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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曹劌論戰

《左傳》

【作者小傳】

《左傳》傳說是春秋末魯國史官左丘明所作。但對這書作者,歷來有爭議。一般認為這部著作是戰國初期的一位歷史學家、散文家的作品。書名原為《左氏春秋》,後人把它配合《春秋》,作為解經之作,稱為《春秋左氏傳》,簡稱《左傳》。作者寫這部書的目的,並不全是為解經而作,而是從歷史家的角度,採取《春秋》的大綱,再參考當時的許多史籍而寫成的。因此,《左傳》大大豐富了《春秋》的內容。有些內容與《春秋》的記載是一致的,有些則與《春秋》不一致,並比《春秋》多寫了十三年。

《左傳》是一部編年體史書,保存了我國自公元前722年以下二百多年的許多史料,比較詳細而完整地反映了春秋時期列國之聞政治、軍事、外交以及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一些情況。《左傳》是研究我國古代社會很有價值的歷史文獻。它的文學價值很高,極善於用簡潔的語言寫出紛繁複雜的歷史事件,特別善於描寫戰爭,也善於刻劃人物的細微動作和心理活動,對後代散文的發展有很大影響。

【題 解】

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齊桓公藉口魯國曾經幫助過同自己爭做國君的公子糾,出兵進攻魯國。當時,齊強魯弱,魯國處於防禦地位。本文記述曹劌向魯莊公獻策,終於在長勺之戰中,使弱小的魯國擊敗了強大的齊國的進攻,反映了曹劌的政治遠見和卓越的軍事才能。

本文意在表現曹劌的“遠謀”,故緊緊圍繞“論戰”來選取材料。第一段通過曹劌與魯莊公的對話,強調人心向背是取決於戰爭勝負的首要條件,突出了曹劌“取信於民”的戰略思想;第二段簡述曹劌指揮魯軍進行反攻、追擊和最後取得勝利的過程,顯示曹劌的軍事指揮才能,為下文分析取勝原因作伏筆;第三段論述取勝的原因,突出曹劌善於抓住戰機,謹慎而又果斷的戰術思想。全文敘事清楚,詳略得當,人物對話準確生動,要言不煩,是《左傳》中膾炙人口的名篇。

宮之奇諫假道

《左傳》

【題 解】僖公五年(公元前655)晉國向虞國借道攻打虢國,是要趁虞國的不備而一舉兩得,即先吃掉虢國,再消滅虞國。具有遠見卓識的虞國大夫宮之奇,早就看清了晉國的野心。他力諫虞公,有力地駁斥了虞公對宗族關係和神權的迷信,指出存亡在人不在神,應該實行德政,民不和則神不享。可是虞公不聽,最終落得了被活捉的可悲下場。

文章開頭只用“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一句點明事件的起因及背景,接著便通過人物對話來揭示主題。語言簡潔有力,多用比喻句和反問句。如用“輔車相依,唇亡齒寒”比喻虞晉的利害關係,十分貼切、生動,很有說服力。

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1)。

【原文】

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2)。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3),寇不可翫(4)。一之謂甚,其可再乎(5)?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6),其虞、虢之謂也。”

公曰:“晉,吾宗也(7),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8)。大伯不從,是以不嗣(9)。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10),為文王卿士,勳在王室,藏於盟府(11)。將虢是滅(12),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13)?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14)?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15)

公曰:“吾享祀豐絜,神必據我(16)。”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17)。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18)。’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19)。’又曰:‘民不易物,惟德馨物(20)。’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21),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22)

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23),曰:“虞不臘矣(24)。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25)

冬,十二月丙子朔(26),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27)。師還,館於虞(28),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從媵秦穆姬(29)。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30)。”罪虞,言易也。

──選自《十三經注疏》本《左傳》

【譯文】

晉侯又向虞國借路去攻打虢國。

宮之奇勸阻虞公說:“虢國,是虞國的圍,虢國滅亡了,虞國也一定跟著滅亡。晉國的這種貪心不能讓它開個頭。這支侵略別人的軍隊不可輕視。一次借路已經過分了,怎麼可以有第二次呢?俗話說‘面頰和牙床骨互相依著,嘴唇沒了,牙齒就會寒冷’,就如同虞、虢兩國互相依存的關係啊。”

虞公說:“晉國,與我國同宗,難道會加害我們嗎?”宮之奇回答說:“泰伯、虞

仲是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泰伯不聽從父命,因此不讓他繼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是文王的執掌國政的大臣,在王室中有功勞,因功受封的典策還藏在盟府中。現在虢國都要滅掉,對虞國還愛什麼呢?再說晉獻公愛虞,能比桓莊之族更親密嗎?桓、莊這兩個家族有什麼罪過?可晉獻公把他們殺害了,還不是因為近親對自己有威脅,才這樣做的嗎?近親的勢力威脅到自己,還要加害於他們,更何況對一個國家呢?”

虞公說:“我的祭品豐盛清潔,神必然保祐我。”宮子奇回答說:“我聽說,鬼神不是隨便親近某人的,而是依從有德行的人。所以《周書》裡說:‘上天對於人沒有親疏不同,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祐他。’又說:‘黍稷不算芳香,只有美德才芳香。’又說:‘人們拿來祭祀的東西都是相同的,但是隻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才是真正的祭品。’如此看來,沒有德行,百姓就不和,神靈也就不享用了。神靈所憑依的,就在於德行了。如果晉國消滅虞國,崇尚德行,以芳香的祭品奉獻給神靈,神靈難道會吐出來嗎?”

虞公不聽從宮之奇的勸阻,答應了晉國使者借路的要求。宮之奇帶著全族的人離開了虞國。他說:“虞國的滅亡,不要等到歲終祭祀的時候了。晉國只需這一次行動,不必再出兵了。”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晉滅掉虢囯,虢公醜逃到東周的都城。晉軍回師途中安營駐紮在虞國,乘機突然發動進攻,滅掉了虞國,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把井伯作為秦穆姬的陪嫁隨從。然而仍繼續祭祀虞國的祖先,並且把虞國的貢物仍歸於周天子。所以《春秋》中記載說“晉國人捉住了虞公。”這是歸罪於虞公,並且說事情進行得很容易。

(陳必祥)

【注 釋】

(1)晉:國名,在今山西省翼城縣東。晉侯:晉獻公。復假道:又借路。僖公二年晉曾向虞借道伐虢,今又借道,故用“復”。虞:國名,姬姓。周文王封予古公亶父之子虞仲後代的侯國,在今山西省平陸縣東北。虢(guó國):國名,姬姓。周文王封其弟仲於今陝西寶雞東,號西虢,後為秦所滅。本文所說的是北虢,北虢是虢仲的別支,在今山西平陸。虞在晉南,虢在虞南。 (2)表:外表,這裡指屏障、藩籬。 (3)啟:啟發,這裡指啟發晉的貪心。 (4)寇:凡兵作亂於內為亂,於外為寇。翫(wán完):即“玩”,這裡是輕視、翫忽的意思。 (5)其:反詰語氣詞,難道。 (6)輔:面頰。車:牙床骨。 (7)宗:同姓,同一宗族。晉、虞、虢都是姬姓的諸侯國,都同一祖先。 (8)大(tài)伯、虞仲:周始祖大王的長子和次子。昭:古代宗廟制度,始祖的神位居中,其下則左昭右穆。昭位之子在穆位,穆位之子在昭位。昭穆相承,所以又說昭生穆,穆生昭。大伯、虞仲、王季俱為大王之子,都是大王之昭。 (9)不從:指不從父命。嗣:繼承(王位)。大伯知道大王要傳位給他的小弟弟王季,便和虞仲一起出走。宮子奇認為大伯沒繼承王位是不從父命的結果。 (10)虢仲、虢叔:虢的開國祖,王季的次子和三子,文王的弟弟。王季於周為昭,昭生穆,故虢仲、虢叔為王季之穆。 (11)卿士:執掌國政的大臣。盟府:主持盟誓、典策的宮府。 (12)將虢是滅:將滅虢。將,意同“要”。是,復指提前的賓語“虢”。 (13)桓莊:桓叔與莊伯,這裡指桓莊之族。莊伯是桓叔之子,桓叔是獻公的曾祖,莊伯是獻公的祖父。晉獻公曾盡殺桓叔、莊伯的後代。其:豈能,哪裡能。之:指虞。 (14)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莊公25年晉獻公盡誅同族群公子。以為戮:把他們當作殺戮的對象。唯:因為。偪(bì斃):通“逼”,這裡有威脅的意思。 (15)親:指獻公與桓莊之族的血統關係。寵:在尊位,指桓、莊之族的高位。況以國乎:此句承上文,因此省略了“以國”下的“偪”字。 (16)享祀:祭祀。絜(jié吉):同“潔”。據我:依從我,即保佑我。 (17)實:同“是”復指提前的賓語。 (18)皇:大。輔:輔佐,這裡指保佑。所引《周書》已亡佚,這兩句引見偽古文《尚書》,下同。 (19)黍:黃黏米;稷(jì寄):不黏的黍子,黍稷這裡泛指五穀。馨(xīn心):濃郁的香氣。 (20)易物:改變祭品。繄(yì億):句中語氣詞。 (21)馮:同“憑”。 (22)明德:使德明。馨香:指黍稷。其:語氣詞,加強反問。吐:指不食所祭之物。 (23)以:介詞,表率領。以其族行:指率領全族離開虞。 (24)臘:歲終祭祀。這裡用作動詞,指舉行臘祭。 (25)此句以下有刪節。 (26)丙子:十二月初一正逢干支的丙子。朔:每月初一日。 (27)醜:虢公名。京師:東周都城。今河南洛陽。 (28)館:為賓客們設的住處。這裡用作動詞,駐紮的意思。 (29)媵(yìng映):陪嫁的奴隸。秦穆姬:晉獻公女,嫁秦穆公。 (30)書:指《春秋》經文。

【原文】

十年春(1),齊師伐我(2)。公將戰(3)。曹劌請見(4)。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5)?”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6)?”公曰:“衣食所安(7),弗敢專也(8),必以分人(9)。”對曰:“小惠未徧(10),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11)。”對曰:“小信未孚(12),神弗福也(13)。”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14)。”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15)。公將鼓之(16),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17)。劌曰:“未可。”下視其轍(18),登軾而望之(19),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20),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選自《十三經注疏》本《左傳》

【譯文】

魯莊公十年的春天,齊國的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準備迎戰。曹劌請求進見,他的同鄉對他說:“大官們自會謀劃這件事的,你又何必參與其間呢?”曹劌說:“大官們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於是入宮進見魯莊公。曹劌問魯莊公:“您憑什麼條件同齊國打仗?”莊公說:“衣食這類用來養生的東西,我不敢獨自亨用,一定把它分給別人。”曹劌回答說:“這是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百姓是不會跟從您的。”莊公說:“祭祀用的牛羊、玉帛之類,我不敢虛報,一定對神誠實。”曹劌回答說:“這是小信用,還不能使神信任您,神是不會保佑您的。”莊公說:“對於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我雖不能一一明察,一定誠心誠意來處理。”曹劌回答說:“這是忠於職守的一種表現,可以憑這個條件打一仗。作戰時請讓我跟從您去。”魯莊公和曹劌同乘一輛戰車,在長勺和齊軍作戰。一開始,魯莊公就要擊鼓進軍。曹劌說:“還不行。”齊軍擊鼓三次後,曹劌說:“可以擊鼓進軍了。”齊軍被打得大敗。魯莊公就要下令驅車追擊齊軍,曹劌說:“還不行。”曹劌下車看了看地上齊軍戰車輾過的痕跡,又登上車前的橫木遠望齊軍撤退的情況,說:“可以追擊了。”於是追擊齊軍。

戰勝以後,魯莊公問取勝的原因。曹劌回答說:“打仗是靠勇氣的,第一次擊崐鼓,能夠振作士兵的勇氣,第二次擊鼓,士兵的勇氣就減弱了,第三次擊鼓後士兵的勇氣就消耗完了。他們的勇氣已經完了,我們的勇氣正旺盛,所以戰勝了他們。但大國難以捉摸,恐怕有埋伏,我看到他們戰車的車輪痕跡很亂,望見他們的軍旗也已經倒下了,所以下令追擊他們。”

(陳必祥)

【注 釋】

(1)十年: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2)齊師:齊國的軍隊。齊,在今山東省中部。我,指魯國。魯,在今山東西南部。《左傳》傳為魯國史官而作,故稱魯國為“我”。 (3)公:魯莊公。 (4)曹劌(guì貴):魯國人。 (5)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居高位,得厚祿的人。間(jiàn件):參與。 (6)何以戰:即“以何戰”,憑什麼作戰。 (7)衣食所安:衣食這類養生的東西。 (8)專:獨自亨有。 (9)人:這裡指一些臣子。 (10)徧:同“遍”,遍及,普遍。 (11)犧牲玉帛: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犧牲,指豬、牛、羊等。玉帛,玉石、絲織品。加:虛誇,這裡是說以少報多。 (12)孚(fú浮):誠信感人。 (13)福:作動詞,賜福,保佑。 (14)獄:訴訟案件。 (15)長勺:魯國地名,在今山東曲阜縣北。 (16)鼓:作動詞,擊鼓進軍。 (17)馳:驅車(追趕)。 (18)轍(zhé哲):車輪滾過地面留下的痕跡。 (19)軾:古代車廂前邊的橫木,供乘車人扶手用。 (20)盈:充沛,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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