的家庭事務了。

可另一方面,她骨子裡依然覺得女兒要嫁人,要嫁個好人家,這才是一個女子的好歸宿。

母親的這種矛盾性格,深刻影響著蘇青及其他子女。

一方面,蘇青極其上進好學,以求多掌握些知識和本領,以期他日實現女子抱負。她成績優異,擅長寫作,常在校刊發表文藝作品。

父親病故的第二年,12歲的蘇青就進入了女子師範學校就讀,她長得漂亮,學業也拔尖,一時成為校園風雲人物。

另一方面,在蘇青15歲那年,蘇母做主,讓她與家境殷實的李欽後訂婚。

之後二人同讀一所高中,十九歲的蘇青與李欽後一起畢業,分別考入國立中央大學外文系和東吳大學法學系。

在國立中央大學,因為長得漂亮又有才華,蘇青被稱為“中大寧波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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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的女孩,正處於對愛情的憧憬期,此時的她是想愛的,而且是想謀專一的愛,她曾寫道:

我需要一個青年的、漂亮的、多情的男人,夜裡偎著我並頭睡在床上,不必多談,彼此都能心心相印,靈魂與靈魂,肉體與肉體,永遠融合,擁抱在一起。

然而,李欽後是這個男人嗎?

她不知道,但她願意試試。

張愛玲說“蘇青是亂世裡的盛世的人。她本心是忠厚的,她願意有所依附”。

所以,當母親與李欽後家要求她結婚時,她就結了,她不但早早地結婚了,還連生了好幾個孩子,開啟了與母親相似的婚姻生活。

2

圍城裡的十年風雨:從謀愛到謀生

一直以來,蘇青下意識地提醒自己:絕對不重複外婆或者是母親的足跡,一定不成為男人的附屬品,如果戀愛定找與自己相愛的白馬王子。

意識上,她想找一個與父親截然不同的男子。然而,潛意識卻指引了她找了與父親極其相似的男子。

新婚的蘇青很快就發現李欽後有個姘頭,在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裡,蘇青曾描述過自己當時痛楚的心情:

“幾乎氣昏過去”。

“好一對無恥男女,深更半夜,拿我做談話取笑的資料”。

這段婚姻,始於這根刺。

然而,她並沒有想著要立刻止損,去拔出這根刺,而是選擇像她的母親一樣容忍這個花心男人。

她容忍這個姘頭跟她丈夫同進同出,容忍著他們保持聯繫打得火熱。

彼時,回到學校後的蘇青,即使在遇到讓自己心動且對她百般體貼的男子時,她依然十分自律地拒絕,就猶如她自己所說:"一院芳菲今有主,崔郎從此莫留詩。"

她說,“我是個滿肚子新理論,而行動卻始終受著舊思想支配的人”。

可是,她對婚姻的忠誠與忍耐又得到了什麼呢?

懷孕

輟學

待產少婦

整天與公公婆婆呆一起的“留守”婦女

盼望丈夫歸家的寂寞少婦

待產的日子無聊,不能看書,因為會被說,於是日子就變成等丈夫回家:

我寂寞地從早等到晚,從夜裡等到天亮——等著寒假到來,那時候丈夫總可以回家了,雖然還是陌生的,但他總是我的丈夫呀!

孩子出生了,是個女孩,婆媳之間,姑嫂之間瞬間就有了千溝萬壑。

然而,母親的力量也是偉大的,生長女時,她的心情是歡喜的,她說:

我的女孩,我愛她,只要有她在我的身旁,我便什麼都可以忍受,什麼都可以不管,就是全世界人類都予我以白眼,我也能夠獨自對著她微笑!

月子裡,婆婆居然吩咐傭人,不讓蘇青餵奶,只因為想讓她快點來例假,好快點抱孫子。

她當然覺得酸楚,可是既入了這婚姻,則安之,因為她認為——結婚之目的乃正在於保障兒女,不在於保障愛情。

接著,她又生了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不管願意不願意,自己似乎真正變成了傳宗接代的工具。

婚姻生活本來就一地雞毛,經濟條件不好,為家操持,加上有一個女兒夭折,蘇青感覺自己的生命漸漸失去光彩了。

丈夫李欽後又是個責任心不夠的大男子主義者,不給生活費的他,還不允許女人哭窮,不允許女人看書。

蘇青在文章裡寫:“他,我的丈夫,卻不許我向上。”

蘇青性格有保守一面,更有潑辣的一面,就如張愛玲所說:

她是個紅泥小火爐,有它自己獨立的火,看得見紅焰焰的火,聽得見嗶嗶剝剝的爆炸。

這樣性格的蘇青,遇到死要面子又無法養家的男人,家庭戰爭便時有爆發。

但彼時的蘇青,為了孩子,仍然選擇忍耐,哪怕這個男人一直在出軌。

丈夫若是有了外遇,做太太的為保障兒童的幸福起見,爭取乃是唯一的合理的辦法。我以為爭取丈夫的必須的工具有三,即:真情,善意,最後才是美容。

但為了擺脫因向丈夫討要生活費而屢受羞辱的日子,她開始寫作,以文字謀取生活費。

然而,無論是真情,還是善意,都沒能改變一個赤裸裸的現實:那就是戰火紛飛之際,李欽後拋妻棄女獨自出逃。

那時候,蘇青剛產女,本應坐月子的她遇到上海遭遇戰火,而那個她想爭取的丈夫,卻拋下了她與剛出生的孩子,自己逃跑了。

大概是這個時候,蘇青真正認清了現實:

這個男人靠不住!女人的命運不只是婚姻,更要靠自己。

後來,李欽後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軌,且不管不顧孩子與她。

當他的情人肚裡有了他的孩子時,她再也堅持不下去了,鐵定心思不再做他的“煮飯婆”,頭也不回地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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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蘭成說蘇青:

她的離婚具有幾種心理成分。

一種是女孩子式的負氣,對人生負氣,不是背叛人生;另一種是成年人的明達,覺得事情非如此安排不可,她就如此安排了。

她不同於娜拉的地方是,娜拉的出走是沒有選擇的,蘇青的出走卻是安詳的。”

然而,不管怎樣,十年婚姻,十年青春,終成一夢。

蘇青在《結婚十年》說:“男人是壞的,因為他們用情不專、不永久”。

十年婚姻,難道就是為了得到這一定論?

十年,人生有多少個十年?如果能早點認清現狀,早點止損,她的人生會不會又截然不同呢?

離婚後的她,一個人帶著四個孩子闖蕩江湖,她又將面臨怎樣的艱難?

3

離婚:‘亂世佳人’的艱難獨立

張愛玲的清高與孤傲,可以說是舉世聞名的,她從來都不屑於與其他作家相提並論。

可當有人問她:“你比較欣賞的同時代女作家是誰?”

張愛玲很篤定地說:

如果必須把女作者特別分作一欄來評論的話,那麼,把我同冰心、白薇她們來比較,我實在不能引以為榮,只有和蘇青相提並論我是甘心情願的。”

被張愛玲推崇,這無疑是到現在蘇青仍能被世人記住的主要原因之一,這也是她離婚後開闊生活裡的一個側影。

事實上,離婚後的生活很艱難,但開局算精彩。

從離婚中出來的蘇青,已經開始找到了自己的謀生方式——寫文章,賺稿費,出書,賺版稅。

彷彿是一戰成名,她寫的《結婚十年》十分暢銷,再版了36次,她迅速成為上海文壇炙手可熱的暢銷書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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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榮譽,她更在乎她可以賺多少錢,又可以養孩子多久。

筆耕不輟,不但讓她收穫了經濟獨立,也開始有了貴人運。只是這“貴人”的特殊身份,卻成為了她生命裡不能承受之重。

這人便是汪偽政府上海市長的陳公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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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青在《古今》上發表《論離婚》一文,文字裡的思想與力度成功吸引了陳公博的注意。

他向她拋出了帶“枷鎖”的橄欖枝,安排她做自己的專員。

當時的她身兼多職,既是母親,又是父親,既是女兒,又是姐姐,要扛起一個大家,這非常不容易。

後來,陳公博又出資助她創辦雜誌,取名為《天地》,又是一炮而紅,據說創刊號賣到脫銷。

似乎,離婚讓一切呈現躍遷式的變好,她的天地越來越廣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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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的人生按照這樣熱鬧sharp的腳本續寫下去,那麼她就會成為當下事業有成、有兒有女的成功大女主,比如鄧文迪之類的。

然而,人生本來變化多端、命運叵測,正所謂成也蕭何敗蕭何,當年的貴人很快就變成了給她帶來災難的導火索,枷鎖也變成了後來的“牢獄之災”。

她沒想到,自己當年為漢奸政府做事、與時任汪偽政府上海市長的陳公博有說不清的曖昧關係、將自己的名字與漢奸聯繫在一起……這些都成為埋在她人生後半生裡的“定時炸彈”之一。

一旦觸發,所有一切便煙消雲散,包括她在文壇的成就,包括她的生活……

當時的她又是一個“文”無遮攔的女子,談起旁人來又從不留餘地,說話出語尖酸,比如,

她說冰心:“從前看冰心的詩和文章,覺得很美麗,後來看到她的照片,原來非常難看,又想到她在作品中常賣弄她的女性美,就沒有興趣再讀她的文章了。”

她嘲笑同時代的女作家潘柳黛體態豐滿:“你眉既不黛,腰又不柳,為何叫柳黛呢?”

她甚至在文章裡大談性事,曾在《談女人》一文斷言:“我敢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不想永久學娼婦型的!”

又說:“四五十年光陰守著一個丈夫或妻子,試想這是什麼味兒?”

還有“女人必定求著去當人家姨太太,有生活能力的女人只能非正式的向別人分潤些愛情。這話又該給人家罵為無志氣,但希望有志氣的女人們速速自去斷絕生殖機能吧。”

......

就如胡蘭成所說:蘇青為人作文,是世俗的,百無禁忌的。

這些百無禁忌成為後來帶給她災難的“定時炸彈”之二。

除此之外,她又是極其愛物質的,在錢上更是錙銖必較。

她在錢上面格局不高,經常因為錢而更換出版社,也常常因為眼前利益不顧交情,因此常常被人詬病,惹來許多是非之爭。

比如,一位叫危月燕的女士撰文《與蘇青談經商術》寫道:

作為一個寧波女人,比男人還厲害。不但會寫文章,而且會領配給紙、領平價米,做生意的本領更是高人一籌,她出的書,發行人僅想賺她一個35%的折扣都不容易,竟然自己掮著《結婚十年》等著作拿到馬路上去販賣,甚至不惜與書報小販在馬路上講斤頭、談批發價,這種大膽潑辣的作風,真足以使我輩鬚眉都自愧不如。”

但若是站在職場媽媽,而且是單親媽媽的角度來看,又很是能明白她。

當養孩子要花錢,當贍養老人要花錢,當租房子要花錢……一個女人能怎麼辦?

為了兒女,她不想再婚,那麼除了在錢上該賺的賺,該爭的爭,該省的省,她又能謀其他什麼出路呢?

再說,寫文換米糧,本就是她的初心。

她不怕丟人現眼,不怕抖落雞毛蒜皮、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家庭瑣碎事,寫文常以自己的生活為範本,多為接地氣的煙火文字。

她不怕被人笑話,不怕吃苦,親自扛著《結婚十年》到馬路上販賣,與小販“討價還價”。

為了扛起了養家的重任,她是拼勁了全身力量,這種彪悍的女漢子作風,旁人又有什麼說三道四的資格?

張愛玲倒是理解並欣賞蘇青這世俗的一面,曾在文中說“蘇青就象徵了物質生活”。

工作辛苦是一端,精神上也很痛苦。

職業婦女,除了天天出去辦公外,還得兼做抱小孩洗尿布生煤球爐子等家庭工作,不像男人般出去工作了,家裡事務都可以交給妻子,因此職業婦女太辛苦了。

再者,社會人士對一職業婦女又決不會因為她是女人而加以原諒的,譬如女人去經商,男人們還是要千方百計賺她的錢,搶她的銀子,想來的確很苦痛。還要顧到家庭確很辛苦。”

但當時的世人卻不管這些,當時局變化,她這樣一個愛錢、“文”無遮攔且與漢奸有著千絲萬縷關係的女子,很快就被命運拋棄了——她成為了被千夫所指的“文妓”。

正如她在小說裡所說,世間沒有永遠的春天,也沒有長久的夢——她由一個轟動一時的暢銷女作家,變成了一個叫張和儀的離異婦人。

而同樣犀利獨特的閨蜜張愛玲,卻遠走美國,依然保持了自己的遺世獨立。

她為什麼不走呢?

她大概也是想走的,但是她走不了,那些讓她後顧的親情讓她自願丟盔棄甲:

我覺得一個女人可以不惜放棄十個丈夫,卻不能放棄半個孩子,他們都應該是我的,是我的呀,我要撫育他們到長大,我要!我要!我要!”

想要保護兒女、撫養兒女長大的她,因為一封寫給賈植芳的信被打成了胡風分子,被關進了提籃橋監獄。

文革中,那曾經親手埋的兩顆定時炸彈也爆炸,她家被抄,人被鬥。

暮年蘇青,窮困潦倒,常常生病臥床,和已離婚的小女兒李崇美和小外孫,三代人擠在一間10平方米的房子裡。

1982年,蘇青去世,終年69歲。臨終前,兒子陪在她身邊,就如她曾經所寫——

在無可奈何時,孩子是女人最後的安慰,也是最大的安慰。

臨終無奈時,孩子成為了她最大的安慰。

她文能PK張愛玲,武能斬殺渣男,最後卻敗給了……

如同千千萬萬的女人一樣,孩子,才是蘇青在乎的人生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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