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19歲男子因心情不好假報警 13警察連夜攔截追捕

19歲的許某一個報警電話,耗費了10餘名警察一整天的功夫。警方找回了許某“被搶”的摩托車、手機、錢包,也最終證實,許某隻是喝醉了報了個假警。

6月30日5時10分左右,敘永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許某報警,稱摩托車、手機、錢包均被搶了。接警後,敘永縣公安局立即啟動偵破方案,轄區派出所民警趕赴案發現場,附近兩個警務區在路口設卡堵截疑犯,刑偵大隊3名民警趕赴現場進行增援。

然而,在現場勘查及大量走訪後,最終證實的是,許某頭天晚上跟朋友吃了烤魚喝了酒後,又跟朋友玩了牌,然後在騎車回家的路上摔倒,心情不好借了村民的電話報警被搶。

目前,許某因謊報警情被處以10日行拘。

搶劫?

三路警察展開偵破

6月30日5時許,敘永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一男子報警稱,“我的摩托車、錢包、手機被搶了,在觀興長壩村!”根據報案人敘述,嫌疑人搶劫後,往石廂子方向逃跑了。

接警後,敘永縣公安局高度重視,隨即佈置了偵查方案,根據疑犯可能選擇的逃跑路線,縣公安局部署石廂子警務區在石林公路設卡攔截,水潦警務區在壇廠岔路口設卡攔截,觀興中心所出動警力急速趕赴現場,刑偵大隊3名民警也隨即集合,向觀興出發。

撲空

現場找到“被搶”車輛

在現場,報警的許某講述了“被搶”經過,在路上遇見一個開小車的,停下來借他的電話打,隨後搶奪了他的手機和錢包,過程中雙方有過“搏鬥”,隨後對方還搶了他的摩托車,騎翻在路邊後,再回來開車逃離了現場。跟許某在一起的一個村民稱,當天凌晨4點過,他聽到樓下有人哭,5點鐘左右他下樓查看,遇到了路邊的許某。許某跟他講被搶劫了,隨後向他借了電話報警。

民警在現場找到了許某的摩托車,倒在路邊的溝裡。張放介紹,許某當時戴著口罩,摘下口罩後能聞到濃烈的酒氣,而他的腳踝處,有一塊燙傷。關於被搶的細節,許某講得支支吾吾,並有不符合邏輯的地方,搶車的人為什麼會騎走他的摩托車,而把小車留在現場,並在騎翻摩托車後再返回開走?

民警隨後又在其身上搜出了“被搶”的手機,許某則稱這是剛剛拿回來的。“剛才拿回來的?被搶了還能拿回來?”張放直覺這是一起“謊報案情”,但許某依然堅稱自己被搶了。出於對報警人負責的態度,張放將許某帶回派出所詢問,另留兩名民警保護現場,等待刑偵大隊到達現場後進行勘驗工作。

排查

證實該男子謊報警情

離事發現場不到500米就有一個視頻監控,民警耐心查看監控後,發現事發前的兩三個小時並沒有許某說的“路過的小車”。

民警隨後又對許某頭天晚上的行蹤軌跡,以及家庭情況進行了走訪排查。發現許某頭天晚上在觀興鎮上與朋友吃了烤魚,並喝了不少酒。隨後幾個朋友邀約玩牌,但中途許某與人發生衝突,6月30日凌晨零時許一個人獨自離開。

許某稱自己被搶了錢包及錢包裡的1860元錢、身份證、銀行卡等,但其多位朋友證實,從吃飯到玩牌,許某身上都沒有錢,玩牌的時候還找朋友借了100元。許某的女友也稱,許某身上不可能有那麼多錢,他平時在鎮上跑摩的,頭天女友只給了他60元錢加油。其女友還證實,許某一直沒有使用錢包的習慣,包括他“被搶的錢包”裡的身份證、銀行卡,也在家裡被找到。

所有的證據表明,許某講述的被搶經歷,漏洞百出,不合邏輯。敘永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劉磊從現場回到派出所詢問室後,在對其進行詢問和耐心開導後,許某最終承認自己謊報了警情,稱自己心情不好,又騎車摔倒,於是撥打了報警電話。

張放介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目前許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張放稱,因為這起謊報警情的案子,敘永縣公安局10餘警力一直從清晨忙到深夜。在把許某送到距離觀興鎮60公里遠的縣城看守所時,已經是7月1日凌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