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清场不含糊

5月3日上午8点20分,大观区法院20名执行干警来到辖区新义街,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的一处房产实施强制清场。两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全程见证执行,执行过程全程录像,保证执行公开公正。

据悉,陈某是安庆一家连锁超市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该超市与交通银行安庆分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690万元,陈某以其两处房产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合同到期,陈某无力偿还,交通银行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约定再给一个月时间还款,但陈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银行遂申请执行。执行通知书发出后,陈某始终未履行其还款义务,原告交通银行遂要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由于陈某在将房产抵押后又租赁给他人经营,执行法官多次告知后,陈某仍拒不配合执行,承租人也不愿搬离,法院依法进行强制清场。经过近7个小时的清场,最终顺利将涉案房屋腾空。

此次强制清场行动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主动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体现了阳光执行。同时,执行法官建议市民,在租赁他人房屋时,应当要求房主出示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确认房屋没有抵押或者租赁他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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