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內蒙古這兩名幹部因套取國家征地補償款被通報

6月21日

鄂爾多斯市紀委監委

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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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薛家灣鎮原人大主席杜佔榮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問題。

2010年7月至2010年12月,時任準格爾旗薛家灣鎮人大主席杜佔榮在負責窯溝工作站礦區移民搬遷工作過程中,與準格爾旗巨磊石料廠負責人郝XX先後簽訂了2份虛假協議書,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100萬元。其中,杜佔榮分得80萬元,郝XX分得20萬元。杜佔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負責徵地補償等工作形成的職務便利,通過簽訂虛假補償協議的方式套取徵地補償款,並佔為己有,其行為已構成違紀違法。2018年5月4日,經準格爾旗旗委批准,準格爾旗紀委監委給予杜佔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

鄂爾多斯市杭錦旗獨貴塔拉鎮二圪旦灣村原黨支部書記趙朝慶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問題。

2008年至2009年,杭錦旗分凌蓄滯洪區建設項目在獨貴塔拉鎮二圪旦灣村內實施部分工程,趙朝慶作為時任二圪旦灣村黨支部書記,負責協助二圪旦灣村徵地補償的土地打點丈量等工作。在土地打點丈量過程中,趙朝慶以他人名義虛報260畝耕地,並與杭錦旗獨貴塔拉鎮人民政府簽訂了《徵收土地補償安置協議書》,套取徵地補償款共計332.8萬元。趙朝慶身為基層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採用虛報冒領的手段套取國家徵地補償款。2018年5月5日,杭錦旗紀委給予趙朝慶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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