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陕西企业可申领升级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7月1日,《亚太贸易协定》第四轮关税减让成果文件——《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生效实施,陕西省内出口企业可以向西安海关及其隶属海关申领升级版《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是我国参加的第一个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包括中国、印度、韩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老挝,横跨东亚和南亚两大世界经济增长极。根据《修正案》达成的成果,2018年7月1日起,6个成员国将对10312个税目的产品削减关税,数量较第三轮谈判增长2.5倍,平均降税幅度为33%。

《修正案》对原产地规则进行了优化,一是首次增加了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为清单内产品设立了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二是新增对“累积成分”和“直接运输”两个术语的注释,原产地规则描述更加清晰;三是海关税则编码填写由原来的“4位”改为“6位”,原产地证书填制更趋完善。这些优化将进一步提升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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