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平凉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曝光」平凉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平凉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

和作风问题

1.崆峒区寨河乡赵河村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资金问题。2017年,赵河村党支部书记兰书俊在他人名下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050元,村委会主任兰五旦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080元,村文书兰广元违规领取低保资金960元。赵河村在低保安排中还存在分户保问题。兰书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兰广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兰五旦被工作约谈。违纪资金已追缴。

2.泾川县玉都镇刘李河村违规确定贫困户问题。2017年8月,李河村在评定贫困户工作中,村委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确定3户贫困户。村党支部书记刘兴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村委会主任兼文书李明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灵台县百里镇上李村党支部书记杨志凌违规享受灾后重建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7月,灵台县发生“7.23”暴雨灾害后,上李村组织工队统一为本村灾后重建户建房,单户决算价为5.2万元,其中由政府补助2万元,受灾户承担3.2万元。因受灾户邓某无力向工队支付下欠工程款,杨志凌遂向工队支付3.2万元,购买该户灾后重建房屋,变相享受了灾后重建补助资金2万元。杨志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华亭县西华镇青林村党支部书记牛宏珍在精准扶贫户动态调整及农村低保信息变更工作中履职不力等问题。牛宏珍对精准扶贫户动态调整政策理解不透,未及时将子女为公职人员的王某从精准扶贫户中上报剔除;因履职不力,未督促村委会文书巩永祥及时上报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造成了云某死亡后其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420元。青林村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牛宏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予巩永祥党纪处分,对其进行工作约谈。违纪资金已追缴。

5.静宁县红寺乡张峡村上峡社社长冉万良违规使用低保资金问题。2015年,冉万良与部分村民代表商议,抽取全社一半的低保资金,平分给全社农户和用于村级公益性事业支出。2015年至2017年共抽取本社低保资金30240元,平分给全社农户27590元,社内公益性事业支出2610元,结余40元。冉万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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