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视线」二审时,死刑犯突然“被患”精神病

导语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主责主业,强主业、补短板、促发展是全省检察机关工作主线。河南检察新媒体开设【监督视线】栏目,让我们一起见证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积极作为,一起分享检察干警查微析疑、敢于亮剑、 执法为民的精彩故事……

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在办理莫金来故意杀人死刑上诉案中,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全面细致审查复核证据,依法排除影响死刑适用的虚假精神病证据材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省检察院的建议,于2016年11月19日维持了该案的原死刑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于2017年4月28日予以核准,莫金来于2017年6月27日被执行死刑。同时,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又指导查处了上诉人的3名亲属(其中1名为法院工作人员)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等犯罪,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监督视线」二审时,死刑犯突然“被患”精神病

恋爱不成下毒手 一审判决处死刑

1993年11月出生的莫金来虽然大专毕业,但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卢氏县双槐树乡的农村也跟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的农村一样,对男孩子而言,人生大事不外乎成家和立业。“既然业没立起来,那就先成个家吧!”按照这样的思维方式,莫金来做起了“成家”的准备。于是,一个叫吕真真的女同学进入了他的视野。

然而,他们的恋爱进程似乎并不平坦。在一段交往之后,吕真真发现莫金来并不是自己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于是,一番痛苦的思考之后,她毅然作出了与莫金来分手的决定。

对于莫金来而言,女友提出分手无疑是对他致命性的打击。在深入检点自己之后,他认为这主要是自己在某些方面做得不够完美,没有达到吕真真的预期。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他相信,只要自己下决心向完美处发展,一定能再次赢得吕真真的芳心。但是,他错了,吕真真是下了决心的。当悟透了这一切之后,莫金来的心都碎了。心碎的同时,一股无名火开始在心中熊熊燃烧。2015年4月1日22时,酒后的莫金来决定作最后一搏,再次来到吕真真的租住处,声泪俱下地要求恢复恋爱关系,但遭到的竟是吕真真更为绝情的拒绝。

莫金来彻底绝望了。4月2日凌晨1时许,情绪失控的莫金来突然持刀向吕真真、吕娟娟(吕真真闺蜜)头部和身上发疯般地一通乱砍。待心中的怒气发泄殆尽时,他又用打火机点燃了屋内的床单,而后仓皇逃离现场。后吕娟娟因抢救无效死亡,吕真真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2015年4月2日,莫金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同年4月16日,被批准逮捕。2015年6月15日,该案由三门峡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莫金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三门峡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7月30日,三门峡市检察院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9月24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2015年10月19日以(2015)三刑初字第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莫金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莫金来不服一审判决,于2015年10月25日提出上诉。

家人亲戚齐上阵 机关算尽亦枉然

2016年5月19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庭审时,莫金来的辩护人当庭辩称莫金来患有精神病,并提出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申请。6月29日,莫金来母亲樊彩玲、堂叔莫文静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莫金来患精神病的病历以及家族有精神病史等证据材料。收到这些证据材料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将相关证据材料转交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征求质证意见。

承办人分析认为,该案侦查阶段、一审阶段,被告方均未提出被告人患有精神病的问题,而偏偏此时提出,该精神病证据很可能是伪造的。由于被告人患精神病的病历等证据材料将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认定以及案件最终的量刑结果,办理该案二审的检察官不敢怠慢,经向领导汇报后,随即赴洛阳、三门峡等地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复核。

为认真贯彻全省公诉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大案办精办准的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明确要求,在死刑二审案件办理过程中大力推行重要证据亲历性审查,对于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证人、关键物证、书证、关键现场等,要求承办人采取见人、见物、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复核,以切实增强办案亲历性,达到内心确信或者发现问题等效果。鉴于此,在将相关病历提取固定之后,承办检察官连夜赶赴三门峡。2016年8月10日上午,在三门峡市检察院的配合下,承办检察官到卢氏县看守所提审了莫金来。在讯问中,莫金来竟然也辩解其患过精神病,曾在洛阳住过院,所述情况与“莫金来”病历上载明的情况大致相同。这让办案检察官感到十分诧异。于是,他们随即调取查看了与莫金来有关的提审及律师会见记录,结果发现8月9日上午,莫金来的辩护律师曾会见过莫金来。

8月11日,承办检察官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赶到卢氏县双槐树乡对莫文静和莫连霞进行询问核实。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询问,莫连霞承认是莫金来母亲樊彩玲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复印的病历,而莫文静则对复印病历一事矢口否认。

经过综合分析,承办检察官认为,莫金来的精神病住院病历涉嫌伪造,莫金来的亲属等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犯罪并串供。经向处领导报告并报胡保钢副检察长同意,承办检察官将相关线索移交三门峡市检察院督办。

在省检察院公诉二处的督办指导下,经三门峡市检察院和三门峡市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樊彩玲、莫文静、刘仕方3人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的犯罪事实最终被查清,原来,樊彩玲和莫文静为使莫金来的死刑判决获得改判,找到卢氏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仕方(系莫文静表哥)请求帮助,刘仕方欣然答应,并索要3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后樊彩玲先期分3次转账给刘仕方5.2万元。刘仕方帮助伪造好病历后,交给了樊彩玲和莫文静。后樊彩玲和莫文静二人将伪造的病历提交给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15日,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建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对该证据材料不予采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该建议。2016年11月1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17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了原死刑判决,莫金来于2017年6月27日被执行死刑。

聪明反被聪明误 以身试法陷囹囵

2016年8月26日,樊彩玲、莫文静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由于涉案的刘仕方系法院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对其的侦查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在向省检察院胡保钢副检察长汇报后,公诉二处立即指派承办人于9月19日再次赴三门峡对该案进行督办。到三门峡后,立即组织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卢氏县公安局相关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经过24小时的奋战,查清了刘仕方帮助伪造莫金来精神病病历的事实。9月20日,公安机关以刘仕方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犯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9月29日,樊彩玲、莫文静、刘仕方3人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被依法批准逮捕。后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7年4月7日,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刘仕方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违法所得5.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樊彩玲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莫文静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7年5月25日,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策划:张萍 审核: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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