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靈活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失地農民及自謀職業參保人員繳納2018年度養老保險費用的,需持繳費人員身份證及2017年度繳費稅票、農業銀行卡,到松山區政務服務中心稅務徵繳大廳(二樓)劃卡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時間為每月25日前,12月份為12月20日前。繳費標準為:
繳費檔次 | 繳費金額 | 繳費檔次 | 繳費金額 |
60% | 8123.04 | 80% | 10830.72 |
100% | 13538.40 | 200% | 27076.80 |
300% | 40615.20 |
二、下列人員仍需到松山區社保局辦理繳費核定業務:
1、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首次轉為個人續繳養老保險費用的參保人員;
2、當年達到退休年齡或辦理轉移的參保人員;
3、首次參保人員;
4、2018年以前斷保的參保人員。
赤峰市松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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