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健全文物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履行好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2018年上半年,各区县政府要完成辖区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名单公示工作。

  《通知》强调,一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要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加强社会监督,形成文物保护监管合力,确保文物安全;二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日常检查巡查。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明确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是文物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各级文物行政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职能配置,确保文物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落实;四要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安消防设备设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实现人防与技防有机结合,提升文物安全工作科技水平。(兰州市文物局 陈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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